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宁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

我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宁津县提高高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18元提高到123元。75周岁及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0元,即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从118元提高到128元。

涨了,宁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

为落实好政策,宁津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提前做好养老金发放预案,精准测算资金需求,认真核对数据信息,做到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分。本次调整共涉及城乡居民8.8万余人,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长缴多得。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由原来每月加发2元调整为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选编: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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