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我國曆史上真正的科舉制度

還原我國曆史上真正的科舉制度

江南貢院

秦朝以前基本不選拔官吏,因為秦朝採用的是“世卿世祿”和血緣世襲的制度,就是說兒子接班老子的官位,不管你多有才都是沒用的,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你在戰場上立了大功就可以當官,那這樣只有在亂世才有當官的機會。

到了漢朝呢為了提拔民間人才就出現了察舉制和徵辟制,察舉制是由地方官吏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認命官職。徵辟制由皇帝徵召稱“徵”,由官府徵召稱“闢”。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

到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魏晉以來,採用九品中正,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京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他令各州每年貢士3人,後設不同科目選拔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置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選拔人才,就是以應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舉的前身。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

科舉又分為文舉和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科舉的鼎盛時期是在明朝,明代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以"四書五經"為準,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參照朱熹《四書集註》。

院試(童生試)

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為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

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還原我國曆史上真正的科舉制度

科舉簡表

1905年9月2日,袁世凱、張之洞奏請立停科舉,以便推廣學堂,鹹趨實學。清廷詔準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並令學務大臣迅速頒發各種教科書,責成各督撫實力通籌,嚴飭府廳州縣趕緊於鄉城各處遍設蒙小學堂。從此,在我國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正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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