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女童因父親粗心被遺忘在車內8個小時致死,而女童家人卻認為幼兒園負主要責任?

大義川行音樂製作人


孩子真的很可憐,家長此刻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是,這不是轉移責任的理由。

中國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找別人的錯,而不是反思自己的問題。摔跤了說地不平,走錯路說路牌不清楚。把孩子忘車上了,說老師不操心,你是家長操心了嗎?這事情如果發生在幼兒園,估計要把老師大卸八塊了。我們真的不能這樣的,真的不能。

幼兒園如果多打個電話,多發個短信當然好,萬一家長沒看見是不是要說老師應該多發幾個短信,多打幾個電話?每月2000元是送孩子去幼兒園學習的錢,不是僱保姆,什麼心都操。

還有的家長,孩子不來幼兒園的話,還煩老師打電話,覺得老師要勸他送孩子,就像推銷一樣。這是出事了,不出事不知道怎樣。

最後,想說,孩子太可憐了,車上的那段時間怎麼過的?

家長們長點心,教教孩子,從裡面自己可以開門的。家長放下手機,負起責任,錯了就是錯了,這是教訓。


幼兒園張老師


我也是一位孩子的父親,今天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讓我非常震驚,因為事發的整個過程,有許多的不合邏輯的地方。

送孩子去上學,居然把孩子忘在了車上,這樣的事情我沒有經歷過,周圍也沒有聽說過,打一個很簡單的比方,我想吃麵包,於是我去了麵包店,所以在麵包店裡選購麵包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如果我想吃麵包,去了麵包店卻又不買,這正常嗎?

孩子出事之後,這位父親沒有表現出應該具有的悲傷,反而是很淡定的告訴媒體要向幼兒園問責,並索取相應的賠償,這又是一種怎樣的心態?

幼兒園的確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因為孩子沒有按時報到,沒有盡到及時向家長通告的責任,但我覺得更大的問題,在這位父親的身上,可憐了一條無辜的生命,願孩子下輩子投胎的時候找一位靠譜的親人。


風夜火燭


……雖然沒接到邀請,但是我還是想說幾句,因為我也是一個七歲孩子的父親。

●今天早上剛剛看了這個視頻,比較感慨。更多的是痛心,惋惜和憤怒😠

●作為一名父親,這位男人是不負責任的,作為一個男人,這個人是失敗的,作為一個人,他是可悲的

●父性和母性,是自然界賜予動物的本能,而我在整個事件中,沒看到這個人具有這樣的東西,沒有一絲自責,首先想到的是找幼兒園賠錢,母親在接受採訪的時候,看樣子是剛做了頭髮的,他們不配為人父母。

●那說到責任,幼兒園有嗎?我認為沒有,任何單位,如果你在單位報了道中途失蹤了,他有責任,而你是沒去,也沒向老師請假,他可以認為是你失約,因為孩子才4歲,早上必定是跟若干個監護人在一起,老師學校於情於理都沒有這個義務。

●一個成年人,一個為人父母的人,居然接個電話就忘了自己的孩子,當然,忘記10分鐘也許很正常,可是他卻忘了八九個小時,這樣的人,我認為不配為人。

●也許說的重了,但真的很憤怒,願孩子下輩子找個能配得上叫人的家庭,把今生缺失的愛都補回來吧,願你在天堂一切安好,能夠幸福♥🙏🙏🙏🙏


猶豫未決


看到這個消息非常痛心!我現在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曾經也是一位幼教工作者。

這件事讓我想起在我們幼兒園發生的一件事情,2011年的中秋節前一天幼兒園通知中秋節放假一天,那個年代網絡聯繫還不是很發達,園長印發了放假通知讓老師發給家長,我們班5歲的小峰那天正好是叔叔來接,我發通知給他跟他說:“中秋節幼兒園放假一天,讓家長明天不要送孩子來上學了”,誰知這個馬大哈的叔叔把孩子接回去不跟家裡人說這事,第二天早上孩子爸爸照常把孩子送到樓下去上班,孩子到幼兒園發現大門緊鎖,趕緊回去找爸爸,可爸爸已經不見人影,可憐的孩子只好憑著自己的記憶找家,八月的天氣還是比較炎熱,孩子滿身大汗,衣服幾乎溼透,幸運的是上午10點多被一位好心的買菜阿姨發現並把他交給交警叔叔,交警問他家庭住址和家長電話孩子說不清,後來通過孩子書包上的電話號碼找到幼兒園,園長打電話我讓我趕緊跟家長聯繫,當時我真的嚇蒙,老天保佑,還好孩子是安全的,否則我的餘生會在痛苦中度過,事後跟家長談起這件事他們還滿臉輕鬆哈哈笑,我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孩子被遺忘在自家車上不幸身亡,我想問問這位父親,難道8個小時都你沒想起孩子在你車上嗎?你到底是有意還是無意?還有什麼比你孩子生命更重要的事情?建議警方著手好好查查這位父親。幼兒園雖然沒有直接的責任,但是也得反思下管理是否到位?家長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孩子一天沒到園,老師們是不是該打個電話問下原因?別說上班太忙,三個老師帶10多個孩子這個時間還是能抽出來的,退一步說中午孩子休息你有時間打個電話嗎?

