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參與邪教侵蝕組織肌體

嚴肅黨紀、對黨員參加邪教組織零容忍,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後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黨紀不可違,違者必被究!

日前,網上披露,武漢市東西湖區有43年黨齡的老共產黨員王保蘭因加入邪教並持續參與活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被開除黨籍。更早些時候,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武關鎮惠家坪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下坪組組長段正安長期從事邪教活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王保蘭和段正安被開除黨籍,固然咎由自取,然而開除他們並非事情的終結。我們應該深思,黨員參加邪教影響有多壞。

首先,黨員參加邪教易被邪教利用。雖然參加邪教的黨員只是極少數甚至是極個別,然而,其負面影響實在太大。其一,邪教痴迷者可以藉此作為抗拒幫教轉化的擋箭牌。當反邪教志願者去做邪教痴迷者思想工作時,對方可能會說:“某某還是黨員呢,他(她)也信這個(教),我為什麼不能信?”試想,此情此境下,幫教轉化工作還能做得下去嗎?其二,邪教組織會藉此大做“文章”,他們會在媒體上舉出“黨員信其教”的實例,有名有姓有性別有年齡有職業有住址甚至還會有照片,經得起核實,無法否認。他們會藉此極個別的例子來證明“其教不邪”,甚至說這是“普遍”現象,把此事誇大成中國共產黨員普遍信仰動搖,以混淆視聽。雖然這是以偏概全,卻是“手有實據”地給黨和政府抹黑(邪教作反宣,無中還能生有呢,何況真有實例)。黨員參加邪教,還會給家庭和親人帶來壞影響,像段正安這種夫妻皆信邪的家庭,正是邪教拿來大做“文章”的猛料。反正,黨員參加邪教,本身就“授人以柄”,其影響之壞,怎麼估計都不過分。

其次,黨員參加邪教極易帶壞群眾。“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幹部”,這個順口溜要說明的是,黨員和幹部對於普通群眾的榜樣作用。中國共產黨代表著中國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共產黨員的表率作用本應該體現在引領社會風尚、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上。而參加邪教的黨員和幹部,早把馬列主義信仰拋到了爪哇國,他們信奉的是唯心主義和巫覡迷信,甚至充當了邪教的馬前卒,做起了負面表率(比如,段正安的家成了邪教人員聚會場所),這極易誤導普通群眾落入邪教的泥潭,嚴重毒化社會風氣。必須承認,“老少邊窮”地區的民眾,整體文化素質偏低,往往是邪教瞄準的“捕獵區”,邪教“拉人”的伎倆詭詐多樣,令人防不勝防。一般群眾,本來就缺乏辨別力,加之看到個別黨員都參加了邪教,他們就更加難以擺脫邪教為他們設下的陷阱了。因此,像王保蘭、段正安這些黨內敗類參加邪教的影響,遠比非黨員群眾壞得多。

再次,黨員參加邪教侵蝕組織肌體。一個黨員參加了邪教,不僅是對自身信仰的可恥背叛,而且會產生擴衍效應,在一定程度上侵蝕組織肌體。個別黨員,一開始可能是出於祛病健身之類的目的接觸邪教,可久而久之,被邪教徹底洗腦,就會失去辨別力,從心底裡認可那些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歪理邪說,從心底裡否定自己原有的信仰,從根本上改變政治立場。以王保蘭為例,她1997年10月開始習練,逐漸痴迷。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後,王保蘭仍然堅持習練。街道、社區幹部曾多次與王保蘭談話幫教,勸說其退出邪教組織,但她不為所動,頑固堅持邪教立場。一個黨員迷失了政治方向,就會向身邊的其他黨員宣揚自己的“新發現”、“新體驗”,通過似是而非的宣傳替邪教辯護、張本,甚至直接成為邪教對抗政府的走卒。雖然絕大多數黨員不會聽信邪教徒的鬼話,但難保不會有極少數缺少識別力的黨員被其“反宣”言論所蠱惑,所矇蔽,從而動搖信仰,甚至成為邪教俘虜。那些邊遠落後地區,極個別的基層黨組織,政治方向模糊,信仰價值混亂,很容易被邪教乘虛而入。面對黨的組織肌體有可能被邪教侵蝕,我們必須百倍地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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