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引發保險與互助的界限之爭:確定性回報是關鍵

2019年1月7日,“相互保”對外公佈了第二批通過核查的互助申請,三名因意外導致重傷的成員將分別得到由其他成員共同承擔的30萬大病互助金,所有參與者每人需分攤約0.14元。

互助金90萬,加上10%管理費,“相互保”第二期共需99萬。按此計算,約707萬人參與了分攤。與預約階段就超千萬的用戶相比,其用戶明顯在縮水,原因還得從“相互保”推出時說起。

去保險

“相互保”是2018年10月16日,由螞蟻金服、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聯手推出保險計劃,滿足條件的用戶無需交費可加入,加入後如遇重大疾病可享互助金,費用由所有成員分攤。

“保險公司+流量平臺+互助形式”的組合迅速引發保險界大規模討論。看好者有之,認為這是保險的創新;看衰者有之,認為“相互保”規則不明,和保險不是一回事。

一個多月後,“相互保”宣佈升級為"相互寶",一字之差背後是信美的退出,該保險公司不再作為新“相互寶”承保主體。

互助保險源自於17世紀初歐洲工業革命的早期,大量工人工作在惡劣的環境裡,伴隨著疾病、工傷和死亡風險,但缺乏保障。於是工人之間自發組織救濟,互濟互助思想就此萌芽。

20世紀左右,相互保險步入了發展的黃金時期。英國出臺《1856年相互保險法》;德國、日本1901年便確認相互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從1900開始,美國有多家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都推出互助業務,比如大都會人壽、寶德信人壽等。

根據國際相互與合作保險組織聯盟(ICMIF)2016年統計數據,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1.3萬億美元,佔全球保險市場份額的26.8%。相互保險在法國、德國佔比接近50%,日本、美國佔比也有近40%。

發達國家相互保險的發展程度普遍高於發展中國家,作為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相互保險在中國仍處於起步階段。2016年6月份保監會批建了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匯友建工相互保險社等3家相互保險社,這意味著國內首批3張相互保險牌照順利下發,相互保險在中國有了合法地位。值得一提的是,螞蟻金服是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發起單位之一,持股34.50%,也是最大股東。

即便如此,在某些具體業務的開展上,相互保險依然走在監管邊緣。

退出“相互保”事件中,信美對外聲明稱受到監管部門約談指導,不能再以“相互保”的名義銷售其團體重症疾病保險。對比升級前後,“信美相互承保”字眼的消失、條款協議的更改,都說明了"相互寶"不再是保險產品。

“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

左:相互保;右:相互寶

類似命運的還有京東數科與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推出的京東互保,該產品在2018年11月13號內測上線後,14日便找不到入口。官方稱回應稱京東互保只是灰度上線測試,後續會進行用戶體驗升級,待全部完善後再正式發佈,已參加的會員保單繼續有效。

入互助

升級後的"相互寶"被定義為支付寶上一項互助共濟服務,原用戶可一鍵遷移至新計劃中,享受的保障不變。去掉保險的內涵,"相互寶"、京東互保強調的互助分攤模式和國內其他互助產品高度類似。比如康愛公社、e互助、水滴互助、輕鬆互助、夸克聯盟等。

其中康愛公社(原名抗癌公社)成立於2011年,宣稱是眾保模式的首創者。開創了基於小額互助的均攤式眾籌模式,幫助加入成員籌集最高135萬的醫療費用。健康時加入,成為社員後,如果不幸公社保障範圍內的大病,其他成員將均攤小額資金。到了2014年,各種網絡互助平臺陸續嶄露頭角。

“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

需要指出的是,康愛公社、e互助、水滴互助、輕鬆互助、夸克聯盟等互助平臺均有不同的細分互助計劃,上表格只列出其中一項。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9年1月18日,水滴互助會員已經超過6400萬,在所有互助計劃中首屈一指。

