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漳州的6条主要河流中,5条的源头在平和,即“南溪”、“鹿溪”、“漳江”、“东溪”、“芦溪”,平和因此有“五江之源”的美称。

1985年,平和法院成立林业庭,集中办理涉林各类案件,重点保护森林资源,开始探索实践专业化的生态资源保护模式。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0年,平和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与生态紧密联系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牵头与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大林场等单位建立生态保护联动机制,深入林区、农村联动排查化解矛盾,共同治理河流污染、打击生态违法犯罪,宣传环境保护。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2年,成立“五江之源”生态巡回法庭,在东溪源头的庄上土楼、芦溪源头的村东村、漳江源头的龙门村、鹿溪源头的国强林场、南溪源头的天马林场等设立巡回审判点。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2年,平和法院探索推行“复绿补植”等做法,对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和森林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以“植树令”、“管护令”的方式,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被告人补种林木,对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己补种的,责令缴纳生态损失补偿金,由林业部门委托林场植树护林。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5年以来,平和法院还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生态保护,法院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的人员必须由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让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的矫正期间内到所在社区、村庄进行清洁家园、美化乡村公益劳动,让他们定期清理垃圾、养护花草,既清洁家园又净化心灵。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6年2月,生态资源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进入全域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的新阶段。实现生态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归口管辖,形成生态资源类案件“四审合一”的审判工作模式。

2016年4月,为进一步创新生态资源保障机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平和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运作生态修复,设立平和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服务保障富美平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2018年6月,“平和县人民法院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在县河长办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平和法院创新生态环境审判机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近年来,平和法院生态司法持续创新发力,取得显著的效果,助力保障平和绿水青山,为平和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作出积极贡献。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新时代

新征程

平和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力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为平和的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绿色发展 · 有我助力|生态司法的平和进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