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於2019年實施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于2019年实施

圖為發佈會現場。 李愛平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10月19日電 (記者 李愛平)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條例》最大亮點之一是規定了獨生子女享有陪護父母的假期。

據介紹,贍養人的父母患病住院或長期臥床生活不能自理,而贍養人又是獨生子女,即可向單位提出享受陪護假的請求,陪護假的規定是累計不超過20天,即贍養人可以一次性請20天假,也可分期分段享受。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截至2017年底,內蒙古全區老年人已達到445萬。該《條例》10月13日已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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