“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

各互助計劃細分名目

不管細分項目如何,其核心思想都沒有改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人數越大,力量越大,人均互助金額就越少。但也正因如此,這種充滿公益色彩的互助行為和保險產生了最大的差別。保險是剛兌,交多少賠多少,交多賠多,而互助充滿不確定。

在“相互保”下線後,康愛公社創始人張馬丁就公開感嘆:“當互助成為保險它就死了。”

“去保險”後的互助計劃的定性成為我們需要關心的問題,張馬丁在接受零壹採訪時表示,從狹義理解來看,互助不屬於公益和慈善。狹義上的慈善是單向的給予,不求回報的貢獻。但從廣義上來看,互助計劃屬於公益,它是以幫助困難群體為目的的雙向互動。在某種程度上強調“做好人有好報”的理念,也有利於增強社會公共利益和福祉。

按照行業通行做法,目前互助計劃常規的收入有三:(1)收取服務費、管理費等;(2)藉助龐大的用戶群體,通過銷售一些保險、醫療健康產品盈利;(3)廣告推送。管理費是其中重要部分,以水滴互助互助為例,目前收取的管理費額度為每期分攤互助金的8%,由全體會員分攤。管理費主要用於管理互助計劃經營發生的各種費用,如互助案件核查費、系統建設、運營服務、風險管理等。

巨頭身影頻現讓互助計劃成為熱門話題,談及此事張馬丁認為對互助行業來說是一件好事。

這說明行業又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巨頭加入有利於用戶的教育和推廣。他相信互助行業排他性不強,各計劃可以共存。水滴互助方面同樣表示:歡迎和巨頭為伍。

界限

互助不是保險,但其弘揚的“互助共濟”精神,與保險的“扶危濟困”文化並不相斥。借鑑互助模式,保險公司可能擺脫傳統的人海戰術,降低推廣成本和運營成本,使客戶用更低的保費獲得更多的保障。

互聯網金融紛紛擾擾這些年,但保險與互聯網結合層次始終不深,一定程度導致了保險在中國覆蓋偏低,當然這也絕非唯一的的原因。互助形式的出現,讓人們看到了保險深度互聯網化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監管層雖鼓勵創新形態的出現,但對於可能存在的問題也保持著一貫的高度關注。除了不確定性,互助大範圍興起還可能伴隨非法集資嫌疑。在實踐中,缺乏監管的公司充滿隱患,互助容易成為非法經營保險業務。

張馬丁認為保險和互助最大的不同在於是否需要有確定性的回報。保險屬於純商業行為,保險公司需要承擔保險合同中所有的風險,給予投保人足額的賠付。因此嚴格受到監管層關於償付能力的監管;互助平臺本身沒有資金池,只是提供一個參與者之間的互助的中介,與參與者之間不是保障人與被保障人的關係,因此不能為參與者提供確定性的回報。

此外,互助並非適合所有細分領域,目前看來重疾、大病等是比較普遍。夸克聯盟曾推出的“夸克駕車風險互助計劃”,消費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費用即可成為會員。若會員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交強險和三責險賠付後,超額部分可享受最高80萬元車損和人傷保障額度。而監管認為,該項目以“會員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費用,其承保、理賠活動基本符合商業保險特徵,叫停在所難免。

而在未來,大病互助有望成為重疾險的補充。我們大可不必過分糾結二者的界限和本質,升級後的“相互寶”、e互助、水滴互助等對保險而言,有望像當初的“餘額寶”之於理財那樣,做一次國民級的保險意識普及。

至於互助公司有無可能申請互助保險牌照,張馬丁則表示短期內不太可行,畢竟這涉及到《保險法》的修改,將互助納入保險監管的範疇。但放長遠來看,互助行業本身發展得足夠好、規模足夠大同時產生積極的社會能量時,這也並非絕無可能。類似的問題,水滴互助向零壹財經回應稱,未來不排除申請互助保險牌照的可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