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一、兰陵县尚岩派出所原民警刘云鹏、芦柞镇墩头工作区原党总支副书记兼长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化等充当赌场“保护伞”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以郭昌华为首,刘云鹏、杨新化等为重要成员的赌博犯罪集团在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境内多处地点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其中,刘云鹏占股30%,负责与他人坐庄参赌,吸引赌博人员,并与峄城区底阁镇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联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邢某某行贿,寻求保护,并在参与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约30万元;杨新化于2017年8月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占股30%,负责坐庄参赌,吸引赌博人员,在参与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约3万元;郭庆廷(兰陵县新兴镇板闸湖村党员)2017年6月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在赌场负责整理杂物等,非法获利约0.6万元。刘云鹏、杨新化、郭庆廷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沂南县水利局河砂管理科原科长韩贵明充当非法采砂人员“保护伞”等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韩贵明任沂南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夜间巡查组长、沂南县水利局河砂管理科科长并主持沂南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在履行河砂资源监管职责时,收受非法采沙人员贿赂、接受宴请,放松对河砂采挖的监管,致使河砂被大量盗采,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万余元;同时,利用对河砂资源进行监管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并提供帮助、便利,共计收受人民币2.7万余元。韩贵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沂南县张庄镇龙泉村党员尹海涛组织黑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问题

沂南县宏顺停车场的尹海涛为与蒙阴县蒙山道路清障中心因争夺京沪、日兰高速施救业务,分别于2017年1月13日和1月15日,纠集多人,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在京沪高速沂南服务西区南侧和日兰高速日照方向82公里处聚众斗殴,并造成日兰高速该路段车辆大量拥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尹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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