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兩女子被害案被告認罪 面無表情求速判

西海岸两女子被害案被告认罪 面无表情求速判

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青島西海岸新區兩女孩被害案,被告人李德彬因涉嫌故意殺人、搶劫被提起公訴,整個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庭審中,被告人李德彬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法官詢問是否願意就民事部分進行調解時,他表示“沒有意見,快點判”。

庭審現場

被害人家屬哭念訴狀

在昨天的庭審現場,李德彬一到庭,被害人龐某某的母親拍著桌子,情緒失控大聲痛哭。當唸到起訴書中龐某被害的過程,龐某某的母親癱倒在丈夫懷裡。法官要求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宣讀訴狀,因為龐某某的父母哭得無法宣讀,代理人替他們唸了訴狀。龐某某家要求賠償584440元、誤工費1209 元、喪葬費26230元、住宿費1600元、交通費2000元、精神損失2萬元。金某的姐姐哭著讀了訴狀,代表家人要求對李德彬判死刑立即執行,並要求 300萬元的賠償。在法庭出示證據時,法警拿出金某的挎包等物品讓李德彬辨認,金某的母親睹物思人,哭著罵李德彬“畜生”。

喝醉酒後“順手”殺人

庭審時,李德彬承認自己有前科。 2002年,李德彬曾因搶劫、縱火、私藏槍支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2014年6月21日被釋放。犯罪時,尚未年滿18歲。 2014年9月,李德彬來到青島西海岸新區暫住在妹妹處。在青島,李德彬只有妹妹一個親戚,還有一個女朋友。

在庭上,李德彬敘述了作案時的狀態。“當時喝酒喝多了,(看見龐某某)想上去糾纏一下,她大聲喊,我不讓她喊,把她拽到綠化帶裡了……她一邊喊一邊跑,我尾隨跳過去追上。這個時候(龐某某)手機響了,我一個手掐住她脖子,一個手掰斷手機。手機掰斷是5分鐘,我掐她脖子也是5分鐘,她不動了。 ”敘述這些的時候,李德彬臉上並沒有什麼表情,法官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順手,喝完了酒也沒想什麼後果。 ”之後,李德彬把被害人拖到草叢裡,撿起石頭隨手打了她的頭部五下。庭上,李德彬說“沒有殺她的想法。 ”殺人之後,李德彬去了網吧。

因被害人呼救下毒手

庭審時,李德彬散漫地靠在椅背上坐著,回答問題時,情緒看不出什麼波動。沒有悔改的表情。李德彬說,殺害金某的案子發生前,自己打算搶劫點錢逃跑。 “當時去的時候什麼都沒準備,在那裡轉了一小時,在夜市裡買了一副手套,怕留下指紋。一開始搶包,她(金某)大聲呼喊。當時距離案發現場 15-20米有輛特警車,怕引起警方注意,把她拖到綠化帶。”兩人廝打後,李德彬掐住金某脖子大約5分鐘,直到金某不動了。李德彬從金某包裡拿走了一塊白色金屬手錶,兩個戒指、項鍊。

在回答被害人家屬的問題 “為什麼殺人”時,李德彬說第一起是喝酒之後上去糾纏,“沒奔著搶劫去的,我還把兜裡錢給她,說想一起玩玩,她不理我繼續往前走。”李德彬承認,“玩”是想發生性關係。第二起案件,李德彬說“不是奔著命去的,是奔著包去的。因為現場喊的聲音很大,十字路口有巡邏車,撕扯中把人殺了。 ”

家屬意見

堅決要求判處死刑

最後,法官詢問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否願意就民事部分進行調解。兩被害人家屬都堅決表示不調解,堅決要求判處死刑。龐某某的母親表示, “不需要調解,希望依法判決。”金某家屬則表示,“殺人償命,快點死吧。 ”出人意料地,在問到李德彬時,他的說法竟然和被害人家屬相似。他面無表情地說,“沒有意見,快點判。 ”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將擇日宣判。

案情回放

殺兩女搶劫服裝店

6月18日22時許,無業的黑龍江人李德彬駕駛摩托車行至前灣港路與開拓路路口,見被害人龐某某(女,20歲)獨自行走,遂生歹念,尾隨至創業路東側綠化帶處,將她攔住並糾纏、威脅。因被害人逃跑並呼救,李德彬先用手掐她的頸部數分鐘,後持石塊擊打頭部數下,致龐某某死亡。李德彬毀壞龐某某遺落的手機,用白色泡沫板遮蓋屍體後逃離現場。

6月24日21時許,李德彬預謀到某中學公交車站附近伺機作案。21時30分許,李德彬尾隨獨自走夜路的被害人金某(女,22歲)至人行道處,強行奪取挎包,金某反抗呼救,李德彬遂採用勒頸、捂嘴等手段將金某拖至路邊綠化帶內,用手掐金某頸部數分鐘致其死亡。

6月25日下午5時許,李德彬預謀搶劫後到井岡山路某原單服飾店伺機作案。李德彬先以購物為名刷銀行卡支付部分款項,後謊稱等人送錢在店內停留,趁該店主張某某不備,用手掐其頸部,後因見他人進入,怕事情敗露遂逃離現場。 7月7日21時許,公安人員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一旅館內將被告人李德彬抓獲。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趙黎 通訊員 呂佼 時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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