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重庆大巴车坠江?

蓝冰天雪


出离的愤怒。

这种愤怒不仅是针对刘姓乘客的。也是针对事件的定性结果的。

48岁的刘姓女乘客因为错过站对司机进行指责,辱骂,推搡乃至互殴,对公交坠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万死不赎其罪,人死了,但是还有遗产,所有死亡人员家属,都应该对刘姓女乘客的家属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有多少遗产,赔多少,陪光为止。法律上其配偶子女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必须负其责任来。或许这对于也已经死亡的刘姓乘客家属而言,是一个雪上加霜的噩耗。但是这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他们的家属不但要忍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担负上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更愤怒的,是对司机和乘客互殴的定性,是对司机的责任的认定。

凭什么?凭什么司机要为事件负责?

多少次乘客辱骂,推搡,殴打司机,多少次公交公司,多少次相关机构为了息宁人事,各打五十大棒,多少次和稀泥,终于酿成了今天如此天大祸事。

天大祸事,塌天大祸都出来了。居然,居然你们还在和稀泥?

我完全不懂你们的逻辑。

司机就正常开车,招谁惹谁了?你坐错车上来打我一下,你坐过站上来打我一下,你有事没事上来拉拉扯扯打我一下,

到最后,都定性为斗殴?到最后司机不但要道歉,还要接受公司的处罚,凭什么?


如此明显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完全是乘客单方面的责任,司机只能被动接受,怎么就成互殴了?怎么就成共同责任了?怎么就死了还要背上污名?

那么多起打司机,发展成拉扯,最后统统定性为互殴,平等责任,没有任何一个乘客因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入刑,反倒是绝大部分司机事后都受到了公交公司的处罚。

这是什么样的逻辑?这是什么样的心态来做出如此的处理?


我们缺什么?

我们缺当有乘客如此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时候,警察直接上来把闹事的带到派出所反省7天;更为恶劣的直接入刑。

我们缺当有人霸座的时候,根本不用和他讲什么人情讲什么世故,直接报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理由直接拉到派出所拘留。

我们缺当有曾先生这种人撒泼打滚高喊警察打人的时候,直接把他扔到坟山的工作人员。

我们缺我们明明有法律有法规对类似事件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的某些机关就是没有意愿去严格执行,我们的人民群众,也总是以人情世故,要求相关机关不要太霸道,不要太冷血。

我们缺对依法办事的深层次认识。我们缺对法律的敬畏。法不容情,本来也容不得各大五十大板。


在这种缺位的情况下,如今,酿成了塌天大祸。

我们的相关机构,还在和稀泥。还在对司机和乘客各打五十大板。

不,还有我们的围观群众更是脑洞大开,把公交车上的乘客也拉出来,打几板子,仿佛司机,刘姓乘客,其他乘客,都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样。

什么叫和稀泥?这就叫和稀泥。

乘客拉架不拉架,都是可选项,怎么做都不违背法律。我们难道要迫使每个乘客都做梁山好汉,看见不平时就一声吼?

司机没有选择,他只是个开车的,别人找他闹事,他有的选说我不和你扯吗?

从头到尾,此事唯一应该负责的人,只有一个人:刘姓乘客。

如果往大的说,公交公司也需要为此事负责。因为他们并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司机的安全,没有提供应对恶劣乘客的办法。这是管理责任。

但是很抱歉,我坚决不承认司机的责任。

司机和其他无辜乘客一样,都是活生生的被这个疯婆子拖下水的。是无辜的。是令人心碎的。

我对这样的定性很失望。

因为他们仍然在和稀泥,仍然在各打五十大板。仿佛这样能安慰下乘客,贯彻乘客就是上帝的宗旨。

我就想问下,你们这种定性,怎么能阻止下一个这种殴打司机的乘客?

我就想问下,你们这种定性,怎么能阻止下一个霸座的男男女女?

你们能不能大声的说一句:此事由刘姓女乘客而起,负所有责任;公交公司未能为司机安全驾驶提供足够安全的保证,负相应管理责任?

平时打架斗殴你和稀泥,就算了,大家忍忍;

但是这种事情你们还和稀泥,这不是在纵容违法吗?不是在纵容下一个这种霸座的男男女女,骂骂咧咧的乘客吗?


