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買了多份保險,到底要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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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希財網

近年來,隨著居民保險意識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保險,手中買的保單也開始越來越多,有的人是多年前買了保險,如今又要加保;有的人是看中了一家公司重疾險,禁不住業務員甜言蜜語,又去另一家公司買了一份保險,一來二去,手中保單多了,人們不禁擔心,保險是不是買重複了,真要出事,只賠其中一個,豈不是花了冤枉錢?

「保險」買了多份保險,到底要怎麼賠?

本期話題分析重疾險、壽險、醫療險和意外險是如何賠付的。

一、可以累積賠付險種

1、重疾險

重疾險要求發生合同約定重大疾病,且符合疾病定義要求,才能賠付。

比如:在平安買了平安福保額100萬,,在國壽買了一份國壽福保額 100萬,在泰康買了一份健康百分百C+保額一百萬,都按時交費。

發生重大疾病,如癌症,可以向三家公司申請,累計可以賠付300萬。

注意:重疾除了常見25類,其他疾病種類和定義各家公司都不相同,如果發生特殊疾病,可能A公司可以賠,但是B公司不保這種疾病,就不一定能實現累計賠付,這種是特例。

2、壽險和意外傷害

常見的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是以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或全殘作為給付條件。

意外傷害,可以賠傷殘比例,對全殘和意外身故也可以賠保額。

壽險和意外傷害,都可以累計賠付。

3、住院津貼

買了住院津貼,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按照住院天數和規定補償額度賠付,比如每天補貼100,住了多少天就補貼多少。

在不同公司都買了住院津貼,在一家公司申請了理賠以後,還可以去另外一家,累計賠付。

小結:所以像學平險、單位買的團體險等,其身價保障和重疾都可以累計賠付,跟個人自己買的商業保險不衝突。

「保險」買了多份保險,到底要怎麼賠?

二、哪些險種不可以累計賠付?

答案是:住院醫療險和意外醫療險

醫療險實行的是補償性質,社保和商業保險累計報銷額度不超過住院費用。

住院花了1萬,社保報了2000,不管你在多少家公司買了多少醫療險,累計賠付不會超過8000.

注意:

1、社保報完以後,像居民醫療和職工醫保會有醫保結算單,而新農合一般也會有報銷憑證,上面都會非常清晰寫明本次住院總費用、自費藥、已報金額和未報金額。

2、消費者拿住院資料和報銷憑證,再去A保險公司賠,保險公司報銷以後,還有部分費用沒有賠完。(像住院發票只有一份,無法複製,只能開分割單)

3、讓A保險公司開具理賠分割單,消費者拿分割單再去B保險公司繼續賠,以此類推。

「保險」買了多份保險,到底要怎麼賠?

總結:對於可以累計的險種,如重疾險和意外險,即人身風險保額,很多保險公司投保時會要求告知是否在其他公司購買過保險,一旦累計金額比較高,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體檢,甚至進行財務調查,投保時需留意。

對於可以累計賠付的醫療險,大公司對正規分割單,都相互認可,但是很多小公司只認發票,不認分割單,消費者如果有醫療險需要報銷,先一定要打電話諮詢客服了解情況,或者先去小公司報完以後,再拿分割單去大公司繼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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