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文|曾律师

图|摄图网

近些年来,高利贷、套路贷、裸贷,校园贷等等,债权人们为了追求高利润,低风险,疯狂的对外借贷,以甚于我们全国法院的民间借贷案件激增,民间借贷案件也从原来法官最喜爱的案件,轮为了每名法官都头痛的案件,执行法官那里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十件有一多半是民间借贷案件。这也与老赖的功劳密不可分。

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债权人怕遇到老赖,所以采用高利息,目的就是早日收成本,结果变成了高利贷,还有一些老赖用尽一切办法躲债,债权人生气了,就采用了暴力方法进行催债,结果就成为了黑社会。而债务人呢,面对着像滚雪球一样的高利息,又无法抵挡高利贷不断滋扰,选择了逃避事实,一走了之,结果就变成了人们口中的老赖。高利贷与老赖谁先谁后,就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难以回答。

最近,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职业放贷人”,各地还纷纷出台了标准,以浙江出台的标准最受好评,规范职业放贷人的标准,有利于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可以有效区分职业放贷人与一般借款人,从而在案件的审理时,更容易甄别是否存在违法行。职业放贷人标准的出台,又与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密不可分。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该判例确实对下级法院审判,具有指导作用。

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份判例确认了一个审判的原则,如果债权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主体,出借资金目的是为了赚取高利息,该出借人的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反复性、经常性、营为性这些特征都属于职业放贷人的特征,所以多少次为反复性、经常性,就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才好实施执行。

那么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一、从案件的数量上,区分职业放贷人

连续三年的时间里, 同一原告,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存在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在同一年时间里,同一个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在同一年,同一原,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从放贷人的行为,区分职业放贷人

1、从法律法律凭证,是否具有统一格式的;

2、从主体上区分,被告经常会提出的抗辩理由为并不是实际借款人,或者存在放贷人要求借款人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是否以现金方式借出,是否具有现金借出的证据;

4、是否在砍头息的情况,借款人支付的利息是否高于约定利息;

5、当事人本人是否到庭,或者是否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未达到相应数额,也是可以认定为职业放代人。

有以下几种情况,小心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所签的借款合同无效

当债权人被认定成为职业放贷人,对债权有什么影响

第一点、如果一旦你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法院将把你列入职业放贷人名录,以后你无论到哪个法院去起诉,都将被法院重视,严格审查证据,针对交易习惯、经济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筛查,警惕出现套路贷,虚假诉讼等。

第二点,就是与最高人民法院判例相关联系,如果被认为职业放贷人,那就意味着,存在反复性、经营性,就很有可能将借款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有人会说借款合同无效,也是需要还款的,但有一点很重要,如果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作为抵押担保的从合同而言,也意味着无效,那么你的债权即将变成裸债,没有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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