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孕晚期」出現4種情況必須去醫院待產

很多準媽媽到了孕晚期,隨著預產期的臨近,都會不由自主的擔心起來。

一般懷孕40周(即到了預產期),不管是否有臨產先兆,都應住院待產,在醫院監測胎心,檢查胎盤功能等。另外還有一些準媽媽在臨產前1~2周就提前入院。

哪類準媽媽需要提前入院待產呢?

01

多胞胎的情況

準媽媽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胎寶寶,稱為多胎妊娠。多胎妊娠的發生率與種族、年齡及遺傳等因素有關。

孕晚期,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推擠橫膜向上,使肺部受壓迫及膈肌活動幅度減小,常有呼吸困難,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壓迫靜脈及盆骨,阻礙靜脈迴流,常出現下肢及腹壁水腫,下肢及外陰陰道靜脈曲張,此外,多胎妊娠期間併發症較多,要引起準媽媽格外重視。

02

發生病理變化的情況

孕期發生病理變化,如:妊高症、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多等。

妊高症(即妊娠期高血壓綜合症),多發生在懷孕5個月與產後兩週,一部分病情嚴重的準媽媽會出現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疼痛等症狀,若沒有適當治療,可能引起全身性痙攣甚至昏迷。

前置胎盤是孕晚期出血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孕期的嚴重併發症,這些情況多見於經產婦,尤其是多產婦。

胎盤早剝主要症狀就是陰道出血,出血量一般較多,色暗紅,會伴有輕度腹疼或腹痛不明顯,嚴重了會出現噁心、嘔吐、出汗、臉色蒼白甚至休克。

羊水過多的準媽媽容易出現妊高症、胎位不正、早產。產後因為子宮過大,易引起子宮收縮乏力而導致產後出血。

03

孕前患有慢性疾病或孕期合併疾病

一些準媽媽在孕期或孕期患有慢性病,或在產前檢測中發現孕期異常,都應該住院,並且應提前數天住院待產。在產檢過程中,如果發現準媽媽或胎兒異常情況,即助於高危妊娠,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消除或減輕症狀。如胎位不正,經過矯正後胎位正過來,則可以不用提前到醫院待產,但一般高危妊娠的準媽媽,即使症狀減輕或消失,也應該提前到醫院待產。

04

準媽媽過去有不良分娩史

①有不良分娩史,如:早產、產程延長、難產等。

②寶寶出生後有發育障礙。

③準媽媽曾經因為分娩造產傷,如:產婦產道撕傷、子宮破裂等

④產後曾經大出血,以及產褥感染等屬於危險因素

孕晚期,準媽媽要格外小心,千萬不可粗心大意,如出現有規律宮縮即臨產現象,儘快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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