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執行難” 取得大進展

近三年來執行到位金額超四萬億元,同比增長近八成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法院對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宣佈:“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據統計,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884.0萬件,同比增長105%,執結1693.8萬件,同比增長120%,執行到位金額4.07萬億元,同比增長76%。

建立了足不出戶查遍被執行人財產的平臺

“解決執行難,找人查物是關鍵。針對傳統執行查控模式存在的執行效率低下、覆蓋財產範圍過窄等難題,最高法建立‘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提供足不出戶查遍被執行人財產的平臺。”最高法審委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說。

截至9月30日,最高法與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民政部、人民銀行、自然資源部等16家單位和3903家銀行聯網,可以查詢被執行人全國範圍內的不動產、存款、金融理財產品、船舶、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基本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和相關信息的有效覆蓋,大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實現了執行查控方式的根本變革。

“執行查控系統有一個發展過程,2014年僅能查詢20家全國性銀行,現在多達3900家。不僅能進行網上查詢、凍結,大部分還可以進行網上扣劃。對於不動產的查詢,半年前只有40多箇中心城市能做到,現在隨著我國不動產登記系統上線,全國不動產查詢基本做到全覆蓋了。”劉貴祥說。

2017年8月,黃某到江蘇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反饋,被執行人餘某在鎮江新區某銀行開有賬戶,該賬戶名下有一款理財產品,價值5萬元。法官立即辦理了扣劃手續。

“很多被執行人的活期賬戶餘額很少,但卻將資金投入購買收益較高的理財產品、股票等。系統之前都是反饋賬戶餘額,這是首次成功反饋詳細的銀行理財產品信息。系統的完善助推了‘互聯網+執行’效率,進一步促進財產見底,提升了執行威懾力。”法官汪海濤介紹。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全國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為5746.21萬案件提供查詢凍結服務,共凍結資金2991.53億元,查詢不動產信息546.32萬條,車輛4931.45萬輛,證券1085.36億股,船舶129.31萬艘,網絡資金255.49億元。

322萬人迫於信用懲戒壓力履行了義務

“你所撥打電話的機主已被三門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請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這是浙江台州市三門縣人民法院為“老賴”私人定製的一款手機彩鈴。近年來,全國多地法院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彩鈴、電視臺等,不斷增加“老賴”“知名度”。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努力破解規避執行難題。2016年以來,最高法與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簽署文件,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採取11類37大項150項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公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出行、購房、投資、招投標等進行限制。

2018年7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委政法委組織監察委、組織部、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在縣人民法院召開會議,集體約談35名涉及執行公職人員。經過約談仍未履行的涉執公職人員,將被採取相關強制措施,強制扣劃不履行法律義務涉執公職人員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限制晉職、評優等。

2016年6月,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截至2018年9月30日,全國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211萬例,共限制1463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522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322萬失信被執行人迫於信用懲戒壓力履行了義務。

網絡司法拍賣零佣金零投訴零違紀

司法拍賣是執行財產變現的重要一環。傳統司法拍賣效率低、佣金高、不透明,飽受詬病。為克服傳統拍賣方式存在的諸多弊端,從2012年開始,浙江、江蘇等地法院率先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最高法及時總結經驗,確立以網絡拍賣為原則、傳統拍賣為例外的司法拍賣新模式,出臺網絡拍賣司法解釋,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法院全面推行零佣金的網絡司法拍賣,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截至目前,全面實行網拍的法院達到3260個,法院覆蓋率為92.53%。實行網絡司法拍賣以來,成交率、溢價率成倍增長,流拍率、降價率、拍賣成本明顯下降,有效祛除權力尋租空間,斬斷不法利益鏈條,實現拍賣環節違紀違法零投訴、零違紀。從2017年3月網拍系統上線,至今年9月,全國法院網絡拍賣74萬餘次,成交額5030億元,標的物成交率73%,溢價率66%,為當事人節約佣金153億元。

劉貴祥介紹,針對目前人民法院在處置財產過程中突出存在的確定財產參考價問題,最高法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在保留委託評估這一傳統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方式的基礎上,新增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網絡詢價3種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的方式,規定了4種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方式的順序和適用條件等等,對提高財產處置效率,規範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行為具有積極意義。

據介紹,即將上線的司法評估信息化系統中,整個評估、定價以線上操作為主,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置於信息技術制約之下,以往評估的各種弊端將有效消除。

出臺涉執行文件數量超過前20年總和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為基本解決執行難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全國31個省(區、市)黨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臺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加強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的文件,12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出臺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決定,多數省(區、市)黨委成立“基本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將解決執行難納入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

據最高法執行局局長孟祥介紹,為了更加有效地檢驗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最高法明確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核心指標,即“四個90%、一個80%”: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不低於90%;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合格率不低於90%;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不低於90%;全國90%以上的法院達標;近三年執行案件的整體執結率不低於80%。

為實現對執行工作更加規範、有效、精準的管理,最高法共出臺55項重要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數量超過前20年的總和,全面規範執行工作。特別是2016年以來,密集出臺涉及財產保全、財產調查、執行和解、執行擔保、先予仲裁等37個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加強制度供給,織密規則體系,有效約束和規範執行權。

“‘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人民法院的莊嚴承諾,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有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我們有信心有能力打贏這場硬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劉貴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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