現在的普通工人是企業的主人嗎?你怎麼看?

天上彩雲150226786


其實我們所說的工人是企業的主人,只是我們美好的一種嚮往。

實際上工人跟企業之間是處於平等地位的關係。

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應當遵循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是按照國家法定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告知勞動者知曉後才能付諸實施的。


勞動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根據約定支付工資。

勞動者只能負責生產或做好本職工作即可,具體企業的管理和經營方向,勞動者可以提出建議,但是做不了主。而且本身勞動者並沒有相應的知識和經驗,可能提出的建議比較單純。相對而言最好的工人,應當是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的人。


如果工作積極,卓有成效,可以受到職位的提升和獎勵。但擁有權力、作出決定的一般是企業管理層或者老闆。打工者是形容勞動者的最好稱呼。

工人的人身權利和自由不得受到侵害,勞動保障權益也得受到保護。

如果用人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形,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離職,並索要經濟補償金。

尤其是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勞動者並不是企業的主人,但是勞動者有權力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暖心人社


現在普通工人想在企業裡當主人很難的!

現在的普通工人如果在國企的話,可能還能算主人,因為雖然不擁有企業的產權,但是還是擁有一定的權力。如果是在優秀民營企業裡面還可能感覺是主人,如果在像富士康那樣的企業裡可能感覺只是僱傭和被僱傭的關係了。


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的國企,基本上職工跟幹部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大,而且普通工人擁有很高的的地位和發言權,而且職工也確實真把企業當成了自己家來愛護,企業也是把職工當成了親人,甚至幾代人都在一個企業裡工作,因此那個時候普通職工確實感覺自己就是企業的主人。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現在企業存活的時間也越來越短了,因此原來上個世紀那樣的終身僱傭制慢慢的也不適應現在的發展情況了。現在包括國企也在慢慢改變用工方式,慢慢的也變成聘用制了。現在民營企業更是早就是聘用制了。

現在好多優秀的企業實行企業文化管理,還是儘量讓普通職工感覺到企業跟家一樣,儘量讓員工有歸屬感,好多企業在職工生日時候送上生日宴,在職工父母生日時跑去祝壽等等,這些都是能夠讓職工感覺到溫暖的舉動,也能夠讓職工感覺自己像主人一樣。

優秀企業這樣做的目的確實是想讓職工以企業為家,讓員工有歸屬感,努力為企業貢獻力量,這樣可能很多員工也會有主人的感覺的。有時候不求擁有,但為所用,有時候普通員工在企業裡面呆德時間長了確實會有歸屬感的!

綜上所述,如果在國企和優秀民營企業裡,雖然已經是聘任制了,但是企業文化做的好的話,普通職工可能會還是有主人的感覺的。


睿思天下


現在不叫工人了,早都改為‘‘員工’'了。何為''員工‘’?指工廠和單位各種形式的工作人員,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實習生。這些員工等級不同,工資也不同,一切都聽老闆指揮。而且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誰敢搗亂起刺,炒尤魚。過去不一樣,廠長和工人開一樣的工資,把領導得罪了,誰也不敢開除,只要你不做犯法事,廠長就不能把你咋地,最多分配給你點累活,工資照樣發,那時的工會真是工人的工會,有什麼難事,基本上給溝通解決,現在幾乎都私營化了,工人改為員工了。員工,也是單位的一員,可基本上都是合同工和臨時工。就像網上報道的一樣,一個掃大街的清潔工,錢本來就掙的少,因為是臨時工,上邊人算計她往地上扔菸頭,然後扣她獎金,不讓她多得錢……要不是網上曝光,她上哪說理去!我爸那個年代不一樣,要是有人這麼折騰下邊職工早開批鬥會了,他下回再也不敢做損了。一個時代說一個時代的事,不過現在的工人只是個替東家打工的而己。


微風213743714


主人是過時的概念。現在是出資人,合夥人,董事長,總經理,員工。話語權和出資多少有關。誰出資多誰說了算。過去把工人叫主人,是為了打倒資本家。現在知道了資本家是好東西。


呼籲法律


這就和說你是不是國家的主人一個道理。你覺的是你就是,你覺得你不是你跟本就不是。你就是個國人。國家想幹什麼想咋幹跟你一毛錢關係。你就做好你的工作拿你那點錢完事。其它沒你啥事。