逝者安息,願天下家長、老師都能用愛盡職盡責的去愛你身邊的孩子,此類悲痛事請不再發生!




甜媽育兒女


這父母怎麼當的,送孩子還能把孩子忘車裡,雖然幼兒園也有一定問題,但是父母才是主要責任人吧。我孩子幼兒園的時候基本都是我送去,都要看到他進了教室才離開,有時候老師還不在,雖然門口有保安,也要等一會再走。幼兒園都是要刷卡,然後會發信息給父母手機說某某小朋友幾點幾分已入園之類的,這幼兒園沒有這個還是也有但是父母沒看手機?現在上我孩子上一年級,和我去學校上課的路相反,這學期我自己在學校也又有一二節課,遲到就是教學事故,但是我還是要看他進校門才走,因為有一次他下車後往反方向走了,雖然不是故意的,但是真要有什麼事什麼工作之類都不值一提了。


bnu630


上網仔細查閱了相關報道,事情並不複雜:

父親開私家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停車後接了一個電話,把孩子忘記在了車裡,之後就去工作了。在孩子家長沒有給幼兒園老師請假的情況下,孩子一天沒有來幼兒園,幼兒園也沒有主動打電話給家長詢問原因。這才導致了孩子在車內掙扎8小時,窒息而死。

事情很明顯主因和直接原因是父親把孩子遺忘在了車裡,可以說是粗心,但是粗心並不能作為推責的藉口。

如果幼兒園老師主動詢問一下家長孩子怎麼沒有來?這起悲劇不會發生。幼兒園老師的責任心不到位,不稱職,所以沒有能夠制止這起悲劇的發生。

儘管把孩子遺忘車內,不是老師和幼兒園直接所導致,但是他們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

在相關報道中以及問題中都表示出來:其父親認為主要責任是幼兒園,我理解成一種傷心情緒主導下的推責,其心中也是為自己的行為懊悔呢!

不管言論如何,改變不了一個人內心的意識,也許用語言為自己做開脫的藉口,這樣好讓自己有一點兒平衡,其實是自欺欺人。

至於說到家長去問責學校、問責教育相關部門,這種行為並不過分,儘管這次事件的直接責任人是家長,但學校和老師也有失責之處,遭到問責也是必然和應當的。

學校為之受到相關部門責罰,賠付一點兒金錢,並不嚴重,如果這個孩子的生命、這點金錢能激發起學校和老師更大的責任心,那也是悲劇之中的一點教訓了!

孩子生活無小事,也許成年人一個不經意的疏忽就會給孩子帶來致命的傷害!願所有家長和所有教育工作者能引以為戒!



快樂庭院


此事有疑點!

昨天就看了這個新聞報道,實在是太震驚了,天下居然有如此如此不負責任、厚顏無恥之人!看了報道感覺不可思議,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事件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到的!

個人覺得這次事件,警察應該介入調查,因為太不符合常理了,有四個疑點如下:

一.孩子爸爸開車送孩子去幼兒園,到了幼兒園之後能不知道孩子有沒有下車?你開車出去是幹嘛的?是去兜風的嗎?忘了自己是去送女兒上幼兒園?

二.在幼兒園外面短暫停車以後,繼續開車去店裡,從幼兒園到店裡也有一段距離吧?這期間孩子沒說話?也沒移動過?到了店裡你熄火、關窗、下車,孩子一個字也沒說?你是故意沒聽到的嗎?

三.一整天你就沒想起早上去幼兒園兜了一圈風?沒想起你是去過幼兒園的?你在幼兒園門口乾了什麼?你是故意的嗎?

四.事後你毫無悲痛之情、表情淡定,對自己的過錯輕描淡寫,反覆強調幼兒園的責任,就光看你那副嘴臉就覺得可疑!小生命換來的三萬二,你花得出去嗎?


