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今后将“减负” 山东五月份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6%

中宏网山东4月30日电(记者 杜郑敏) 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30日上午,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房波等领导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方案解读具体实施情况。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关系企业经营成本,关系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房波表示,《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综合施策,确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重点在五个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和完善。

企业今后将“减负” 山东五月份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6%


山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副厅长 房波

第一部分,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山东省将统一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此次采取一步降至国家规定下限的办法,将更加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保持一致,既是国家的明确要求,又体现了制度和规则的公平。需要说明的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因为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不挂钩。今年,山东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的“钱包”更鼓、养老保障更加殷实。

第二部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需要说明两点:一是失业保险方面。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多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2年由3%降为1.5%,比国务院2015年规定的降费时间早3年,为企业减负效果显著;2017年再次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费率低2个百分点,这一政策于2018年4月30日到期后,又延长了一年至2019年4月30日,这次《实施方案》再将这一政策延长一年。二是工伤保险方面。2018年5月1日起,山东省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这一政策将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实施方案》也将此政策延长了一年。

第三部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费,与费率和缴费基数两个参数有关,调低费率或调低缴费基数,都会减少缴费金额,减轻缴费负担。《实施方案》坚持两手抓、两端发力,除直接调低单位费率外,也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一是扩大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国家规定,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时,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300%。根据《实施方案》,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作为“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二是完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过去,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是在“小口径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今后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这次政策调整,不仅调整了平均工资口径,降低了缴费标准,而且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也更大,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第四部分,加快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社保基金的集中统筹和互济共用是发挥保障功能的核心,基金统筹层次越高,越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提出,在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和主要政策的基础上,年底前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运行。这一目标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

第五部分,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征收体制改革到位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险种的缴费,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由医疗保障部门征收外,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税务部门。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将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下一步,山东省人社、税务、财政、医保等部门将全力推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落实落地,全面释放政策带来的红利,努力保障参保单位、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强化政策宣传,强化监测预警。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持续跟踪,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养老金合理增长,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坚决兜牢、兜好民生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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