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批中藥不合規定,藥監局要求立案調查

實習記者|楊詩煜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佈的《關於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稱,標示為蘇州市春暉堂藥業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其中包括木香順氣丸、肉蓯蓉、檳榔和山藥。

木香順氣丸主治溼濁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悶、脘腹脹痛等症狀。《通告》指出,經吉林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山西振東開元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木香順氣丸的溶散時限不符合規定。

溶散時限指丸劑崩解溶散或成碎粒的時間,丸劑在介質中不溶散或溶散時間過長,可能會影響藥效;通常來說,不符合規定可能與處方及工藝控制不當等因素有關。

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在檢驗過程中發現,蘇州市春暉堂藥業有限公司、江西國都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宜欣製藥有限公司、江西樟樹天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宜賓仁和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成都欣福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內江良輝藥業有限公司、貴陽濟仁堂中藥飲片廠生產的8批次檳榔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黃麴黴毒素。

黃麴黴毒素是一種有強烈生物毒性的化合物,是目前為止最強的致癌物質,主要有B1、B2、G1與G2等4種,又以B

1的毒性最強。若中藥在貯存、製備、運輸過程中保存不當,則可能因受潮黴變而產生黃麴黴毒素。2015版《中國藥典》規定:每1000g檳榔含黃麴黴毒素B1不得過5μg,含黃麴黴毒素G2、黃麴黴毒素G1、黃麴黴毒素B2和黃麴黴毒素B1總量不得過10μg。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結果顯示,標示為慶陽益翔藥業有限公司、江西國都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順福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北聚瑞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肇慶市鼎湖區天之健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5批次肉蓯蓉性狀不符合規定。據悉,中藥飲片性狀項不符合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種情形:藥材種屬偏差、炮製工藝有瑕疵、儲存不當等。

此外,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山藥在顯微特徵、水分、浸出物、二氧化硫殘留量方面也不符合規定,這6家企業分別為:安國市祁澳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成都市都江堰春盛中藥飲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五芝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雲南向輝藥業有限公司、甘肅國草藥業有限公司。

硫磺燻蒸是中藥傳統加工方法,簡便又有效。因為大多數中藥材是天然植物,所以容易生蟲、發黴;存儲時間久了,藥效也會發生變化。據悉,硫化燻蒸可以幫助中藥材漂白、使其更有賣相,延長保質期以及防蟲等;然而這個過程中,硫磺會與氧結合,生成對人體有害的物質二氧化硫。因此,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檢測對於藥材的質量控制非常關鍵。《藥典》規定,山藥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10mg/kg。

水分指藥品含水量,過高易導致藥材黴變;浸出物是指除蛋白質、鹽類、維生素外能溶於水的浸出性物質,可以反映中藥材及飲片內在成分的含量。二者是衡量中藥材及飲片質量的重要指標。

自2018年8月31日開展中藥飲片質量集中整治活動起,國家藥監局及各相關部門已發現多批不符合規定的中藥材及飲片,並對此加以嚴厲查處。

此次《通告》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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