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給對方父母治病,你怎麼看?遇到這樣的岳父母,你認為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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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離婚,畢竟那是人家的錢,離婚後花的更神清氣爽。

不能因為別人把女兒嫁給你了,成為你家的老丈人,你家的一切都要負責,這是多大的負擔,現在你要離婚,乾脆離了清淨。

完全是道德綁架,別人的錢拿來做什麼,如何花,都是別人的事,不能要求別人。

你家人生病,有責任的是你,而不是你老丈人一家,到了老年,出去旅遊享受沒錯。

這世界上有錢人多了去了,咋不去要呢,幫你是情分,不幫你也是應該,沒有說別人有錢,就必須得給你拿來治病,這種想法就是不對的。

現在很多人自己沒錢,還有仇富心理,覺得別人有錢錯了,就像大衣哥,回家給老鄉錢,竟然說給的太少。

所以不懂得感恩的人,給一分都是浪費,因為他覺得理所當然。



泡泡天下事


我覺得應該離婚,這樣的岳父母一點都不孝順你的父母,當然應該離婚呀,岳父母出去旅遊花10萬,都不給你爹媽看病,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為富不仁,必須離婚。

我給你一個建議,我估計你岳父母不給你爹媽看病,那是因為他們之間關係只是親家,所以不好拿錢看病,我的建議是,你讓你父母認你岳父母為乾爹乾媽,這樣就名正言順了,如果你岳父母再不拿錢給他乾兒子乾女兒,那就是他們的問題了。

我們常說,中國有巨嬰,而巨嬰的思維我們永遠不懂,你說你爹媽有病,管人家爹媽啥關係呀,你爹媽有病,應該是你拿錢給看病,而不是你岳父母拿錢,你應該是孝子賢孫,你岳父母不是的。

所以我是建議你離婚的,因為沒見過你這種腦殘思維的,你這樣的二貨,哪個女孩嫁你都是倒了八輩子黴的,所以你還是離婚吧,你可別禍害別人了,這樣會斷子絕孫的。


韓東言


這個岳父母真不懂事,親家有病,不幫忙也不難過,還有心旅遊?還大手大腳?敢拿著十萬遊山玩水?這是什麼岳父母?跟地主老財有什麼兩樣?

1:既然女兒都嫁給人家了,就是一家人,應該無條件支持親家,給對方一個安全感,讓他們從此過上奢華的日子。

2:別隻想著自己旅遊,帶上親家一塊去坐坐飛機、出出國、買買東西。

3:再給親家買幾個商業保險,什麼保本型、分紅型、重疾型、各種保障都有了,他們就不會麻煩你們了。也不會惦記那十萬塊錢了。

女方父母千萬別拿對方當親家對待,就當他們是你們的兒子、孫子、重孫子、有求必應。

實在是編不下去了!把我都氣樂了!


西里大姨666


沒太看懂你的問題。你是女婿是吧。你是說,岳父母花十萬去旅遊,也不願把錢給你爸媽治病,是這個意思麼?

如果是我理解的這樣,那麼我很想跟你說一句話,就是,快離婚吧!

你岳父母再有錢,是人家的,跟你有毛關係??

你爸媽病的需要十萬塊才能治療,這麼大的病,你做兒子的不想正道,趕緊賺錢給他們治病,卻惦記岳父母的錢,真不知道你怎麼想的!

如果短期你賺不到這些錢,你可以眾籌,再慢慢還。或者跟岳父母商量借錢,商量好怎麼還,多久還清。

你岳父母沒有義務替你盡孝,好不啦?你岳父母跟你爸媽也沒什麼交情,只是親家而已,憑什麼必須給你爸媽拿錢?他們借你們錢,那是情分,不借那是本分!請你想想清楚。

跟你媳婦說一句,這樣的老公趕緊離了吧。他自己沒能耐,賺不到錢,還有臉惦記老人的錢。就這樣的男人能給你啥幸福?

所以,趕緊離,別禍害別人!


