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籲投資便利和資金融通

本報記者 劉慧

2019年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兩會審議,取代以往的“外資三法”。包括港澳臺在內的境外投資者均關注此次審議。

據香港貿發局統計,香港是內地最大直接投資來源地。截至2017年年底,來自香港的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為10082億美元,佔全國的53.2%。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副秘書長、大會發言人張業遂表示,制定外商法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臺的法律適用安排,相關制度將根據實踐需要不斷修改完善,為港澳臺投資提供更加開放、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新民黨常務副主席、縱橫二千集團主席田北辰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為單獨關稅區,其投資不同外資,也不完全等同內資。鑑於大灣區建設規劃藍圖出臺,應儘快簡化港澳資金進入內地的審批手續。投資者希望審核過程不比內資時間長和繁複,同時放寬以中國公民為主要股東的香港公司在大灣區“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限制,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高開賢對本報記者表示,為配合大灣區境內企業的發展,開拓更多融資管道,應對大灣區境內城市重點企業之全口徑跨境融資,適度調整境外融資金上限為其淨資產值3倍,以體現大灣區政策支持優勢與推動灣區業務合作與發展。同時考慮適度放寬粵港澳資本專案可兌換限制,如實行限額或白名單管理。推動大灣區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申請總額度以便控制整體風險,在粵港澳三地逐步建立資金融通閉環,爭取實現灣區融資通政策的突破,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引入源頭活水。

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工商聯副主席、盛世集團董事蕭志偉對本報記者表示,要素便捷高效流動是粵港澳大灣區建成國際一流灣區必須解決的問題,也關係到澳門特色金融產業的發展。中央可支持在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的條件下,簡化境內資金向澳門投資的備案、登記程序,允許內地企業和個人資金透過特定跨境匯款額度,投資澳門特色金融產品。

高開賢建議,以目前橫琴與澳門合作的33個項目作為試點,在跨境人民幣直貸、跨境抵押貸款、跨境雙向發債、跨境雙向資金池、跨境資產轉讓、跨境保險等業務創新領域取得突破,打通澳門與橫琴之間的資金管道,為金融進一步對外開放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發展路徑。

蕭志偉表示,為了幫助資金流通,中央可以支持澳門與葡語國家銀行設立跨境資金池,開展國內國際投資,降低匯兌風險和融資成本。在粵港澳之間開闢資金出入境綠色通道,針對特定領域、特定對象對限額內的資金實行外匯自由結算。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

田北辰認識深圳市南山區不少初創企業家,他認為,初創企業在起步時段最需要的是資金,應該在粵港澳大灣區為香港初創企業提供更多創業基金,鼓勵和促進不同初創企業為粵港澳大灣區打造革新的高科技開發,提供不同創業的孵化基地提升研究水平,以支持珠三角九市的創新及科技園發展。

蕭志偉還表示,中央可推動內地金融機構在澳門設立區域性的分中心或分機構,這對澳門無論是發展融資租賃、財富管理、互聯網金融、綠色金融等業態,還是發展債券市場、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都具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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