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炸!22萬億銀行資管重塑 允許公募理財直接投資股票

“資管新規”頒佈6個月、“理財 新規”落地不足一個月之後,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也揭開面紗,開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10月19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相較於此前公佈的理財 新規,《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對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的規定,更加寬鬆,包括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不強制面籤、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其中,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可直接投資股票,且理財產品將不設置銷售起點等規定,被認為是穩市場的重要措施之一,受到資本市場格外關注。

最大亮點 可直接投資股票

10月19日,銀保監會公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至此,“資管新規”框架下的三個配套細則,僅剩結構性存款監管辦法未發佈。

《辦法》規定公募理財產品能夠直接投資於上市交易的股票,相較於之前的“理財 新規”,銀行公募理財產品需要借道各類公募基金間接進入股市,本次從制度上放開了理財子公司進行股票 投資的限制。這被認為是《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一大亮點。

對於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銀行理財子公司全部理財產品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餘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理財產品淨資產的35%.在股票 投資集中度管理上,《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子公司全部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可流通股15%的上限要求,與“理財 新規”中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可流通股30%的規定有一定差異,體現了對公募產品相對嚴格的監管思路。

此次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在監管上完全對標公募基金。“此次《徵求意見稿》中放開了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股票市場的限制,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比公募基金範圍更廣,公募銀行理財產品也可以更好地滿足高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融360分析師表示。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銀行分析師心許文兵、高級研究員樑棟才分析認為,可以預計銀行系理財子公司成立後,相關投研團隊的建立會成為重點之一,直接開展股票市場投資將進一步提速。

“但鑑於目前銀行理財產品本身在投資者心目中的定位以及銀行的資管體系搭建還不完善,預計短期內理財資金不會大規模進入股市。”融360分析師表示。

國信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劍分析認為,《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了委外機構的准入門檻,這對私募行業而言確實是一個利好。

銷售渠道放鬆 不設門檻 不強制要求面籤

《辦法》中關於面籤問題的表述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通過本公司渠道(含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這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投資者首次購買進行面籤,也可通過電子渠道進行風險能力評估。“此舉不但為銀行存量理財客戶的遷移提供了便利,也使個人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更為便利。”交行金融研究中心表示。

“參照其他資管產品的監管規定,不在《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設置理財產品銷售起點金額。”銷售起點由理財子公司具體規定。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認為,此舉突破銀行理財產品單一投資者1萬元的銷售起點限制後,有利於為理財子公司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更好地依託母行的客戶資源擴大其理財產品的客戶群體,也有利於其發揮銀行端風險管理能力開發更多適合大眾客戶理財需求的產品,對理財子公司形成豐富的產品線、做大業務規模形成有效的支撐。

在銷售渠道上,理財子公司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和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銷產品。交行金融研究中心表示,這一定程度上有助於其拓展接觸新客戶的渠道,但銀行作為理財子公司主要銷售渠道的狀況不會出現根本性變化。

“銀行理財的客戶群體可以進一步擴大。在統一大資管的環境下,以相同的條件進行有序競爭,預計未來活期固收類銀行理財產品將對貨幣基金形成較大的衝擊。”融360方面表示,目前來看,貨幣基金的收益與T+0的開放式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並無太大優勢,但T+0的開放式銀行理財產品可當日計息、提取金額不受一萬元限制已經比貨幣基金有優勢,一旦去除門檻這一限制,T+0的開放式銀行理財產品比貨幣基金更有優勢。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指出,不設置理財產品銷售起點金額,對銀行利好較大,意味著現金管理類產品可以1元起賣,加上銀行才能給現金管理類、貨幣基金墊資,意味著銀行在這個品種上有較大優勢。現金管理類產品,將成為銀行理財子公司發展的重點。

門檻10億元 鼓勵外資入股

《辦法》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當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而10億元的註冊門檻相對較低。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已有招行、平安、民生、華夏、光大、興業等十餘家銀行表示擬設立理財子公司,大部分理財子公司的註冊資本金在50億元。

“這一要求有利於加快推動中小銀行理財業務轉型的步伐,充分體現了監管機構鼓勵商業銀行設立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的監管思路。”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表示。

同時,理財子公司應當由在我國境內註冊的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股權結構上可以由商業銀行全資設立,也可以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企業共同出資設立。鼓勵商業銀行吸引境外成熟優秀的金融機構投資入股,引入國際先進的專業經驗和管理機制。

雖然註冊門檻相對較低,但並不意味著資本要求的放鬆。《辦法》明確提出未來將另行制定適用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淨資本要求。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表示,與商業銀行自行經營理財業務不同,理財子公司尤其是存量業務規模較大的銀行設立的理財子公司所面臨的資本壓力仍不容忽視,理財子公司未來的資本補充需求也將對商業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形成一定的挑戰。

東方金誠方面則表示,理財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這對資本實力較弱的地方中小銀行具有較強的准入門檻限制。未來不同銀行的理財業務運作方式將出現較大差異:具備理財子公司設立條件、且理財規模較大的全國性銀行及部分大型地方性銀行,將陸續設立理財子公司獨立開展理財業務;而資本實力較弱、理財規模較小的地方性中小行,將著力於調整內部組織架構,在銀行層面設立專門資產管理部門來開展理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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