獨自帶娃的寶媽


這人三觀嚴重不正!我說個真實經歷,我爸媽農村人,養育了我們姐弟三人,除了我姐,我和弟弟都上了大學,2006年我才畢業那會兒,我父母在老家修了一套三層小樓,2009年我爸拿出全部積蓄,給我在省會城市首付了一套房子,我自己供月供,他說既然決定在這裡工作,到處租房子也不是個事兒,因為他們在廣東打工就被房東經常要求漲房租從而東搬西搬,2012年,我自己工作有了一點積蓄,加上結婚後,老公婚前的幾萬積蓄,我們大致把父親給的首付還了。2013年,父母又為弟弟買房湊了二十萬,也支持了在縣城買房的姐姐。這所有的一切都是母親在家務農,父親在外務工掙來的,即使到了2014年,父親已經年過花甲,還是雄心壯志,覺得自己還年輕,還能掙錢,也許是因為他們覺得兒子還未成家,他們肩上還有責任。2015年,父親發現自己雙側大腿根部隱隱作痛,但他沒有重視,2016年5月,確診為雙側股骨頭壞死,醫生說屬於早期,可以考慮手術,也可以等等,考慮到父親年齡不大,而人工關節有使用期限,父母商量後決定回家休養,稍後再手術,因為父母都是特別勤勞的人,雖然我們千叮嚀萬囑咐,他還是偷偷幹農活,2017年五一,我們回家商量,決定九月份就做關節置換手術,我回來上班後,大概5月5號,給母親電話,她說怕我們擔心,都沒告訴我們,父親覺得喉嚨那裡不舒服,我是急的不得了,又給姐姐電話,讓她帶父親去縣醫院檢查,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只是說有炎炎,拿了一些藥回家吃,我也就放心。一晃八月份了,有天電話,母親無意間說起,父親的喉嚨又不舒服了,第二天就是週五,下班後我和弟弟就趕回去,把父親接到成省城,去了離家較近的醫院,檢查做胃鏡,就讓我交錢做活檢,醫生說喉嚨上長了東西,當時我就忍不住哭了,經過一週的漫長等待,終究沒有逃過命運的惡作劇,父親食道腫瘤!回到公司我就請了長假,給滴滴打了個電話,第二天就帶父親去了更權威的醫院,又經過了十天左右的不斷檢查,醫生說,父親的腫瘤位置太高,無法手術,只能放化療。初期,我一直對父親隱瞞他的病情,後來久了,他自己也就知道了,幸運的是,通過放化療到今年三月份,父親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是費用又是一個大問題,前後一共用了二十多萬,姐姐家兩個孩子,一個初中,一個高中,姐姐在家陪讀,姐夫一人在外打工掙錢,加上前幾年買房子的債務剛剛還清,他們沒有什麼積蓄,即使這樣,姐夫也給了3.5萬,弟弟一直一個人供房貸,也只有四五萬萬的積蓄,也全部拿出來了,加上父母自己的四五萬,其餘部分我就補上了。化療後又有另外的問題,父親的股骨頭壞死,因為放化療的關係,疼痛加劇,幾乎不能站立了,看到父親那樣,我們也很難受,八月份複查後,我們和醫生商量,想給父親做股骨頭手術,九月二十一號,父親開始住院,兩邊手術,一共花了十七八萬,姐姐弟弟是拿不出來了,弟弟要把房子賣了,被我阻止了,我和老公商量,拿了家裡的幾萬積蓄,剩餘的,我就找同學借了七八萬,弟弟說了,這個錢他還,姐夫也說了,過年的時候他拿到了工錢會補我一部分。這些年,我公公婆婆手上有錢,今年就借給老公的舅舅和叔叔三四十萬,在我最困難,最無助的時候,老公說要不他去找父母借點,我阻止了,讓他不要管,我自己的父親,他作為是女婿,沒有因為我出錢而計較,我已經非常感激了,其餘的我自己會想辦法的,說實話,還要感謝婆婆,她這幾年和我們一起住,人改變了很多,在我為我爸的病忙碌的時候,她幫我接送孩子,毫無怨言,真的很感謝他們,這個好,我會一直記得的!我公公就比較嘴碎了,在我老公面前說我把家裡的錢用了,我老公說:那是她自己掙的!我也給老公說,以後公公婆婆有需要的時候,我也會傾其所有。我自己也要加油,把自己變強大,能夠在父母需要時,給他們最堅實的依靠!好像說的太多,有點跑題了,只是把這一年多的的話說出來,這一年多太壓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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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說我的真實經歷,父親三次腦出血,最後一次已經幾乎接近植物人,每天花費在1-2萬,連一開始重症到康復,第三次住院3個多月。我也沒和岳父母開口,畢竟是自己家的事情,自己的擔著啊。一家出事,影響多家,更不好了!幫不幫都正常,幫了要心存感激,不幫也不能記恨。

