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險:擬減少註冊資本至約415.39億

訊安邦保險集團4月16日公告稱,經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決議,該公司擬減少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將由619億元,變更為約415.39億元,減少近203.61億元。本次減資尚待中國銀保監會的批准。

公告內容如下: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

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44條規定,2018年2月2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險集團”或“本公司”)實施接管,併成立接管工作組進駐安邦保險集團,全面行使經營管理權,加快推進安邦保險集團的資產清查、保全及處置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實施辦法》和《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以及安邦保險集團戰略重組的統籌安排,經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決議,本公司擬減少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61,900,000,000元變更為人民幣41,539,497,401元。本次減少註冊資本不會影響本公司正常經營業務開展,且不會對本公司的償付能力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對保險消費者及各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造成不利影響。本次減少註冊資本尚待取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公司債權人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本公司債權人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要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件,逾期不提出的則視其為沒有提出要求。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安邦保險集團風險處置工作有序推進。後續,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戰略重組整體安排需要,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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