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美好生活(210)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五大難

成立業主委員會,為什麼那麼難?因為有“五座大山”攔路!

律師,成立業主委員會有哪些好處?

1、選聘、續聘物業管理公司。

2、監督、審核各項經費的支出。

3、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溝通的橋樑。在生活當中,業主與業主之間,業主與物業、開發商之間都有可能發生這樣那樣的糾紛,當糾紛出現時,業主委員會可以充當其間的橋樑。

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有哪些?

1、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

2、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3、成立籌備小組。

4、召開大會選舉委員籌備小組

5、申請登記業主委員會。

6、核准批覆。

現在,成立業主委員會為什麼這麼困難?

主要是因為有“五座大山”攔路,人們缺乏“愚公移山”的行動精神。


業委會成立有五大難——發起難,開會難,博弈難,備案難,運作難

1、難發起,主要難在無人牽頭。成立業委會需要有熱心公益的積極分子,但這類人在各個小區十分稀缺,更多人即使有時間也不願挑這個頭。

2、難開會,是業委會難以建立的主要難點之一。成千甚至上萬人的小區,需要過半數業主參與召開業主大會才能選出業主委員會。沒有充分的動員,候選代表沒有深厚的人望,想要召集到過半業主參與投票簡直難比登天。

3、難博弈,主要難在突破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的“封鎖”“分化”。在召集業主大會、選舉、備案等程序中,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可能消極應對,甚至人為設置門檻阻礙業委會的成立。

實踐當中,有些物業公司會對於街道辦發佈的公告採取一撕了之的策略;籌備組在小區懸掛的關於召開業主大會的橫幅遭到物業公司的阻止,甚至會打起來;籌備組工作人員入戶發選票,有時會被物業公司報110說擾民等等。

4、難備案,難在小區所在街道對業委會選舉程序的難認可。業委會成立不需要審批,但需向街道或有關部門備案。如果街道等部門對業委會的設立程序不認可,就無法備案,也就不能成為有法律效力的代表機構。

5、難運作,業委會的日常運作,需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需要與開發商、業主委員會、社區街道等多方面協調,需要緊密團結業主獲取代表性認可,各方面運作起來都不是易事。

沒有多少人願意成為業委會委員,業主委員會委員沒有工資,不會因此而升遷當官,就是公益崗位,幹好了圖個名聲,幹不好100%遭罵,幹好了一樣會有少部分人在背後說閒話。完完全全是吃力不討好的活。

還有就是缺少幹活的業主,每一單元至少需要一名業主主動承擔起徵集籤票等等工作,這又是純粹公益工作。

另外,不少業主,只有三分鐘熱度,配合工作兩天,之後就又不幹了。業主不幹活,組織者就很頭疼。因為組織者沒有權力要求別人幹活。

沒人幹活怎麼辦?組織者自己幹。而成立業委會往往又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動則半年一年的,要長期堅持下來實在很不容易。有些業主說的多,卻做的少。

有些業主,在業委會還沒成立的時候,就把小區面臨和物業、開發商交涉的工作攤派到未來的業委會頭上了。而他們自己,既不站出來和開發商物業交涉,也不積極參與業委會選舉的工作,甚至業主維權,和開發商物業對峙,他們也絕對不會下樓聲援,他們只想坐享其成,讓熱心的業主將來為實現他們的利益而奔波。

他們覺得,你是業委會委員,你就應該去為他們的利益去奮鬥。這一部分業主,其實是最讓人寒心的

業委會科技認為:

鄰里和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孟子“鄉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一語深刻表述了鄰里友善相處、社會美滿和諧這一令人神往的意境。然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這一傳統美德在現代都市人的身上似乎再難覓蹤影。高樓大廈這一有形的物體不但阻擋了鄰里間親密交往,更成為阻隔人們心靈溝通的無形屏障,一個個家庭成了樓海中的孤島,同處一隅的鄰里卻互不相識,人們似乎早已習慣“不和陌生人說話”。老子《道德經》中“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不但是當時小國寡民生活狀態的生動寫照,更是對我們現代都市生活狀態的譴責。

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全國上下共同的目標。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區是社會的基礎,打破鄰里隔膜屏障,構建和睦的鄰里關係既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更是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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