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劳动法动向:用人单位如果做这2件事,要给员工“双倍”工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竞争也比较激烈,找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家肯定都是想找一个比较好的工作,这样之后就不需要东跑西跑了,毕竟好一点的工作能保证你的生活质量,并且好一点的工作单位也比较靠谱,不会出现一些不好的情况,但是如果有的公司出现了比如随便克扣工资或者是直接拖欠工资不发的行为,有的人可能会忍气吞声,但是现在更多的人会选择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过还有几种情况是不能容忍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2019劳动法新动向,用人单位如果做这2件事,要给员工“双倍”工资,究竟是什么是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9劳动法动向:用人单位如果做这2件事,要给员工“双倍”工资

1. 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和你签署合同

我国的劳动法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全国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如果劳动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完全是不用害怕的,因为劳动法就保护你不受到侵害,得到你应有的补偿,比如有的时候去找工作,很多的公司可能因为想晚一点给你交社保或者是不想给你交社保的话,就不会和你签合同,但是这样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保证,所以其实劳动法里面已经规定了,如果是正式员工的话是必须要签合同的,所以如果你上班一个月之后还没有和你提合同的事情,并且一年内可能都没有打算和你签合同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向公司索要每个月应得工资的双倍工资,打个比方,如果你一个月的工资是3500元,如果3个月都没有签合同,就意味着可以向公司索要3500*2共计3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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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固定的期限

有的时候有的用人单位在你入职的时候是会和你马上签合同的,并且非常的急切,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请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比较黑心的话,给你的合同上是没有具体写雇佣期限的,所以这种合同的存在在劳动法的规定,也是完全违法的存在,如果出现上面这种情况的话,劳动者是有权利在签过合同之后索要双倍工资的,不然自己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不过小编建议,如果真的遇到这种居心不良的公司,还是直接离开比较好,不然还不知道以后会搞出什么样的幺蛾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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