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上市企業三季度業績下滑 情況或將蔓延至第四季度

近日,光伏上市企業2018年三季度業績預告相繼出爐,與去年同期動輒獲利數十億元的業績相比,受金融“去槓桿”“5·31”新政及國際環境等因素影響,多數企業業績出現了明顯下滑,其中不乏陽光電源、東方日升等業內龍頭企業。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進入第三季度,各光伏製造企業已經非常明顯感受到“5·31”新政帶來的影響,業績下滑的情況有可能蔓延到第四季度。

普遍虧損

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因落款日期為5月31日,業內稱之為“5·31”新政),新政規定降低光伏補貼標準、暫不安排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分佈式光伏電站只安排10GW規模。新政發佈的4個月時間裡,企業出售電站資產、抵押固定資產、質押股份、減產、停工等消息不絕於耳。不過在8月份,各光伏企業2018年上半年相對亮眼的業績情況暫且讓業內忘記新政帶來的陣痛。

但是,彼時便有多位受訪的業內人士一再表示,新政發佈於6月初,因此企業半年報業績對新政的反映並不明顯,而企業四季度業績才是受新政影響的直觀反映。

果不其然,進入10月份,光伏國內上市企業2018年三季度業績預告密集出爐,從記者統計的10家上市企業(含光伏製造企業、EPC電站投資企業等)三季度業績預告來看,預降甚至是虧損成為主旋律。

從報表數據不難發現,10家上市企業中,半數以上的企業在歸母淨利潤方面與去年同期相比出現了下降。其中,珈偉股份、東方日升降幅較大,同比下降幅度分別達到了98.76%~93.98%、52.46%~37.38%。

值得注意的是,在業績下滑的企業中,不僅是從事電站開發與運營的下游光伏企業受到波及,例如從事金剛線生產的岱勒新材、國內逆變器龍頭陽光電源等上游光伏企業也未能“倖免於難”。

其中,陽光電源2017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66.4億元,同比增105.58%;歸屬公司淨利潤7.51億元,同比增長152.93%。而據其近日發佈的前三季預公告顯示,預計2018年前三季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億~6.7億元,同比變動-20.00%~-10.00%。

不過,業績出現下滑的企業儘管從事的主營業務不同,但不約而同地將導致業績下滑的原因歸於“5·31”新政。

陽光電源、中來股份等企業表示,受光伏531政策影響,裝機規模受到了影響,同時組件價格的下降,導致公司的利潤受到了影響。

彭澎表示,龍頭企業相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能夠保證基本的出貨量,但是組建的單價也會隨著市場的縮小而下調,所以,一些龍頭企業也無法做到獨善其身。

雖然在報表中,少數企業與去年同期相比出現業績上升的情況,但與光伏業務的關聯性並不大。

有光伏企業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5·31”新政給整個光伏市場帶來了階段性的影響。關於電站版塊的業績是逐步釋放的,其也在向產業鏈下游,例如運維、儲能等業務延伸。

而易事特業績出現小幅增長的原因,則為其前期佈局的電站項目在新政執行前基本實現併網發電,所以才得以“倖免”。

盛況難現

據記者統計的10家2017年光伏產業鏈的企業經營情況顯示,2017年全年總營收達到452.03億元,同比增長112.5%,淨利潤為35.59億元,同比增長73.36%。

而2018年的業績與去年相比,將會出現大幅的變化。彭澎對本報記者表示,第三季度公司業績出現普遍下滑的現象將會蔓延到第四季度。屆時,業績與2017年比起來將會大相徑庭。

實際上,2018年以來,受國家宏觀政策、金融“去槓桿”,以及中美貿易摩擦、印度對華光伏產品徵稅等事件的影響,國內光伏企業一直面臨較大的壓力。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凡是在5月31日前備案、6月30日前併網的戶用光伏項目,仍將被列入國家補貼支持的分佈式光伏規模管理範圍,標杆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即意味著將得到每千瓦時0.37元的財政補貼。

在此之前,關於地面電站的進一步實行措施已早早出臺,且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補貼範圍的項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併網投運的,繼續執行2017年標杆電價。而戶用卻遲遲不見消息,在5月31日至6月30日之間併網的戶用光伏電站是否享有補貼、執行何種上網電價,一直未獲官方明確。

江蘇、浙江等地方光伏市補政策也相繼出爐,繼續執行地方補貼,看似利好政策給黯淡的光伏行業帶來了一縷曙光。

但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受訪的業內高管對此則有另一番解讀。

其中一位光伏企業高管對記者表示,政策的調整對企業和用戶來說,是利好的消息。但是,“5·31”新政進一步配套措施只是解決了5月份裝的電站問題。往年6月是戶用光伏企業“6·30”搶裝的絕佳時機,很多公司前期都會屯大批貨備戰,而新政一出,6月份的訂單少之又少,貨壓在手裡出不去,而且,下半年除了少數有地方補貼的區域,其餘地方基本只剩運維可以做,所以,“5·31”新政進一步的具體執行措施影響基本不大。

不過,彭澎認為,對於業內龍頭企業來說,其在出貨量和單價上面還是希望能夠保證出貨量,同時拓展海外市場,企業能夠很好地應對目前的困境。她認為,中小型組件生產企業將面臨較大的困難,其在價格下降的趨勢下,很有可能就會退出市場。

開拓海外

面對較為低迷的國內市場,越來越多的光伏企業開始紛紛尋求海外的機會。

公開數據顯示,上半年我國光伏組件產量約42GW,出口量約為19GW,同比增幅25%以上;2018年1月份至5月份,電池片和組件出口總額為55.13億美元,同比增長21.2%。而2012年至2016年該出口額一直處於下滑態勢。而在“5·31”新政發佈後,各項數據有望得到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8月31日,歐盟委員會(以下簡稱“歐盟”)公告,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將於9月3日午夜到期後終止,即9月4日起恢復正常貿易。這意味著中歐間的光伏將恢復自由貿易。

歐盟雙反結束,是“5·31”新政發佈以來光伏業內為數不多的好消息,“雙反”的結束,海外需求有望進一步增加,為國內產業帶來新的增長點。

但是,上述企業高管提醒道,歐洲曾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場,國內光伏企業曾一度對其極其依賴,正因如此,在上一次的“雙反”中,中國光伏企業極為被動,包括無錫尚德、江西賽維等明星企業,都因為歐盟“雙反”導致最終破產重整,今後要避免重蹈覆轍。

不僅是歐洲,近年,印度、越南等新興市場也備受中國光伏企業青睞,諸如天合光能等企業紛紛在上述國家設廠。

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1~5月,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當中,印度市場佔據20.1%,日本佔據13.7%,澳大利亞佔據13.3%,巴西佔據5.5%,巴基斯坦佔據2.5%。

但需注意,雖然印度對中國光伏的“雙反”經歷了一波三折,但是印度最高法院還是允許了其政府對進口光伏產品實施保護性關稅,將於近期召開聽證會。

上述高管表示,雖然在海外建廠能夠規避一定的關稅風險,但是海外光伏項目前期踏勘以及資金籌備過程十分漫長,同時部分區域缺乏長期的觀測數據,企業在海外市場上的運作需要更加地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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