絕對不能怪他們,他們沒有責任,更沒有義務。

他們都是很普通的工人家庭,誰的錢都不是颳風逮住的,既然選擇了成為一家人,不管將來相處如何,都要接受這樣的結果。

親家之間能夠相處成為一家人一樣親的,現在這個社會少之又少。

社會變了,人們都越來越物質,越來越自私,婚姻也變味兒了。但每個人內心植根心中的真善我認為還是存在的。

怪就怪這個世道壞了,物質和經濟都極度發展,但精神和人性卻江河日下。

記住:你只要問自己,你愛不愛自己的另一半,如果不能正常相處,自行了斷!但往往失去了雙方家庭之間的支持和溫暖,婚姻的味道也就變得食之無味,丟之可惜了,而孩子將是最大的傷痛。

珍惜一切,一切看自己,你足夠強大,為何還要別人幫忙!

讓自己強大起來,或者讓自己大度起來,讓自己感恩起來,加油,祝你成功!

永遠堅守做人的底線,善待他人,與人為善,笑對一生。

我是HI木易子楊,你最好的朋友,歡迎關注交流分享。

關於腦中風後遺症,腦溢血等問題,我實戰康復經驗比較豐富,大家可以關注諮詢。


HI木易子楊


關於這個問題,我只想問問,如果你岳父岳母病了,你父母或是你會拿10萬出來給你岳父母嗎?答案是:肯定不會。所以,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我猶記得,我懷孕那年,我老公把他的積蓄都拿去給他爸媽買房子了,我把我的積蓄拿去給我爸媽建房子去了。真是特沒錢的日子,偏偏我媽摔了一跤,把鎖肩骨摔斷了,我公公知道後跟我說:家裡有困難就說,他們再沒錢

幾千1萬的還是有,當時,我婆婆給了我公公一記狠狠地眼神。我永遠都記得!

如果我公婆現在病了,我爸媽願意給,我都不允許!所以,要想人家拿你當一家人,首先你得拿人家當一家人!

你岳父母沒有不對,你老婆卻應該跟你離婚,首先你父母治病把錢花完了,再來你父母病了得你老婆照顧,這對她來說是負擔。所以最好離婚!


卡卡拉拉nnn


我和先生對於這樣的問題,居然會是兩極分化的答案!

一隻從業旅遊15年的旅遊大咖,一個萌寶的媽媽,專業為你剖析旅遊上的問題,喜歡請關注我喔!


我和先生給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看到網友的回答裡,基本都是一面倒,認為這樣的女婿是白眼狼,我和先生討論了這個問題,但居然得出兩極分化的不同答案。

我是南方人,生活在最早接近資本市場的廣東,從小耳濡目染,我有著固執的念頭:財產,那是私有的。屬於我的財產,我有權力去支配它,別人無權過問。即使是父母的財產,那也是屬於他們的,而非屬於我的。簡而言之,我對“財產私有化”100%的支持態度,而且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在這樣的意念下,我當然覺得題主的想法相當奇葩。屬於岳父母的財產,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人家愛咋花就咋花,為啥不給你父母拿出來治病就需要用婚姻要挾?!要我是這事主的太太,不用等到他提出,我就早跟他說“再也不見”了。另外我認為,財產是有擁有權和使用權的,擁有權是固定屬於財主的,而使用權則可以按照財主的意思授予他人。所以,我給爸媽花錢的,那是我喜歡、我樂意,我把錢財的使用權交給父母,但是錢還是屬於我的。而其他旁人,對這錢財的使用權,是無權左右的。

