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電動車,載著「一家子」,太危險

衡陽晚報訊(文/圖 見習記者 陳佳玲)電動自行車非法加裝雨篷、超載、搭載兩名未成年人。昨日下午,記者見到了這樣危險的一幕。

昨日下午4時,記者在衡州小學門口見到,一位“女騎手”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上面搭載著兩名剛放學的孩子,只見一名小孩坐在後座,另一名小孩則蹲在電動自行車前方的腳踏板上。加之雨篷遮擋視線,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地駛離了學校門口。

“這位家長非法加裝雨篷、超載、搭載兩名未成年人的行為不僅十分危險,而且違反了交通法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電動車管理大隊隊長彭能輝介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50條第6款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未成年人。而衡陽市交通【2010】34號文件也對電動自行車加裝雨篷、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違者將被扣押車輛15日,罰款50至200元。(編輯:周蘭迪 責編:雷昕 三審:李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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