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永康公開宣判一起黑社會組織犯罪,主犯被判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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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永康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组织犯罪,主犯被判23年!

4月9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對陳某超等1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均獲刑,最高刑期達23年。該市人大相關領導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到現場旁聽宣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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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陳某超為在當地樹立威望,糾集多人加入其組織,2014年底,逐漸形成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雖存續時間並不長,但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均相對固定,組織內有若干不成文規矩,且聚會頻繁;在實施犯罪行為時,陳某超提供工具、多次糾集、指揮其他組織的成員打架鬥毆、開設賭場、幫人“撐場面”、要賬等,其餘該組織內的成員積極參與,使用暴力和“軟暴力”方式,實施聚眾鬥毆2起、該組織實施的尋釁滋事15起。該組織還通過開設賭場、開辦紙箱廠、幫人辦事收取好處費等方式獲得經濟利益,在破壞娛樂場所經營、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打架鬥毆等方面“劣跡斑斑”,且陳某超組織有很大名氣,形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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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法院受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超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其餘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七年不等刑罰,並處相應罰金。

永康市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該市制定了“掃黑除惡攻堅年”活動方案,開展“打傘破網”等一系列集中行動,嚴厲打擊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依法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分子和“保護傘”,形成掃黑除惡的強大聲勢,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作者丨何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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