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將被嚴格管控

今天上午,太原市郵政管理局與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並召開新聞發佈會。

《關於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對郵政快遞專用三輪車輛配置、使用、替換、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範。

更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將被嚴格管控

當前我市郵政業發展的總體情況

郵政業特別是快遞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流通方式轉型、促進消費升級的現代化先導性產業,連接著供給側和消費側,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市郵政業發展迅猛,市場結構持續優化,資源要素加速聚集,2018年全市郵政業務總量完成36.90億元,同比增長51.42%;郵政行業業務收入完成24.33億元,同比增長10.95%;快遞業務收投總量達到3.8億件,經測算支撐消費零售額達到600億元,在服務民生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展現了積極的行業力量。

當前,全市寄遞企業平均每日投遞的郵件、快件數量達到100萬餘件,其中90%以上的郵件、快件均使用電動三輪車投遞。可以說,電動三輪車是實施寄遞服務最後一公里的必要保障,是提升末端服務質量的重要工具。與此同時,電動三輪車作為清潔能源車輛,其正常規範使用還可以有效減少燃油汽車的使用次數,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也能發揮較大作用。

但長期以來,我市寄遞企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存在選型不一、管理不規範、文明駕駛水平不高等諸多問題,與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和行業發展的客觀需要不相適應,也制約著相關車輛在城市末端配送體系中重要作用的有效發揮。從全國情況看,北京、廣州、深圳、西安、鄭州等城市均已出臺了規範郵政快遞專用三輪車輛通行管理的相關政策,有效提升了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輛文明通行程度,為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服務民生作用有效發揮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今年以來,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為全面保障我市群眾用郵需要和寄遞企業發展需求,市郵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隊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出臺了《關於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對郵政快遞專用三輪車輛配置、使用、替換、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範,使得配送車輛通行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關於規範太原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實施意見》具體措施

強化統籌領導,建立車輛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根據《實施意見》安排,由市郵政管理局和市交警支隊共同成立太原市郵政快遞三輪車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意見》的統籌推進;由山西省快遞協會成立快遞三輪車規範管理執行小組,重點發揮行業自律和協會引領作用,推動和督促企業落實要求;由全市郵政、快遞企業成立本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本品牌)三輪車輛規範管理、監管平臺建設以及具體人員培訓、車輛備案等工作,通過三級聯動綜合管控,形成工作合力,為強化車輛管理奠定堅實的組織保障。

推行車輛“八統一”、“七不準”管理標準,實現從業車輛文明安全運營

《實施意見》的核心是要按照“八統一”、“七不準”原則對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實施全面規範管理。“八統一”是指統一車型、統一外觀標識、統一編號、統一投保、統一證照管理、統一歸口管理、統一定位系統、統一集中安全培訓。“七不準”為不準使用超規配送車、不準載人載客、不準佔用機動車道行駛、不準闖紅燈、不準逆向行駛、不準用於郵件快件配送以外用途、不準對車輛進行轉租買賣非法加裝。

這之中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突出“以人為本”,首先注重安全培訓,對所有駕駛員實行統一交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上崗資格證後方可正式上路駕駛,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同時注重安全保障,由企業為車輛及駕駛人購買相關保險,確保從業車輛具備安全使用條件,可以有效地化解或者降低安全風險。二是突出“科技支撐”。為進一步提升車輛管理的科技化、規範化水平,在規範外觀標識和車型選用的基礎上,下一步還將為全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統一發放具備二維碼識別功能的牌證,安裝車輛定位系統,通過監控平臺實現對車輛運行狀況的動態監控和遠程監管,目前系統搭建和調試工作已基本就緒,牌證即將製作完成。相信通過上述措施,一定能夠推動全市郵政快遞車輛管理使用實現文明規範、安全通行、秩序優良,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優化全市道路交通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明確保障措施,推動意見要求全面貫徹落實

相關部門將嚴格車輛准入管理,堅決杜絕非法改裝車、超標車上路行駛,對符合《實施意見》要求的郵政快遞從業三輪車設置3年的通行緩衝期,通行緩衝期內,准許統一規範的快遞三輪車在市內行駛,同時鼓勵企業採取增設末端處理網點、推廣應用智能快遞櫃(信報箱)和新能源汽車等進行收派,通過多形式、多渠道以徹底解決“最後一公里”收派問題。

建立懲戒退出機制,強化違法綜合管理

《實施意見》明確在通行緩衝期內,人員管理方面,快遞三輪車駕駛員初次交通違法被查處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參加交通秩序公益活動;第二次被查處的,督促企業強制當事人停職學習。車輛管理方面,對快遞三輪車實行退出機制,對交通違法、事故較多,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通過聯合約談、媒體曝光和取消通行資質等措施嚴格管控,並納入不良企業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相關問題與解答

1、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答:目前國家尚未出臺電動三輪車的安全技術標準,也沒有相關的定義,車輛屬性只能靠司法鑑定部門進行鑑定,按照以往鑑定案例來看,幾乎所用電動三輪車都被鑑定為正三輪摩托車或正三輪輕便摩托車,所以,就車輛屬性而言,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電動三輪車無論從車輛結構還是安全技術性能等方面,都不符合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標準,如果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僅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同時影響其他機動車的通行效率。交通管理部門基於上述考慮,在《實施意見》中規定,只允許電動三輪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2、駕駛電動三輪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電動三輪車和駕駛人如何定責和處罰?

答: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市郵管局和交警支隊聯合下發的《實施意見》屬於規範性文件,旨在規範和約束郵政快遞三輪車及駕駛人的行為,不具有法律屬性,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後,只能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依法處理。其次,交通事故的責任是按照事故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事故發生時的因果關係來認定和劃分的,與車輛及駕駛人本身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交通管理部門會對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如果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對於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的違法行為,法院會作為量刑的加重情節。

3、對於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輛管理退出懲戒機制有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強化監督檢查。由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採取隨機抽查、聯合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寄遞從業車輛違法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車輛運營管理。二是堅持強化教育管理力度。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輛初次交通違法被查處的,駕駛人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並參加交通秩序公益活動;第二次被查處的,由企業強制對當事人予以停職學習。三是嚴格車輛備案配額管理。將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與車輛配額管理相掛鉤,對交通違法事故較多、安全主題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由行業協會收回並註銷該車輛的備案管理。

注意:

1. 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定位按照非機動車進行管理,應走非機動車道。

2. 如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在迎澤大街、省府路、市內快速路、高架橋、濱河東西路等重要路段機動車道通行,將給予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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