五行之冠


這個事情不能怪幼兒園。法律規定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父母沒有把孩子安全送達幼兒園之前,這個監護職責就一直沒有轉移。

把父親的完全過錯推給幼兒園,於情於理於法沒有依據。

有人認識,幼兒園發現一個幼兒沒有到園應該與家長聯繫,如果及時聯繫,或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這只是幼兒園的一個道德責任,而不是法定的義務與責任,否則,就會將學校義務與責任無限擴大,不利於辦學。這個道德責任由園方對相關教師批評教育即可。

另外,幼兒園沒有將幼兒未按時到園情況及時通知家長,與幼兒死亡沒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果關是父親的粗心大意和不負責任。


江西劉輝


看了相關報道,個人認為,女童的父親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幼兒園也存在失職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兒童被鎖在車內,最終導致慘劇的事例幾乎每年都會發生,毫無疑問的是,孩子的家長難辭其咎。

事發當天早上8點多,孩子的父親胡先生駕車載著孩子去幼兒園,8點46分的時候,他接了一個電話,還玩了一下手機,然後就把車上坐著的孩子給忘記了,直接把車開到了修理廠,下車鎖上了車門,一直到孩子的媽媽晚上打電話才想起來孩子還在車裡,孩子被發現時已經死亡。

客觀地講,孩子的父親才是導致慘劇發生的主要責任人。接個電話知道玩下手機卻把孩子忘記了,這個原因令人無語,他可是去送孩子上學的。其後,孩子的父親又把車開到了修理廠,這期間仍沒發現孩子在車裡,孩子是睡著了嗎?期間一聲沒吭。孩子父親的行為已經不能用粗心來解釋了,說白了還是不負責任。

孩子意外死亡,做父母的傷心可以理解,但也不能推卸責任。

胡先生稱孩子上的幼兒園在當地算是收費較高的,一學期萬把塊錢,一個班裡3個老師照看10來個學生,也就是說一個老師對應3、4個學生,如果少了一個學生都發現不了,確實說不過去。自己的女兒沒有按時到校上學,學校和老師顯然沒有盡到告知責任,所以也應該承擔責任。

誠然,學校方面的確有失職的地方,但沒有及時通知家長和孩子死亡之間並不是直接的因果關係,真正導致孩子死亡的主因在孩子的父親。要知道,當天益陽的氣溫有30℃。 這還是室外溫度,封閉汽車內的溫度只會更高。



在高溫下,孩子的體溫上升很快,隨之而來的就是水分流失,最終因為體內熱量過度積蓄引發“熱射病”而死亡。對比上表,不難發現,導致孩子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在相對溫度較高的中午時分。

在八個多小時裡,如果說幼兒園方面及時通知孩子的父母孩子沒有到校,或許也能避免這場悲劇。但是,幼兒園方面並不知道孩子處在危險中,雖然有責任也不應該過分苛責,導致慘劇發生的孩子的父親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責任人。最終,孩子的父母也算意識到了這一點,雙方達成和解,園方賠償3.2萬元。

有人可能覺得幼兒園不該承擔賠償責任,也有人說幼兒園的確存在失職,既然收了錢就該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這次就當買個教訓了。

總而言之,慘劇已經發生,生命無法挽回,希望有孩子的父母都能汲取教訓,帶孩子就要盡到責任。

此外,也可以在平日裡教育孩子學會一些安全知識,例如:上下車時要和父母說話,如果被鎖在車內要學會拍窗呼救,如果有電話手錶的也可以及時和父母打電話。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孩子的父母要有責任心,畢竟孩子的自救能力很弱。


夜雨如書


4月8日,湖南益陽市的胡先生早上開車送四歲的女兒去幼兒園上學,可是待下午孩子的母親去接女兒放學時,卻被告知孩子一整天都沒來上學,慌神之下的母親連忙打丈夫電話,後經一番尋找後最終在自家車內的後排座椅下找到了孩子,可是讓人痛心的是孩子卻早已因車內悶熱窒息而亡,因為家長的疏忽大意,在長達近九個小時的時間裡孩子都沒有被發現,而益陽當天的最高氣溫已達30多度,可想而知孩子在密閉的車箱內是遭受了多大的痛苦和折磨,事後其家長以幼兒園未盡到提醒責任為由,前往幼兒園找園方理論,最終園方提出補償3.2萬元,現雙方已達成和解!

看完此消息後心中心痛的同時又感到氣憤不已,心痛的是一個年僅四歲的孩子卻因家長的大意而死於非命,想想孩子在悶熱的車內所遭受的痛苦和那令人絕望無助的眼神時,我的心就跟針扎一樣揪心的痛!同時也對孩子的父母這不稱職的表現是憤慨不已,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這樣糊塗和沒有責任心的父親?而且我現在懷疑所有的這一切都是故意所為,因為這當中有幾個疑點真的讓人想不通:

1、明明是送孩子上學,為什麼車不直接開到幼兒園,卻停在修理廠門口!

2.一個四歲的孩子難道在車上會一聲不吭,這完全不符合一個小孩子的愛說愛鬧的天性!

3.車子放到修理廠門口,是出於什麼目的?為何一整天不見人上前開車門?

4.孩子在車內因悶熱掙扎時,不可能不大聲哭鬧,而車就停在門口為何卻沒人聽見?難道孩子一直是在沉睡中窒息而亡?

所以這眾多的疑點還需警方的介入,只是可惜瞭如此一年幼的生命了,還望孩子來世能託生在一個好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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