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退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公告
2018年第1號
根據省財政廳、省安監局、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關於取消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甘財經二[2017]88號)精神,現鎮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專門賬戶存儲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開展清退,現就有關事項公告
如下:
一、清退需要提交的資料
1、退款申請表(見附件);
2、繳納風險抵押金證明材料(企業繳款收據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員身份證複印件,非本人辦理還需提供企業法人簽字授權委託書;
4、營業執照複印件;
5、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6、其它要求:企業(個人)必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涉及整合、轉讓等情況的,必須提供風險抵押金轉讓協議或雙方認可書面說明。
二、清退方式
退款不採用現金方式,一律採取轉賬形式。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地點:縣政府前樓408室
聯繫電話:0934-7121167
鎮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退還申請表 | |||
企業名稱 (個體工商戶) | |||
法人 (負責人) | 身份證號 | ||
交納金額 | 交納時間 | ||
退還金額 | 退還時間 | ||
開戶銀行 | 賬 戶 | ||
聯繫人 | 聯繫方式 | ||
備註 | |||
企業(個體工商戶)意見 | 經辦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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