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鐵路供給側改革滿足購票“剛需”

相比較於公路、民航和水運,鐵路仍是春運出行人次和增長的“大頭”。這也間接造成了一些熱門車次的票源非常緊張。比如,1月6日,除夕火車票開售,查詢數據發現:上海出發前往鄭州、武漢、西安、合肥等方向的火車票,很快便銷售一空。

加強鐵路供給側改革滿足購票“剛需”

對此,有觀點稱,如果沒搶到票,旅客不妨選擇“曲線”回家——比如,選擇更實惠的“公鐵聯運”“空鐵聯運”產品,也可選擇“撿漏”等方式,以便順利返鄉團聚。

按往年經驗,在退票高峰期,旅客千萬不能錯過3個“撿漏”機會。首先,所購車票免費退票日的前1-2天;其次是每天晚上的22點-23點之間;最後,則是該車次發車前1-2天,這時退票的人也有不少。另外,與往年不同,從方式上看,如果條件允許,可考慮“跨站換乘”等接續乘坐火車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從近期的情況看,搶票軟件的出現,幫助了不少人搶到了回鄉的車票,但這也引來了一些質疑之聲。

財經評論人周俊生近日撰文評論稱,目前最為重要的還是鐵路部門要挖掘潛力,大力提高運能,充分滿足需求,“而在這個理想的目標達到之前,類似代理搶票這種中介服務就會應運而生,這種服務所起的作用是滿足了部分購票者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市場的缺憾”。

“對於監管部門來說,一方面應該允許這種行為,另一方面則應對其收取的代搶服務費做出規範,禁止其漫天要價,同時要求其在相關環節作出明示,不能搞搭售、默認等欺詐行為,讓通過其平臺購票的乘客買得放心,錢也出得安心。”周俊生認為。

《檢察日報》早前刊發的文章《網絡平臺有償購火車票有其合理性》也明確表示:“購票實名制並未要求旅客必須親自動手購票,只要提供真實合法的個人信息,符合鐵路部門對實名購票的要求,旅客委託他人代購火車票並不違法。”

拋開對搶票的爭議,解決購票難,更重要的還是不斷加強在運力上的“供給側改革”。

“首先,從效率上,強化春運運力的效率,比如,在各方面配套都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可考慮縮短髮車的時間間隔;從運力上看,繼續加強高鐵網絡的建設;從時間上看,可適當地將運力,更對應地傾斜到民工返鄉潮、學生回家潮、白領回家潮等。”業內人士給出了建議。(中國旅遊報 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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