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武进区上调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调整2018年度常州市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明确包括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再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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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涨了!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上调了多少

本次工伤待遇上调后,凡在我区符合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条件的人员按照以下标准调整:

0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93元,二级伤残增加269元,三级伤残增加245元,四级伤残增加230元。

02

当期缴费年度内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将上调6.5%。

03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职工已核定的抚恤金每月增加96元。

举例

王某是一级伤残职工,调整前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4000元,本次上调后,按比例增加293元,每月可领取4293元(4000+293=4293元)。

李某是五级伤残职工,调整前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3000元,本次上调后,按比例增加3000*6.5%=195元,每月可领域3195元(3000+195=3195元)。

生活护理费(护理费)增长标准分三个等级。

01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标准由2389元增加为3323元。

02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标准由1911元增加为2658元。

03

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标准由1433元增加为1994元。

此次待遇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相关待遇会补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标准调整其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有疑问,可咨询0519-12333或0519-863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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