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对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缴费年限的一种补偿。
目前,我们国家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这样的,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等多种因素挂钩。缴费年限包含了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所有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1995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建立起来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我们当年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者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话,我们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缺少。我们那一段的工作时间就只有基础养老金待遇。为了保障大家都有两部分待遇,所以各地规定的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各省市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虽然前两项都是相同的,但是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各不相同,而且起始时间也不一样。
一般来讲,视同缴费年限肯定计算作过渡性养老金,不管它是什么时间。除非这个地方规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工、上山下乡知青、针对2012年7月1日建立军人保险制度之前的部分复退军人、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
过渡性养老金绝大多数省份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不必担心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跑不赢工资增长率的情况,而且还有1%到1.4%的过渡系数,是最合算的一种待遇了。
不过,目前所有的过渡性年限都已经确定,基本上是根据退休职工档案来定的,不可能再增加了,所以羡慕也羡慕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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