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華岩寺原方丈心月法師:唯識學之緣起(二)

重慶華巖寺原方丈心月法師:唯識學之緣起(二)

佛法亙古不變,是佛陀或者菩薩親口宣說,所有的教法應該都是佛陀時代所說的,而不要因為出現的年代前後而產生懷疑。比如,儘管唯識學出現在公元4世紀左右,但這並不是說在佛陀當時就沒有宣說這個教法。佛陀住世時,講述了八萬四千法門,門門都可以深入,趨向聖道。只是有的教法當時不顯,後人逐漸理解,因緣具足,才得以大弘。要把佛陀的法義和教派的思想體系區別開來。佛陀在住世之時宣說了所有的教法,但是佛弟子們對於這些教法的詳細論述要最終形成系統的、為我們這些凡夫所理解的思想體系,是有待於因緣成熟的。佛陀所宣說的《解深密經》,只是唯識學的一個根基,具體的展開,卻需要佛弟子們來進行。當時代、地域等因緣俱足的時候,某種教法才可能真正以成熟的形式出現。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因為某種教法出現較晚而認為它“非佛說”,或者說僅僅是世俗的故意依託、附會。

同時,各種教法以通過世俗的文字和語言流佈於世間,當時也符合世俗的“諸行無常”的傳播方式。一種教法的興起,不會完全無緣無故,它肯定對於先前的理論有所吸收和發展,有所繼承和改造。當然,在佛教歷史上,有很多大德出於宣傳佛法的需要,有時會將自家教法描述得如同“橫穿出世”,似乎與此前的所有宗派、體系毫無關係,出現於世也無徵兆。從弘法角度來說,這樣做當然未嘗不可。但是從理解佛教思想的角度,這是有失客觀的。理論體系的出現,絕對不是無源之水,與先前的思想肯定有一種繼續和發展的關係,與時代的思潮,也肯定牽涉甚廣,大可不必迴避這個因素。其實只要它契合佛法的正理,無論它是否對其他理論有所吸收,都絲毫無損於它的價值。

在佛陀教化的時代,重點在於指導修行者現觀現證,當下解脫,並沒有過多言語上的辨論。這是很自然的。修行者親見佛陀,受到佛陀的親傳,佛陀的色身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更不用說佛陀擁有無邊的智慧。所以,修行者所感受到的巨大影響力完全可以超越疑慮。跟隨佛陀的修習者,他們的疑惑不在於對佛法的信仰,而在於智慧的缺乏。所以佛陀指導修行者主要是用正確的修持以破除妄執。對於有很多哲學上討論的問題,佛陀往往不予回答。

因為佛陀在當時擁有巨大的影響力,這種處理方式對於當時的人來說是自然而然的,絲毫不會影響他們對於佛陀的崇敬。不過,同樣的事情在後來的佛教發展中,就完全事可想象了。後來的佛教發展,主要是採用理論辨析的方式,只有這樣才能解除提問者的疑惑或者問難,所以佛教的理論也就越來越複雜。一方面,後世的佛弟子當然沒有佛陀那樣的絕對魅力,而且佛教在廣泛傳播的過程中面對了形形色色的問題,很多事以前佛陀沒有講過,必須要佛弟子根據佛法的基本原則,運用智慧來加以解決。同時還面對外道的攻難,佛弟子也不得不辨。再者,佛教內部也出現很多認識上的分歧,由於缺乏“一錘定音”的權威,也只有通過辯論來解決。大家只要看一看佛教結集時的情形就可以明白,佛陀涅槃之後,其弟子對於佛陀的教法就出現了不同的理解,更何況在後世,隨著佛教的進一步發展,面臨的實際問題越來越多,辯論自然也就不可避免,理論的建構也必然是越來越龐大、繁瑣、精密,因為非如此不能成立自家之宗義。這正如孟子所說:“予其好辯哉?不得已也!”佛法的展開,即是對於佛陀教法的深入和擴展,是對此的解說。在這個時候,弄清楚某種思想發展的脈絡,就更加重要了。

重慶華巖寺原方丈心月法師:唯識學之緣起(二)

現在我們簡單地瀏覽一下佛教發展的歷史,更有利於我們理解唯識學出現的原因。

佛陀時代的印度,思想極其龐雜,很像戰國時期的中國思想界。當時,印度傳統的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和婆羅門至上三種信仰,以及婆羅門作為一切智的壟斷者和神權統治的代表地位,已經開始動搖,成為眾矢之的。於是在自由思想家中出現了種種反傳統信仰的沙門思潮,佛教也是這種沙門思想之一。

