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察访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根据察访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日照市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违规套取资金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元旦、五一节日前后,市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先后5次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大米、鱼、鸡蛋等福利,费用共计3.2万余元。2018年初,路政大队大队长钱立瑞安排办公室主任刘洪政将上述费用以虚列公务车辆维修项目、虚构工会活动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处理,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2019年4月,钱立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洪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莒县原教育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莒县原教育局在组织高考和教师招聘工作中,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违反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莒县原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油文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在得知单位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酒水问题后不仅未及时整改,且仍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张庆平违规安排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接待,且对单位违规报销烟酒费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人事科工作人员李德辉违规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负有直接责任。

2019年4月,油文玉、张庆平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德辉受到警告处分。

➤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王泉修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9年1月18日中午,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王泉修、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王绪文、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徐连举违规接受五莲县高泽街道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绪伟宴请,一同就餐的还有中村计生主任张良红,期间王泉修、王绪文、王绪伟和张良红4人违规饮酒。此外,王泉修、王绪伟二人还存在饮酒后驾车问题。

2019年4月,王泉修、王绪伟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绪文、张良红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连举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

以上3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守纪律底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强化纪律意识,主动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头雁”效应。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的要求,紧盯五一、端午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教育引导,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重要时间节点更要紧盯重点场所、重要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露头便打、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抓好我市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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