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親愛的朋友們

66姐又來和大家見面了

本期熱點問答

66姐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殘保金的熱點問題

一起看一下吧~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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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否需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諮詢員

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諮詢員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不屬於徵收對象,無需繳納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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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申請註銷的用人單位是否需要繳納保障金?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諮詢員

用人單位註銷稅務登記,無需繳納當年度保障金,需繳納上一年度保障金。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應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如實向所在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年審。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稅務機關按照當地已公佈的最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執行相關優惠政策徵收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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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用人單位存在總分支機構如何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諮詢員

用人單位存在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由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機構負責向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年審,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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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勞務派遣形式用工,如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繳納保障金的義務?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諮詢員

根據《廣東省實施辦法》,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應當由派遣單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繳納保障金的義務。無論是否由用工單位直接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或代繳社會保險,派遣職工均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派遣單位的工資總額要包含用工單位所支付的派遣職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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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實習(見習)生是否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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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員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不計入工資總額。因此,如果實習(見習)生屬於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不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果實習(見習)生為非在校生,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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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熱點問答(第一期)

納稅人

聘用外籍員工、港澳臺員工、離退休人員、臨時工等是否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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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員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及粵財社〔2017〕51 號文件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籍員工、港澳臺員工、離退休人員、臨時工,包括應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勞動合同人員(如使用的農村戶籍人員)、處於試用期人員、編制外招用人員、派往外單位工作(工資仍由本單位發放的人員,如掛職鍛鍊、外派工作)等的工資均計入工資總額,以上人員均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大家心中的問題

得到解答了嗎?

下期殘保金熱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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