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10月31日起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申請可手機上辦理,合規電動車「合格證」丟失也可辦理登記上牌

北京交警:10月31日起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申请可手机上办理,合规电动车“合格证”丢失也可办理登记上牌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民警展示電動車臨時標識。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新京報快訊(記者裴劍飛)今天(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詳解電動車上牌過渡期政策,針對市民反映集中的“合規車輛合格證丟失後也無法上牌”問題,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車輛“合格證“丟失的,經交管部門現場核驗後,仍可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從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後才可上路。該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

根據《條例》要求,不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車,需要領取臨時標識,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懸掛臨時標識後方可上路行駛,並遵守非機動車的通行規則;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據交管部門介紹,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桔黃色標識底色,長180毫米,寬90毫米,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要求懸掛在車輛後背。

交管部門表示,為滿足廣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臨時號牌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於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此外,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有6個月辦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均按照相關流程可到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請廣大市民合理安排時間辦理。

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

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群眾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北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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