當時印度思想的龐雜情況,可以從佛教的很多經典中看到。比如說,佛陀傳道時,當時的外道有62見,最著名的有6個,後來被稱為“六師外道”。包括:(一)懷疑論者,不承認認知有普遍的正確性,主張不可知論,有點像詭辯主義,認為道不須修,經八萬劫自然而得。(二)極端唯物論者,說人生由四大構成,死後離散,一切斷滅,沒有因果,所以鼓吹及時行樂。(三)主張宿命論的自然論者,說人的命運都由自然法則所支配,非人力所能為。(四)有否定道德的學者,認為所有的道理都是一種社會習慣而已,沒有絕對性,所以否認道德、惡業報的存在。(五)無因論的感覺論者,認為地、水、火、風、空、苦樂、靈魂都是獨立的要素,死亡就是這些要互的離散,但是這些要素本身並不會消失。(六)主張苦樂、罪福等都是由前世所造的,所以必須償還,主張苦行。從這些人的思想,可以大致發現當時的主流思想。

佛陀以“無我論”為出發點,認為實體、永恆、整體及普遍性都是不真實的,都是主觀思維的形式(所謂“依分別而有”),根本沒有實在性。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正如《金剛經》所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分別是依經驗而言的,用哲學的術語來說,分別是“二執”(我執、法執)的先驗形式,這種先驗的形式是眾生無始以來形成的,是無明加諸於本質上的形式。由於眾生的這種認識顛倒,所以產生了所謂靈魂這類執著不放的迷妄,再早此而產生貪著、憎恨等等煩惱。最終往復循環,不能自拔。

原始佛教是從緣起的角度來解說這個問題的。佛教的根本教義就是緣起。所以原始佛教經典中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從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從印度佛教到中國佛教,儘管解釋的形式不同,但是幾乎全部的佛教思想都是以緣起說為中心的。可以說,如果能夠充分了解緣起說,即可瞭解佛教。此外,緣起說不僅是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與其他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獨有的特徵。

在原始佛教時期,闡釋緣起主要是從人生現象上來說,這就是所謂的“業感緣起”,或者說是“十二因緣”,它是通過對現實世界中生、老、病、死等現象的觀察,對人生諸多痛苦原因的追尋,以及對超越痛苦的方法的探索而提出來的,大意如下:生命是由身、口、意等造作 行為產生的業力所牽引,由此而感召色、受、想、行、識五種條件聚會而構成了的暫時性存在,其中既沒有獨立輪迴的恆常實體——靈魂,也不存在主宰性的“命”或“我”,當然也不是無有因果,業力的遷流不息導致了生命存在的不斷變化與相似相續。生命的本質,是無常、無我的。所謂“此有則彼有,此生故彼生”,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對於人生所得出的結論。生命中的煩惱和痛苦,就是因為無明而導致的錯誤認識——計無常為常,執無我為有我。那麼反過來,正因為無常與無我,人們就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更新生命中的業力流,從而能夠感召新的外緣,使未來的生命得以優化。總之,佛陀說法49年,講說戒、定、慧三學、四諦、十二因緣、八正道等,都是直指眾生的當下之心,指導眾生破除對世間諸法的執著,擺脫內在情緒的粘縛,得到生命的最終解脫。佛陀時代的教法,可以讓人直接切入無常與無我,實現當下見法並融入法性流,然後通過修行,逐漸改變生命的狀態。

原始佛教主要表現了對生命——也就是有情眾生的關注,因為只有有情眾生才會有痛苦的感覺,才需要從痛苦中解脫出來。關愛生命,重視解脫是佛教的根本特點。雖然佛教強調眾生平等,在佛教的生命體系中,除了人之外,還有各種生命的存在方式,但實際上,佛教始終是強調人在各種生命中的核心位置的,畢竟佛法主要是在人世間流佈的。因此,原始佛教主要關注和體察人及人類社會,而人的解脫也就是佛教的主要目的。現在我們經常講佛學也就是人學,佛教哲學是人生哲學,也主要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的。

由於原始佛教的這個立場,所以特別強調解脫論,而對於解脫關係不大的認識論並不是特別關注。一般來說,原始佛教不考慮與解脫無關的問題,也不太重視對於無情之物即器世間的認識,因為無情既沒有感受,又沒有痛苦,不存在解脫的問題。在佛教的哲學中,核心是解脫論,一切與解脫有關的知識才是必要的。所以就有所謂的“十四無記”。記是分別,即是對十四個問題不加分分別,這些問題包括宇宙是常還是無常、宇宙是有邊還是無邊、生命死後是有還是無、生命與身是一還是異等等,都是當時學術界共同關心與經常討論的問題。如果外道以顛倒之見來問難這十四種事情,佛陀採取“舍置記”的方式——沉默來回應。因為這些是與人生解脫無關的問題,是沒有意義的虛假問題,所以不必在這些問題上浪費時間和精力。佛陀在《中阿含·箭喻經》中舉例說,如果一個人中了毒箭,最要緊的是進行急救,而不是先研究發箭者的身世、他為何發箭等並非急切的問題。這個故事可以說是對於這類問題的最好回答。

原始佛教極力破斥眾生對世間的貪執,這是必然的,否則就不能使世人擺脫對世俗生活的留戀,當然更談不上發心修行。因此,原始佛教的主導就是通過遠離世俗社會來達到出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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