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三男子洗浴門前冒充警察“掃黃”敲詐均獲刑

專挑在洗浴中心消費較高的客人下手,三人竟冒充警察“掃黃”實施敲詐勒索,通過這樣的手段非法所得總計2萬多元……

日前,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23日下午,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三人駕車來到撫順市望花區某洗浴門前,被告人王某某進入該洗浴中心進行打探,見被害人鄒某消費較高,便與被告人李某某1、吳某某在鄒某離開洗浴後,將鄒某攔住。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謊稱二人是公安人員,以鄒某在洗浴中心嫖娼為由,向鄒某勒索人民幣6500元后,三人駕車逃離現場,贓款被三人分掉。

2018年6月24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駕車來到撫順市新撫區某洗浴中心門前,同樣是由被告人王某某進入洗浴打探,見被害人李某某2消費較高,便與被告人李某某1、吳某某在李某某2離開洗浴後,將李某某2攔住。王某某、李某某1謊稱是公安人員,以李某某2在洗浴中心嫖娼為由,勒索李某某2人民幣20000元后,三人駕車逃離現場,贓款被三人分掉。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於2018年7月23日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某家屬退還被害人鄒某、李某某2全部經濟損失,鄒某、李某某2對三被告人予以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充公安人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犯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犯敲詐勒索罪,罪名均成立。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1、吳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對三被告人從輕處罰。三被告人能認罪、悔罪,且被告人王某某家屬能代其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取得二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對三被告人從輕處罰。

今年3月,撫順市新撫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均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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