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啓用「電子駕駛證」

株洲啟用“電子駕駛證”

電子駕照圖。 記者 楊潔規 攝

本報10月28日訊 對於株洲的駕駛員來說,今後出門如果忘帶駕駛證也不必擔心扣分了,掏出手機展示自己的電子駕駛證即可。記者今日從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從即日起,株洲市駕駛員可以申請電子駕駛證了。

記者關注“湖南公安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隨即彈出一條提醒:平臺目前僅在株洲試點運行,試點期間,不能辦理株洲以外地區的業務。隨後,記者登錄平臺註冊並進行實名認證後,即生成電子駕駛證,再點擊“個人中心”的“電子駕照”項,即可生成電子駕照。此外,下載“湖南公安服務平臺”APP也能操作。

株洲市交警支隊秩序大隊副大隊長甘立強介紹,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可以使用電子駕駛證接受處理罰款金額在200元以內(含),駕駛證記1分、2分、3分、6分的情形,且處理後其駕駛證記分不得超過12分。

交警提醒,車輛僅限湖南牌照的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僅限在湖南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公安機關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採取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政強制措施或是給予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不得使用電子駕駛證。同時,電子駕駛證是湖南省公安廳推出的便民措施,所以請各位車主駕車出行時,儘可能要攜帶紙質實體駕駛證。 ■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彭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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