谁扰乱社会治安,谁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就运用法律直接处理。

这个时候,

拜托你们不要再拿什么人情理义出来了。

拜托这个时候你们不要调解了。

拜托这个时候你们不要宣扬各大五十大板然后双方皆大欢喜的案例了。


我为司机,

不值当。


张子曰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有结论了,事情的过程大家应该都看过了,但是看完之后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既然相关部门已经恢复了车内摄像头的内容,为什么视频只有短短的十几秒?为什么不能把视频完成的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到事故的详细过程!第二,在对方互殴的过程中,司机的神态一直不太对劲,在最后向左打方向盘的时候,神态依然很镇定,不像是马上要撞车之后,又要坠桥的神态和状态!第三,司机为什么在第一时间不是紧急制动,而是要往左猛打方向?如果是操作失误,为什么没有回立即正方向的动作?


我觉得这件事从逻辑上有点说不通,我们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车辆在猛打方向之前,公交车前方并没有车。如果有车,司机为了防止和前方车辆发生碰撞,下意识猛打方向,这从逻辑上还说的通。从事公交车司机这个行业是有严格标准的,并不是说取得了A级驾照之后就能直接上岗。每一位公交车司机都需要经过内部严格的培训之后,并且有5年的驾龄以上,才有资格从事公交车驾驶员这个岗位,具体能不能上岗还要经过其他的综合考核。

那也就是说,公交车驾驶员具备充足的经验和优异的驾驶技术。既然是这样,按照常理来说,遇见有第三方因素干扰自己驾驶时,并且前方没车的情况下,应该先选择刹车,这应该是下意识的反应。大家应该都记得很久之前有一辆大巴车在高速路上,被对向车道飞过来的石头穿过玻璃砸到胸部的视频吧,那位司机在深受重伤并且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和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都能把车安全刹停,为什么这次会变成这样?


有的人觉得司机操作失误是因为互相打斗造成的,我觉得确实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设想一下!司机被言语侮辱,加上对方后来又对自己动手,从而失去理智,心里产生了过激的行为和想法。他一定知道车上有视频,而且还有10多位乘客可以作证,不管出了什么事,打人的女乘客一定要付事情的全部责任。那我就给你颜色瞧瞧,没想自己在情绪激动之下,失去理智,操作失误,撞了对向车道的一辆车之后,车辆直接掉进的江里。

岩哥的观点: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说什么都晚了!女乘客罪不可赦,因为她的冲动造成了一车人坠入江中死亡。但是既然相关部门公布了视频和结果,我只是对这件事情的经过产生了一些疑问,并且设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大家可以评论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但是千万别带节奏!

我是岩哥,如果您有关于汽车方面的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记得关注我呦!


岩哥侃车


今天早上看到了这个视频,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我猜测可能是司机突发疾病,或是车辆突然失控,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居然是乘客激烈干扰司机行使,司机违规与乘客争吵导致的。

太难过了,为车上那些无辜的乘客而难过。

太愤怒了,因为一个人的无耻泼妇行径,导致全车的人为她殉葬!

我想说几点看法。

第一,责任

这件事情的责任,99%都是那个干扰司机的乘客刘某,司机虽然也有责任,但他是被动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中国,类似的乘客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没能下车,就去干扰、殴打司机的事情屡见不鲜!

请看下图:

与重庆公交车几乎同时,北京一个中年妇女因为自己错过了下车,于是非要司机停车,我们都知道,公交车不同于一般的车,司机承载的是一车人的生命,所以,有明文规定,公交车驶出站台后不能随便停车。

但是,总有些人总是以为自己是上帝,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个女人居然用手里的牛奶击打司机,造成车祸。幸好没有人员伤亡。

这个女人已经被刑拘了,要我说应该判个三年五年的。

而重庆,类似的事情几乎更多,请看下图,并注意时间:

上面两个图,看起来很像,实际是两起乘客骚扰司机的事件。

这么多类似的事件,是不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是不是我们得承认,总有一些乘客自私自利,完全不考虑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只顾自己?

第二,此类事件的本质

这件事情,或者说此类事件的本质是什么?

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不久有一家人在瑞典,不按照酒店规则,最终被当地警察处理,这家人还哭天抢地,最终导致国家层面出现了一系列很不愉快的事情?

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不久频繁曝光高铁上一些霸座男、霸座女、霸座老太太等新闻,这些人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对号入座?不存在的。

……

上述事件与重庆公交的事情,本质是一样的,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不遵守规则,可以不考虑公共利益。

这就是本质,而这样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这些人有的是文盲,有的是高知(高铁霸座男),这说明,这与知识无关,与教育无关,而是与人的品格、品行有关。

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品格、品性呢?

