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了,开发商状告自己无证销售,法院:合同有效

房价涨了,开发商状告自己无证销售,法院:合同有效

2016年4月22曰,石家庄市赵女士与石家庄世纪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认购协议》,约定购买世纪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63号麒融国际项目X号楼X单元X室房屋一套,赵女士向开发商缴纳房屋总价款950400元,约定交房时间为2017年5月1日。

房子不断延期不说,开发商今年还把赵女士告上法庭,以地产项目没有取得任何手续为由,请求法院判定原、被告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为无效合同。根据“安居客”网站的统计,本市 房价从2016年到2018年整整上涨了一倍: 2016年均价7548. 42元, 2018年均价15843. 13元。开发商之心,可谓路人皆知、险恶之极,视诚信为玩物。

房价涨了,开发商状告自己无证销售,法院:合同有效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立案后,近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意图一旦得以实现,会有众多的购房者权益无法保障,最终受损害的,将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本地区的司法公信力。”被告在庭审上说。

法院查明,原被告双方在签订《内部认购协议》时,涉案房屋系现房,但原告未提供办理竣工验收的证据,案涉项目至今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原、被告对签订《内部认购协议》的事实无异议,该协议应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销售房屋并收取了被告巨额款项后,又在房价大幅上涨后的今天以自己未取得预售许可为由要求宣告合同无效,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行为属滥用诉权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应从实体上否定其权利请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石家庄世纪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房价涨了,开发商状告自己无证销售,法院:合同有效

原告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销售房屋并收取了被告巨额款项后,又在房价大幅上涨后的今天以自己未取得预售许可为由要求宣告合同无效,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行为属滥用诉权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驳回原告石家庄世纪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开发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无奸不商的特性,以自己最大利益钻法律空子,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又以该条款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里外都是自己的理,哪管他诚信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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