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老賴"住獨棟別墅卻賴賬不還 清晨躲門後被法院帶走

四川在線消息(張坤 記者 劉春華)4月18日清晨7點,成都市高新法院執行幹警趕到天府新區華府大道一段518號某別墅區,將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執行人劉某他名下的別墅內拘捕到法院。

事前,高新法院執行法官瞭解到劉某的行蹤在華府大道一段518號某別墅群附近,隨即前往實地調查,確定被劉某住在某一棟獨棟別墅內。經過周密部署,執行幹警決定在清晨出擊,將行動的大網全面鋪開。

到達抓捕地點後,執行幹警撥通了被劉某的電話,劉某謊稱自己不在家,但執行幹警根據相關線索,確定劉某其此刻就在別墅內。但是雖然執行幹警敲門並說明來意,劉某在屋內仍默不作聲,企圖藏匿行蹤,矇混過關。後來,執行法警當機立斷找來開鎖人員將別墅門打開,將躲在門後的劉某控制並帶回法院,依法處以司法拘留15日、罰款5000元。

原來,劉某欠付申請執行人夏某位於天府大道北段1700號新世紀環球中心一處寫字樓的租金、物業費、滯納金、違約金、遲延履行金等共計近8萬元。夏某於2016年11月2日向高新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劉某支付上述費用。2016年11月29日,高新法院依法判決劉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夏某支付欠繳租金32889元、滯納金9866.7元、違約金10963元、物業服務費19213.77元及空調使用費387元。

判決生效後,劉某一直怠於履行義務。2017年6月,夏某向高新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二人達成和解協議,劉某承諾履行義務。但其自此卻了無音訊,一直沒有履行協議。2019年1月22日,案件恢復執行,執行法官先後10餘次通知劉某到法院解決,其口頭表示要履行,但一直拖延,截止拘留當日,劉某未償還任何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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