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正常停运
停炉前的准备:
1 停炉前应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汽机、化学、热工及燃料值班人员。
2 司炉在停炉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有关的记录本内,以便检修处理。
3 司炉接到停炉命令后,做好停炉前的准备工作填写停炉操作票交班长审查合格。
4 停炉大修或长时间备用,在停炉前将原煤斗、给煤机内的存煤用完。
5 停炉前应仔细认真地排污。
锅炉的正常停炉程序:
1 解列热自动和联锁装置。
2 关闭煤斗下煤挡板(若锅炉大修或长期备用,在停炉前须将原煤斗内的存煤用完)数分钟后停止给煤机运行。
3 根据负荷下降情况,相应减送引风量,当负荷减至50%时,可将二次风机停止,关闭其入口挡板。
4 随着炉温的下降,逐渐关小一次风机调整门,床温降到550℃停止一次风机的运行。
5 燃烧室通风5分钟后,停止引风机,关严一、二次风门烟道挡板及其它有关的风门、挡板。
6 锅炉停止供汽后(蒸汽流量表指示为零),关闭主汽门和隔绝门与蒸汽母管截断。
7 主汽门关闭后,开启过热器联箱疏水门,对空排汽门以冷却过热器。
8 锅炉与系统解列后,保持汽包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在停止上水后,应开启汽包与省煤器再循环门。
9 停炉后,应及时关闭引风机的冷却水门。
10 根据排烟温度及时退出电除尘器的运行,其排灰系统和振打装置需继续运行一段时间,直至细灰排尽。
锅炉停炉后的冷却:
停炉检修时,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
1 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人孔门和烟道的各挡板以防锅炉急剧冷却。
2 经4—6小时后,可打开烟道挡板逐渐通风并进行必要的上水和放水。
3 经8—10小时后,锅炉再放水、上水一次。如有加速冷却之必要时,可启动引风机,适当增加放水和上水次数。
4 当压力低于0.2Mpa时,应开启锅筒空气门,炉水温度不超过
80℃将炉水放尽。
5 当需要锅炉紧急冷却时,允许在关闭主汽门4—6小时后,启动引风机加强通风,并增加放水和上水的次数。
6 在锅炉汽压尚未降到零或电动机电源未切断时,不允许对锅炉机组不加监视。
7 停炉后,应记录操作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停炉后的防腐和防寒:
1 停炉时间很长,且又无检修任务时,可对锅炉采取防腐防寒措施。
2 冬季停炉后,对存有汽水的设备尤需注意,以免冻坏设备。
3 锅炉的各孔门挡板严密关闭,检修的锅炉应有防止冷风侵入的措施。
4 如果炉内有水,当炉水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上水和放水。放水应在最低点进行。必要时可将炉水放掉。
5 风机轴承冷却水门可适当少开,但必须有水流动,必要时,可将轴承及冷却水管道内积水排净,以防结冻。
锅炉紧急停炉
紧急停炉操作程序:
1 立即停止二次风机、给煤机、一次风机和引风机运行。如炉管爆破可不停引风机,如是流化床大面积结焦,可暂不停一次风机和引风机以保护风帽,待炉温降到550℃以下时停止一次风机和引风机。
2 锅炉解列后,开启对空排汽门,省煤器再循环门(如省煤器泄漏可不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门),关加药门和连续排污门。
3 紧急停炉后,可将返料灰放净,关闭风门,流化床内部的底料可请示领导后再做决定是否放掉。
4 电除尘下部灰必须放尽,然后停运除灰设备。
5 详细记录停炉时间、原因、操作项目和顺序。
6 在不影响邻炉上水的情况下,可保证炉内上水,千万不能由于泄漏而不去上水(严重缺水除外)。
7 停炉后的维护可按正常停炉进行。
事故停炉的条件
紧急停炉
锅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
1 锅炉严重缺水。
2 锅炉严重满水。
3 炉管爆破。
4 锅炉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5 主给水管道或主蒸汽管道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6 流化床严重结焦,无法维持正常燃烧时。
7 燃料在燃烧后的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持续升高超过300℃时。
8 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以致造成护板或横梁烧红时。
9 引、送风机严重故障。
10 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汽门打不开,压力无法下降时。
请示停炉(分停运和压火两种方式)
锅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停炉:
1 受热面及汽水系统因各种原因泄漏时。
2 燃烧室内或其它部位的耐磨绝热材料脱落时。
3 锅炉给水,炉水或蒸汽品质严重超标,经处理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4 床温表、风压表、风量表失灵,无法掌握运行时。
5 给煤设备损坏不能维持正常燃烧时。
6 安全阀动作后不回座,经采取措施仍不回座或发生严重泄漏时。
7 燃烧室、旋风分离器或返料器内结焦,难以维持正常运行时。
8 送、引风机轻微故障危胁安全运行时。
9 炉墙裂缝且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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