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抢孩子,眼看孩子就被抢走了情急之下,用刀捅了人贩子抢回孩子,算正当防卫吗?

王家小书生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说的一定限度,是指面对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别人只是打你耳光,你可以还手压制,但如果反手把人捅死,那就是防卫过当。

将人打死:无限防卫合法

但是,如果是面临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关键问题都是,人贩子抢小孩,是否属于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

多数人贩子实施拐卖小孩活动,多采用诱骗或强行抱走的方式,小孩家长多数注意不到。多数可能的情况是,小孩在即将被人贩子带走的时候,被家长或路人发现,路人阻止,此时,如果人贩子继续带抱着小孩跑,是否可以认定为小孩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目前存在争议。但是笔者此时属于一种严重危及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境,家长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权阻止人贩子。这就类似于抢劫罪、盗窃罪中的当场追捕嫌疑人的行为,比如曾经有过一个案例,“2008年7月13日凌晨5时,广东顺德龙女士出门时,被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敲烂车窗抢去8万多元现金后,龙女士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骑摩托欲逃离的劫匪,过程中撞到劫匪摩托车,造成劫匪一死一伤。法院最后的判决认定该案司机撞死劫匪为正当防卫。而如果是人贩子抢小孩,家长或者路人现场追击,在保证小孩安全的情况下,将人贩打倒,导致其伤亡,笔者认为,应该认定正当防卫。

如果是在家长面前直接强行把小孩抱走甚至是抢走,对于家长而言,其有合理理由相信这就是涉嫌绑架或者人贩子抢人,人贩子在抱走或者准备带小孩逃离时,自己的孩子面临无限的危险,笔者认为就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采取一切阻止不法侵害。

但是如果是具体到具体个案,则需要根据现场具体判断,情况远比想象中复杂。比如从行为、举止等能确定是人贩子,如果无法确认,也应采取其他防卫行为,反正原则就是先全力阻止对方抢孩子,想尽一切办法再说。

以前几天的北京丰台抢孩子案为例,当时的情况并不是遇到抢劫绑架或者拐卖,但这种未经监护人同意意图抱起小孩的行为必然是违法的,作为儿童的母亲,采取一切可行的必要措施阻止他人(不管是认错人还是人贩子)把自己小孩带走,都合情合理。

当然,首先,一个宝妈手里不太可能有刀,第二,即便有刀,在当时面对几个"阴阳怪气"的大妈时,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先充分警告,示威,如果几个大妈依然执意要抢人,小孩可能面临不可预料的的紧急危害,此时采取必要防卫措施,笔者认为合理。即便可能被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属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应争取轻判。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大家别被误导啊!别拿自己生命开玩笑,不算正当防卫!不算正当防卫!不算正当防卫!

我也特别恨人贩子,恨不得一刀捅死人贩子。但是,被拐的毕竟不是我儿子啊,如果被拐的是我儿子,我救不下来,我枉为爹,捅死了主动进监狱,还要想办法用我的专业知识争取减刑的。

说正经的:

1. 普通人用刀捅死人的时候,只有在遭遇“现实而紧迫的危险“的状态下,才可以发生。

比如前几天昆山龙哥,刀都拿出来了,法律不要求你100%空手接白刃,找到凶器打死,是OK的。

一般来说,这个紧迫而现实的危险要足够威胁你生命的时候,你才能威胁对方的生命。比如李二狗拿个地摊上巴拉巴拉小魔仙的仙女棒跟王美丽说,抢劫!不给钱杀了你。

别闹了,我有一根仙女棒,立场坚定斗志强。傻子都知道这玩意只能吓唬,所以这时候王美丽不论如何都不能打死李二狗;

但是,如果李二狗拿了一个82斤重的水磨禅杖,那就没问题了,干死丫的。

PS:如果王美丽看到李二狗拿了一根小魔仙棒,就觉得李二狗想杀自己,直接反杀李二狗的。在法律上叫”假想防卫“,是可能成立故意犯罪的。

2. 普通人看到别人家孩子被人贩子抢走,捅死人贩子。

根据刑法第20条: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人贩子本质上是卖孩子,图财不害命的。所以只要不威胁孩子生命,我们真的没办法捅死他。

千万别被好多回答误导了啊。

================================但是=======================

抓住人贩子超死里打,不管你是人民群众还是当事人。只要不打成重伤,在治安案件的范围内,相信我,警察叔叔一定会帮好人的。


酒骑风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算正当防卫?你绝对是一个好爸爸或好妈妈,孩子长大后一定为有你们这样的父母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10月2日,北京丰台,在一个商场门口,发生一起自称“认错孙子”而抢夺孩子的事件,幸亏孩子的母亲以前看到过相关新闻报道,警惕性足够强,拼死护卫自己的孩子,也幸亏有好心人出手相助,吓退了参与抢夺的三个女人。虽然最终四个女人密谋抢夺孩子,但没有认定为人贩子,仅是作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新闻一出,所有人都会这位母亲点赞!女本柔弱,为母则刚。小小的身躯竟然迸发出巨大的能量,真是不可思议,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当孩子遇到危险,不要说动刀子了,就是让父母付出生命,他们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更何况这种公然抢孩子的行为正是法律所要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为了鼓励人们自力救济,法律赋予了当事人无限正当防卫的权利,即便是造成人贩子人身伤亡,也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由此,想到了另一起案件。9月24日,中秋节下午,发生在湖南宁乡的小车起火事件,那位女司机不顾丈夫和两个孩子,自己跳下车成功逃生,而丈夫和孩子不幸遇难。跟北京那位母亲相比,这位母亲的行为就差远了!


