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纪委通报2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薛城区纪委通报2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九项行动”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不作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薛城区巨山街道小吕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士宾未正确履行村集体资源监管等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初至2018年6月,徐士宾担任小吕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本村集体资源监管职责,发现该村集体所有的小土山出现无证私自开采山石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该区域石灰岩被盗采8.5万余吨。2018年9月,徐士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城区邹坞镇北陈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玉国未履行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问题。黄玉国担任北陈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履行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耕地和盗采山石资源问题,导致该村区域内出现非法采石等违法问题,造成该村5亩耕地被严重破坏。2018年10月,黄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九项行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坚决加以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职责,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做好“九项行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查快办,确保查深查透,并从严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地区或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薛城区纪委通报2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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