韓老大82498772


生產資料決定生產關係。

不論是國企、民企、外資企業、還是混合所有制企業,在股份制企業工作的工人,技術人員和各級管理者,作為企業的員工不是企業的主人,只是由生產資料為基礎,與企業構成的生產關係。【在股份制企業裡,持有企業股份的員工,是企業的主人。也就是說,股東作為投資者,是企業的主人,但不一定是員工;員工持股就是股東】。

按照《公司法》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的主人是生產資料的所有者。也就是說:企業的主人是企業的投資者,在股份制公司裡,股東才是企業的主人。按照法律規定,股東權利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構成(公司法第4條)。這些權利並非民法上的權利,而是股東成員權的具體內容或者職能(類似於所有權的佔有、支配、使用、收益的權能)。

股東權利可分兩類:一是參與管理權;是資產收益權。【參與管理權】---即參與公司意思形成,決定公司事務的權利。主要權利:①表決權②股東大會召集權③查閱權④提案權⑤質詢權⑥6撤銷公司決議和宣告公司決議無效的訴權⑦代表訴權的提起權⑧解散公司的訴權。【資產收益權】---資產收益權以股東獲得股權收益為中心,具有請求一定給付的內容,類似於債權。但是又不屬於債權請求權,本質上是成員權,需依據公司的程序性規範主張和形式。主要包括:①利潤分配請求權②剩餘資產分配請求權③新股優先認購權④異議股東退股請求權⑤股份轉讓權。



姐姐虞美人


現今無論在國企還是在私企,普通員工都不是企業的主人。工人是企業的主人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復返了。儘管現在有些國企還把工人是企業的主人掛在嘴皮子上,其實在領導心裡什麼都不是。一個國企掙年薪的高管別說工資,車補都比工人一年的血汗錢多。普通員工要是還認為自己是主人,那你不是臉皮厚,就是腦子殘。不要聽別人忽悠說你是主人,那是為虧損了讓你背鍋。咱是工人應有自知之明,咱就是出賣勞動力的,你的虧盈與我無關,你買了我的勞動就該付錢,別跟我談你虧了。


土撥鼠71243430


工人是企業的主人,這應該是一個法律概念,即工人在企業中所具有的法律地位。

工人是否是企業的主人,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工人在企業中是否真正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這些權利有:A,企業宏觀長遠發展的決定權;B,企業領導實施階段性發展建設議政的參與權;C,企業制定或改變原有發展計劃及實施情況的合理監督權;D,企業決定工人獎懲的表決權;E,企業對工人勞動條件改善、生產安全保障、福利待遇措施落實的建議監督權。

f,工人對企業領導具有選舉權、監督權、建議罷免權。

2,工人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是否盡到了主人翁的義務。就是,真正作到企榮我榮,企辱我恥,真正為發展企業、壯大企業嘔心瀝血。

工人在企業中的這種法律地位,是由法律規範的所有制形式和企業領導層對工人重視成度決定的。

改革深入發展,公有企業和集體經濟的所有制形式,已由全民或國家所有,改制成股份制的公司。企業的領導人,已由原法律規定的‘政府委任選舉制’,由‘公司法’規定,改成由持企股的成員組閣,並由董事會集體決定企業命運和發展方向,有的企業雖也有工會組織,但這種工人代表的權利大副減少,‘兩參一改三結合’個工人在企業中的地位作用沒有了,只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工會對工人辭退漲資的監督建議權。這個權利,也是由法律規定的表面權利,工會真正說的意見被接受的了了無幾。因此,工人已不再是企業的無期限工人。這個地位決定了工人工作時有報酬,無業績,連崗位也報不住。工人在企業中的主人地位,因權利喪失,義務皮軟,也就付之東流,在所有制不再變革的情況下,很難恢復。


徐孝先小卒


企業的主人?我想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應該是20、30後,而且還是那種生活在高強大院中的人吧,企業的主人這個稱呼,往往是被那些手中掌管一些權利的人掛在嘴邊的一句常話,他們在人前稱工人為企業的主人,背地裡拿工人就當機器來使,恨不得每天24小時都來為他賣命


行者150795770


不管在什麼企業打工,想把自已當成主人,先問一下最高領導開會時通知了你沒有,每年的工資和領導是不是差不多,要炒你時要不要你同意,並倍償你,當你瞭解後,就知道自已有幾斤幾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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