打虎拍蝇


曾经有在这个行里混迹过的人爆料,偷、抢孩子叫做采生,把手脚砍断或折断叫折割,折割后用药水适当治疗让孩子不至于死亡,然后经过一段时间近乎变态的“教育”让孩子们完全丧失自我意识,任其摆布,不敢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完全控制孩子的一切,对于显得头脑伶俐点的,有可能向路人求救的孩子他们给吃大量安眠药,使其意识模糊,遭受种种折磨的孩子一般活不过三十岁就死了,他们有明确的分工和行规而且据说还历史悠久呢,这些人丧尽天良,对他们莫说抢孩子时用刀捅,就是他们没抢的时候也应该主动捅死他们。


雪地苍狼50


首先我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谁抢我孩子,我肯定捅死他,就像我一个朋友聊天说的,女儿一出生,一只脚就在监狱里了。

不管法律允不允许,不管有什么后果,如果真的到了逼不得已的那一步,作为一个父亲可以让自己受委屈,但是绝对不会委屈自己孩子,可以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地步,绝对不会让孩子处于危险的地步。

至于题主的算不算正当防卫,这个要分情况,这个情况也很复杂,对于这种突发事件没有任何的预见性,只有一点,绝对不要挑战一个做父母的决心。

孩子一出生,我就给她准备了保险,准备了上学的钱,没有办法

给个关注



悦道管理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凡是人贩子一律死刑,抓住人贩子可以群殴死,不犯法



芦苇蒲草


题目中缺少了一个关键人物,即:阻止抢孩子的人,这个角色正常情况一般是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假设这个角色是妈妈。

当眼看孩子将被人贩子抢走时,孩子的妈妈用刀捅了人贩子,抢回领孩子,这位妈妈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捅人贩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人贩子抢孩子的行为,属于正在侵犯孩子的个人权利,本身就正在实施犯罪。而孩子由于年龄小等综合原因,在面对已经成年的人贩子时,双方在能力上存在极大的不对等,孩子根本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这个时候,妈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利保护孩子,并且替孩子行驶保护权利,所以,妈妈是在行驶正当权利。

《刑法》第二十条,在关于正当防卫的解释中还强调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人贩子抢孩子,也就是抢劫,而且他所抢劫的不是简单的财物,而是人,这种抢劫行为更加严重、恶劣。孩子妈妈在夺回孩子的过程中用刀捅人贩子,是为了制止人贩子继续实施抢劫犯罪,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所以,孩子妈妈的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使人贩子被捅伤或捅死,这位妈妈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这项法律规定,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公民勇于同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犯罪分子作斗争,制止其继续实施侵害行为,以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大家觉得这种捅人贩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龍族社


说到人贩子,人们对他的讨厌程度,甚至超过黑社会、杀人犯等等;他们是一群丧尽天良,为了万恶金钱不择手段的人;他们的对象往往是几岁的小孩,通过哄骗、强迫等方式,把别人家的孩子当作商品出售,在强大利益面前,他们已经失去自我,人格扭曲;他们破坏了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他们完全不懂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们永远也体会不到,父亲、母亲失去孩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题主问题:人贩子抢孩子,眼看孩子被抢走了情急之下,用刀通了人贩子抢回孩子,算正当防卫吗?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不应该讨论是否正当防卫;作为父亲母亲,如果眼看孩子被抢走还不为所动,害怕触碰法律,那么?他的孩子就活该被抢!因为题主的问题已经很清楚,是在孩子马上就要被抢走的情况下,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惜一切把孩子夺回来,因为我不想让我自己的孩子,变成别人家的孩子;我不想我的孩子街头乞讨,变成坏人赚钱的工具;我不想我的孩子,器官被坏人分卖;我不想……所以我……一定要……






爱尚文史


这问题问的!人贩子敢抢孩子,那说明起码还有一个汽车或者开车的人在等他!而且人贩子可以说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键盘侠们请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指责我!如果人贩子抢我得孩子,无论我都会暴力对待,要么他死,他同伴吓得逃跑,要么我被他插几刀倒在地上!抢我孩子被我抓到,我丝毫都不会留手!我要是被他弄死了,那也是我倒霉,总之我不会轻易放过他!我上学期间见过太多的孩子,断手断脚在街上乞讨的,或者是几个月的孩子被一男一女抱着在街上跪地乞讨的,既没有奶瓶,也没有奶粉!而几个月大的孩子总是处于昏睡状态!试问这难道不是被灌药了么?几个月的小宝宝平均两小时就会喝一次奶呀!所以我遇到了绝对不会留手的!


小小的我137


想多了,正当防卫,根本不可能!

首先,如何证明,人贩子在拐卖小孩?

法律是要证据的,陌生人抱你小孩时,被人发现了,他可不可以说,因为小孩可爱,才抱一下。只有当陌生人抱走小孩并移动位置同时对小孩进行化妆,比如更换衣服,剃头发,改变外观形象时,才会被落实拐卖小孩可能。

其次,拐卖小孩,只是买卖人口,入罪奇轻,绝无有死刑可能,这是让人愤怒的法律条款。有人说,是奇葩的法律纵容了拐卖人口的发生,现实的确如此!

最后,现场被抓住的刚抱起小孩的人贩子,若未亲口承认罪行,法律上很难被确认,这个就象小偷一样,若未抓现行,无法定罪。所以,抓住人贩子,拖到无人监控的地方,众人一起打,打残拉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