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落實個稅新政,看看你每月能少交多少稅?


蕪湖落實個稅新政,看看你每月能少交多少稅?


從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從3500元調整為500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個稅新政調整後,蕪湖約有82萬人受益,給大家帶來真金白銀、實實在在的實惠。

“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收入徵收的一種所得稅。而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就是指個人所得稅費用的扣除標準。此次個稅新政“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也是個稅“起徵點”第四次提高。對於廣大工薪階層而言,個稅“起徵點”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著多了1500元的免稅額度,也意味著將有更多蕪湖人不必再繳個稅。

蕪湖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負責人介紹說,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和2018年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工資、薪金所得先行執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並適用新稅率表,從過渡期執行情況來看,蕪湖涉及到的預計有82萬人。

個稅新政實施後,納稅人到底能減多少稅呢?工作人員舉例說,假如張先生扣除險金後所得工資為6000元,如果按照原來的納稅政策,減除費用3500元(個稅“起徵點”),適用稅率為10%,減去速算扣除數105元,應繳稅款145元;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過渡期內,個稅起徵點調整為5000元,6000元減除“起徵點”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元,適用稅率為3%,應繳稅款為30元;2019年1月1日後,如果加上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扣除,張先生應納稅所得額可能為0。

蕪湖落實個稅新政,看看你每月能少交多少稅?


納稅人可享多項附加扣除

蕪湖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負責人介紹,2019年1月1日起新《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首次設立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是這次個稅改革的突出亮點。個人所得稅6個專項附加扣除,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根據城市不同,其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

6、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60歲(含)以上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工作人員表示,6大項的扣除金額,是在新政調整後的個稅月免徵額5000元的基礎上進行增加,比如符合自己享受條件的幾項扣除和是3000元,那麼,納稅人每個月的個稅免徵額是8000元。另外,除了大病醫療採取超限額內據實扣除方式外,其他5項都是採取定額的方式加以扣除。

個稅新政給市民帶來利好

個稅新政實施後,對蕪湖人有哪些利好呢?蕪湖稅務局個稅科工作人員表示,最明顯的變化是繳納人數大大減少,稅收負擔明顯降低。本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優化了稅率結構,大幅拉大了中低檔稅率級距,改革紅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從2018年10月後領取工資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減稅幅度都超過50%。

舉例來說,小王在蕪湖某公司工作,其月薪在扣除三險一金後有10000元。小王是獨生子女,家有父母(至少一人年滿60週歲),1個小孩上學,在本市貸款買了一套房(是首套貸),自己參加本科學歷成人自學考試。那麼,他在個稅改革前後的個稅稅負情況如何呢?個稅科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2018年10月前:小王應繳個人所得稅=(10000-3500)×20%-555=745元。按照個稅改革前的規定,小王月繳個稅為745元。

2018年10月後:小王應繳個人所得稅=(10000-5000)×10%-210=290元。個稅改革第一步實施後,由於基本扣除費用的增加和稅率的調整,小王月稅額為290元,下降了455元,降幅為61%。

2019年1月後:小王應扣個人所得稅=(10000-5000-4400)×3%=18元。按照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規定,小王所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是:1000×1(子女教育)+2000(贍養父母)+1000(住房貸款利息)+400(繼續教育),總計是4400元。這樣計算後,小王當月應預扣的個人稅稅額為18元,無論是跟個稅改革前還是第一步稅改相比,優惠幅度都非常明顯。

全媒體記者 馬正超 文 趙亞玲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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