值得思考。

第三,建议以后公交车司机的驾驶室与乘客隔离。

我觉得,今后此类乘客骚扰公交车 司机的案件还会有,还会更多,因为有些人本质就是极端自私,极端情绪化的。只靠对这些人防范,防不胜防。

应该给公交车司机建立隔离屏障,从硬件上彻底避免此类现象。我们不能把一小撮自私自利的人的责任,转嫁到司机身上。

另外,一旦再有这样的乘客,建议全部刑拘、判刑,赔的倾家荡产。


danyboy


从头到尾来看,这真是一起让人愤怒、伤心、难过、生气的社会事件!愤怒是出事车辆上的惹事女乘客,驾驶这班公共汽车🚌的司机,包括围观他们吵闹的所有乘客,都有罪!都有问题!从而导致这起车祸和悲剧!

这起重庆公交车撞车坠江沉没事件,首先上这个该死的女乘客,没事找事惹事找麻烦!干扰了公共汽车的安全驾驶,还动手打正在开车工作的司机!

这个司机一边还嘴,不管不顾安全驾驶开车分心,你不能给走在路边安全停车,打双闪灯报警,或者是停好车再和惹事的女乘客吵架打架么!

惹事生非的女乘客应该负主要法律责任;不管乘客生死的司机占次要责任!

而在公共汽车上看热闹的乘客,一直冷眼旁观,不管不顾,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在意,也要承担一定后果。

不管怎么说、不管如何反思!事故已经发生了,悲剧已经酿成!在这起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只有那无语的江水,沉没的公共汽车🚌,毁坏的大桥🌉是无辜的!如果鲁迅活着,他一定会生气的呐喊:世道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探照灯


万恶的女人啊,就因为你的一次错站,却让十几名无辜乘客错过了一生。

毋庸置疑,重庆大巴坠江悲剧的始作俑者乘客是罪魁祸首,是整个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而那名大巴司机,虽然情有可原,但毕竟因为他和乘客的不理智,导致了其它13名无辜乘客的丧命,不管怎么讲,他同样也负有不可饶恕的责任,虽然你有委屈虽然你一开始并没有错,但让13名乘客为你的愤怒买单,这都是不容原谅的行为。

乘客殴打司机,最终用这种无比惨痛的事故又一次教训了我们。在以往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到类似的新闻,一些不理智的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为开的是私家车,想任着自己的性子随心所欲,在得不到满足时就把怨气和愤怒撒到司机身上。很多司机选择了忍气吞声,选择了把委屈咽进肚子里,可人都是有情绪有脾气的,不是所有的挑衅者都能遇到理智和隐忍的司机。

元芳以为, 是时候对无理乘客做出立法约束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必须对任何干扰司机的行为做出惩罚,让他们付出代价。如果是司机的错,你过后可以投诉,可以举证,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公道,但绝不允许在司机行驶过程中有任何刺激司机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必须绳之以法。

劝你冷静没用,因为对没有素质的乘客来讲,道德上的说辞没有一点用处,只有实实在在的处罚才能让他们长记性。


元芳有看法


看了好多遍这个视频,一直没有搞明白,公交车司机为什么最后向左打了一圈方向后死抓方向盘并无回正动作,以至使公交车偏离车道并直接冲下大桥。这一刻公交司机是被那个女人气昏了头了吗?死者为大,愿车上无辜的十三名受害着能够的到一个公正说法~





天堐酒吧


同大多数人一样在得知公交车坠江后的原因,第一件事就是在愤恨的谴责女乘客。

然而在看到一位长者也曾经是我的领导更是老师说了一段话后让人醍醐灌顶。


他说:“很多人看了视频,都在痛骂女乘客和公司机,痛骂他们因为自身的恶劣行为,葬送了一车人的生命。我不这么认为,我同情女乘客和公交司机,我认为他们首先是社会的受害者,然后才成为恶劣的加害人。


如果,如果我们的社会有着文明社会的公平法度,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在一个文明社会,任何一个人敢于随便打人耳光,他需要在牢房中度过几个月的时间,反省自己的错误和罪责。哪怕你是警察、市长、或者土豪、流氓和恶霸,在伸出抽人耳光的手掌之前,都会产生深深恐惧。也无论你是一个平民、一个孩子、或者一个懦弱女人,哪怕你贫病加交,当你被任何人打一个耳光,你都能够必然获得公道,都能获得自然的救济和保护,你还对这个社会充满愤怒和怨念吗?


但是我们的社会不是这样,你在网上批评一句警察,可能面临10天的拘留,但是你在大街上被人抽几个耳光,对方可能会大摇大摆走了。当整体社会缺乏一个惩恶扬善的体制,无权无势的底层人民的自相残杀就自然成为必然!


