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权划转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于2018年4月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762,935,22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659%)作为担保及信托资产划转至“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中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办理股票质押登记,由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工程对中国化学的直接持股比例由64.6246%降低至49.1587%。鉴于直接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中国化学工程与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重新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2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接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国资产权[2018]72号),决定将中国化学工程所持本公司91,260,500股、356,655,900股股份分别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本次中国化学工程划转本公司股份合计447,916,4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9.08%。

就前述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中国化学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中国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国新投资)、《中国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国化学工程)的公告。

自前次披露日至本次股份划转于近日正式实施期间,中国化学工程于2018年4月以其持有的中国化学部分A股股票作为标的股票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中国化学工程持有的共计762,935,220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5.4659%)作为担保及信托资产划转至“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中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办理股票质押登记,由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标的股票划转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的中国化学的股份数由3,187,935,800股减少至2,425,000,58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64.6246%降低至49.1587%。鉴于直接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中国化学工程与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重新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此外,国新投资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持有中国化学71,400股,占总股本0.0014%。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的中国化学的股份数将由2,425,000,580股减少至1,977,084,18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49.1587%降至40.0787%。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仍为4,933,000,000股,其中: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1,977,084,180股,占总股本40.0787%;中国化学工程通过“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中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762,935,220股,占总股本15.4659%;国新投资持有356,727,300股,占总股本7.2314%;诚通金控持有91,260,500股,占总股本1.8500%;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5.3740%。

二、国有股权划转前后本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

1、本次划转前

2、本次划转后

三、其它安排

1、根据相关各方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本公司40.0787%股份,并通过“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中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本公司15.4659%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化,对本公司治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且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情况,也不涉及债券债务处置事项,本公司与现有职工劳动关系不变。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学工程、国新投资分别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公司及相关各方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股份过户及其他手续。

有关本次股权划转的后续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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