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怎麼吵架 不要怕孩子吵架

家有一個以上的孩子,手足衝突在所難免,大人常常擔任審判、處罰的角色,筆者寧身為老師,也是三個小孩的媽,在美國看到老師放手讓小小孩自行“開會”解決爭執,領悟不應一昧叫孩子“不要吵”,吵架反而能學到談判、溝通、協調的重要能力。

我們中國的父母面對吵架總是會連坐、誤判、以和為貴。逼真本身是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小時候要是和妹妹起衝突,得到的回覆總是:“你是姊姊,應該讓妹妹。”是的,“姊姊讓妹妹”天經地義;一次哥哥搶我玩具,我逮到這個“哥哥讓妹妹”的大好機會,興奮地找大人告狀,沒想到,得到的回應居然是:“你是女生,比較懂事,就讓一下男生吧!”我兩邊都吃不開,真是無言!年幼的我只覺得自己好倒楣,由於從小總是被要求忍讓,長大後的我遇到類似情形也常以自認倒楣收場。這種“以和為貴”的解決方式,我總覺得有問題……

教孩子怎麼吵架 不要怕孩子吵架

但是大人這樣的處理方式很普遍:“家和萬事興”是固有觀念,“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是華人的處事模式。所以遇到爭執,父母不是叫比較好說話的那一方多讓讓之外,就是大動肝火,把所有的小孩子連坐法一起“教訓教訓,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

有的父母很認真地當起包青天,希望能把如羅生門般謎樣的事件理清,但是哥說哥有理,妹說妹有理,弟弟也很有理,父母被搞得頭暈轉向,結果多半“誤判”。被冤枉的孩子覺得爸媽就是偏心,僥倖開脫的孩子覺得父母其實也傻傻搞不懂狀況,下次還可以如法炮製、故施重技。一輪下來,全家都輸了。

見識到“讓孩子開會處理吵架”

2005年我在紐約的聯合國國際學校任教,開學一個月,隔壁班幼兒園的小朋友起衝突了,兩個小朋友為了一支鉛筆鬧得不可開交。我心想我的同事可能要花上一大堆時間排解此事,課也甭上了。

Ms. E.來自瓜地馬拉,教學經驗豐富。那時她正在教室前給圍坐在地毯上的孩子唸書,看到兩個孩子吵了起來,笑咪咪地說:“親愛的瑪麗和湯姆,老師看到你們兩個對彼此有意見,意見不合很正常,老師很高興你們有機會可以學習處理爭執,現在請你們兩個到教室後面的“和平桌”,自己把事情談妥。”

教孩子怎麼吵架 不要怕孩子吵架

對話開始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這是我爸爸給我的生日禮物。”

湯姆:“我喜歡你的鉛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我很難過。”

湯姆:“你的鉛筆很漂亮,我們兩個都很喜歡,我只是想看看你的鉛筆而已。”

瑪麗:“我們兩個人都同意我的鉛筆很酷,如果你想看我的鉛筆,請跟我說,用搶的,鉛筆斷了,我很傷心。”

湯姆:“對不起。”

瑪麗:“這次沒關係了,下次請跟我說。”

湯姆:“好的。”

瑪麗:“還有你的黏土玩具很好玩,下次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兩個人手牽手走回地毯區跟老師報告:“解決了!”,Ms.E笑咪咪回應:“好的,歡迎你們回來上課!”

儘量不介入,孩子的事留給孩子

之後我陸續修習了教室經營管理、兒童心理學和多門相關課程,更瞭解美國老師或是說美國社會對於處理爭執的看法和方法。美國人認為意見不同是人類社會中必然的現象,要做的是學習如何處理,而不是避免。學校的做法更是“把孩子的事留給孩子”,老師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是不會介入的。當然,老師平常便會訓練孩子解決紛爭的能力和做法,所以當天我看到的情形就是美國老師平常訓練的成果。這件事情從三、五歲就可以開始。

教孩子怎麼吵架 不要怕孩子吵架

回家後,我把家中三歲、四歲、五歲的孩子叫來。

我笑咪咪說道,你們聽好,以後你們吵架,媽媽是不會管的。你們要是意見不同,我會把你們請到房間,門關起來,吵完才能出來。媽媽要教你們如何吵架。

第一:每個人輪流講自己的看法,在這階段除了說話的人可以發表想法,其他人只能聽,不能開口。

第二:說話時,要把自己的感覺說出來。

第三:開始協商。

第四:協商不只是解決當天的爭執,還必須商量以後遇到類似情況的解決之道。

第五:誰也不準讓誰,我們家就是要“沒大沒小”,我們也不愛吃梨,也不用“孔融讓梨”,所以,要是三個人沒有達成共識,架不算吵完,繼續吵。

第六:吵完後,一起來跟我會報結果。

一天,孩子果然吵架了,我很興奮,想檢收成果。

我把他們三個“請”到另一個房間裡,把門關上,讓他們自己解決事情。不用告狀,不用哭訴,媽媽聽不到也不想聽,趁你們吵架時,媽媽要泡壺熱茶,獨自享受下午茶時光,我心中默默期望他們“議事冗長”,這樣我還可以去泡個澡,順便敷敷面膜。

吵架可以愈吵愈好

沒想到,不到幾分鐘,三個小人兒從房間蹦出來,跟我報告“吵架高峰會”結果:“我們講好了,以後姊姊要借我跟哥哥的玩具得先跟我們說,但是不可以玩超過半小時,因為我們也想玩。”

從此之後,孩子練就一身吵架本事,“吵架高峰會”會程愈來愈短,我連吃點心的時間都來不及他們便達成協議了事,速速出關後跟我搶餅乾吃。事實上,幾次之後,他們發現被關在房間吵架很無趣,遠遠不及出來玩玩具、吃布丁有意思。另外,他們對彼此的“戰術”也愈來愈閒熟,三兩下就能抓出彼此的“破綻”,對於彼此的底線也有默契。就這樣,他們從小到大真正開過“吵架高峰會”次數寥寥可數,三個人至今感情非常好,我淮備多年的“河東獅吼”也一直派不上用場。

其實孩子之間出現爭吵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而這也是他們學習解決紛爭、與人溝通協調的最佳時機。父母介入,等於是剝奪了孩子的學習機會。孩子有自己解決事情的方式,大人介入只會愈弄愈糟,況且由父母處理孩子的告狀,就像“打地鼠”一樣,沒完沒了,到最後累的還是家長,何必呢?讓孩子學習怎麼吵架,父母絕對會輕鬆得多,有時候我還會想,這三個小子怎麼不多吵一會,媽媽的面膜還沒幹哩!

給父母的小分享:

1.教孩子要“沒大沒小”,不用“孔融讓梨”。

2.不要怕孩子吵架,要教孩子吵架。

3.孩子吵架能培養談判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父母不要剝奪孩子學習這些重要能力的好機會。

4.孩子吵架時,父母眼不見為淨,不要當裁判,離開現場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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