车娘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是车内一名女乘客与司机发生冲突,在互殴过程中导致车辆失控坠江。



从刚刚曝光的车内视频显示: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

公交驾驶员冉某,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将右手放开方向盘对刘某进行还击,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发生抓扯。期间,冉某在驾驶公交车打方向时曾向左侧打了方向,致使公交车偏离了正常的行车路线,与对向行驶的红色轿车相撞,虽然随后司机向右打了方向,但是已经晚了,公交车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因为微不足道的小事引发的争执葬送了十五条鲜活的生命,我们在强烈的谴责肇事者刘某和司机冉某不理智的同时,是否更应该反思一下在这件悲剧中公交公司的责任呢?

乘客在接受公交公司提供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公交司机安全驾驶保障车内乘客的安全是主要职责。同样是服务行业,有些行业的服务人员可以做到“接一待二照顾三”,而作为公交行业的公交司机,让他们一边开车,一边解决车内乘客的各种突发事件,是无法做到集中精力安全驾驶的,作为司机安全驾驶才是第一位的,显然每辆车缺少了一位服务员。

这几年,公交车上司机与乘客的争执并非少见,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难免遇到素质参差不齐的乘客,面对不讲道理的乘客,驾驶员除了需要费劲口舌各种解释外,有的甚至过分到抢夺方向盘,乘客的生命安全当然无从保障。重庆坠车事件中,由于吵架致使司机注意力分散,大脑处在放空状态,意识不到危险的发生,等到缓过神来已经来不及了!如果车内多一位服务员,在第一时间挡在司机前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惨剧就不会发生!


惠风和畅207547485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次重庆大巴坠江事件就是:女乘客万般无赖,但动机并不想杀人;司机万般委屈,但动机却是杀人!

看过车内视频后发现,女乘客对司机虽然进行了攻击,但显然伤害程度并不至于导致司机丧失控制车辆的能力,让我们发现异常的地方就是司机在还手的同时并不是减速或停车,依然保持甚至加速踩下加速踏板,因为监控右下角有瞬时行车速度显示,女乘客和司机动手的时候车速50km/h。

但最后撞开护栏瞬间的车速提升到52km/h,说明车辆至少是没有减速的。更为反常的是司机在清醒状态下故意往左侧打了一圈方向,并保持住这个方向直到最终车辆坠江,显然这不是司机躲闪或规避风险的原因,很明显是故意这样操作的。

但结合重庆22路公交车过往的一些事件似乎能够得出一种可能性。早在2015年12月12日重庆22路公交车就先后发生过两起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后,公交车撞树的事故。

从这种情况上分析,司机对这类情况很可能是早有心理准备的,不排除司机有故意打方向造成一些碰撞事故的动机。其实司机采取制动措施停下车是很容易的,但往往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即便报警肇事乘客也很难受到什么处罚,往往是批评教育了之。难免会让公交司机心理不平衡,但如果因为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而导致了事故或人员财产伤害,那么对于乘客就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甚至判刑。

所以,司机是有可能有这种心理,希望闹事的乘客受到更重的惩罚。但这次在桥上也许司机没有想到桥梁的护栏如此脆弱,或盛怒之下失去了理性导致操作幅度更大,女性乘客也肯定没有想到自己这个耍泼无赖的举动会导致司机做出如此严重后果的举动。而当时在车上的其他13位乘客谁也没有站出来避免事态的升级,导致自己也成了这个事件的陪葬者。

现在问题彻底暴露出来了,显然这类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就是要看法律一方面如何对公交司乘人员有效的权益保护,避免这种冲突的升级,有效震慑那些自私或无赖的乘客。而公交公司内部切不可以某种潜规则的模式纵容司机采取危险的举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惩罚那些恶人,相信这类问题如果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之后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关键是要有所作为。


感触汽车影像特效


这个视频我反复看了十多遍。首先,那女人绝对不该打司机干扰其驾驶。那女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死也应该被判刑。但是,那司机对其他乘客的安全来说,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看视频,感觉当时车速还是不慢的,加之被干扰,被用手机打,那司机本能地应该降车速或停车,但司机没有。另外,就算那司机还手时,将方向盘猛打了方向,导致偏离了行驶路线,但当撞上对面小车的瞬间,那司机起码应该踩一脚刹车,但是没有踩刹车的任何动作。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当公交车毫无减速地骑上大桥人行道坎时,我注意看了,那司机还是没有踩刹车,任凭大巴撞断护栏坠江而下。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刹车印迹。那司机不想活了吗?我看不是。抛开别的对乘客负不负责不说,单从他处理突发情况来看,尽管听说有24年的驾龄,但还是缺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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