我的先生是東北人,他也是從小受到北方思維的薰陶,對於“家”和“孝”持有和南方人不同的執念。我絕對不是覺得南方人不孝順,但是明顯地,南方人和北方人“家”和“孝”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南方人的孝順,可能是逢年過節帶爸媽去吃好、喝好、玩好;而北方人的孝順,則不在風花雪月上,而在於維持一個“家”。基於這樣的思維前提,我們就有了分歧。

先生認為,這題的答卷,不能單從簡單的問題描述中去判斷。首先,2夫妻成家了,那就是一家人,而帶同雙方的父母,那都成為了一家人。在“家”的概念中,那就應該是不分彼此,都是共同的。親家之間,也同樣是一“家”人。而在家人的前提下,那就是先捍衛“家”的完整,再考慮風花雪月。在普通的大家子裡,大家不是衝著對方財產的前提,不考慮什麼所有權的前提,如果親家有難,那必須要守望相助,大家共渡難關的。如果在這個情況下,女方還是隻顧著旅遊玩樂,那就是不懂事了。

我和先生,南方人和北方人,也就有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幸而,我們仍有共識!

雖然對這個問題本身,我和先生是有分歧的,但我們還是有一些共識的地方:

首先,不應用婚姻作為要挾,因為婚姻並非籌碼。

2個人的婚姻,你覺得性格不合、志向不同,各種理由都可以離婚。但是,離婚的原因絕對是婚姻中出現問題的雙方本身。像題主這樣的,拿錢的問題作為離婚的藉口,等於是把婚姻作為此事中的籌碼,又或者甚至是對女方的要挾,那絕對是流氓行為要不得。

像這種隨便把婚姻關係作為籌碼的人,無論是以後怎樣的婚姻,甚至是碰到岳父母肯給你送一棟別墅、傾囊相授的,都不可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幸福。當然,碰到這樣的對象,那也是要不得的,可以直接告辭了。

其次,別事事指望別人打救,遇到困難最可靠的還是自己。

從題主的問題中可見,對於困難,題主還是期望有救世主出現打救,讓他度過難關的。而這個問題中,救世主就是有10萬元的岳父母。的確,人總有三衰六旺,我們也許會到了粗手無策、必須由別人搭救的境地。但是無論什麼情況,都不能把走出困境的指望,寄放在別人身上,而應該靠自己的努力去達到。

在這樣的前提下,人家是否搭救你,都是情理之中的。不存希望於他人,不埋怨別人不出手,那才是應有的處世之道。

不過,就這個問題,我們也衍生出1個新的爭論。那就是,一家人之間(尤其是夫妻之間),錢財的掌控應該怎樣?


旅遊大咖雲吞媽媽


我認為應該離婚。因為只有跟你離婚了,你老婆才能過上真正幸福的生活。不知道你老婆是不是這樣想的?如果不是,我不介意去幫你勸她離婚。


下面,再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要勸你們離婚:

一、你岳父母用的是?自己的錢,他們有權利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你要搞清楚,不管你的岳父母是花10萬元還是20萬元去旅遊,那都是他們自己掙來的錢,沒偷也沒搶。人家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年老了,退休了,享點清福,出去旅遊開眼界,有什麼不對的?自己掙的錢難道怎麼用還要看別人的臉色?


你父母生病,又不是你岳父母導致的。他們自己沒有錢治病,說句不客氣的話,那是他們沒本事,憑什麼岳父母把一個養了20多年的女兒送給你了,還要幫你為你父母“盡孝”?

二、父母養育了你,所以盡孝也只是你的責任而不是你老婆的責任。

沒錯,你與你老婆結婚後,她的父母便成了你的岳父母。但也僅此而已啊!你父母生你養你並撫養你長大,但是沒有養育過你老婆一天吧?所以應該盡孝的人是你,而不是你老婆,更不是你的岳父母。


你老婆願意盡孝,那是她有情有意;如果她不願意幫你盡孝,那也只是她沒有盡義務,而不是責任。如果你岳父母生病了,該盡孝的便是你老婆了。

如今你岳父母把自己照顧得好好的,沒事還會出去旅遊,你應該慶幸她們收入不錯,從而為你們減輕了不少負擔。這麼簡單的道理都認不清,還要別人幫你科普一下?

三、你自己沒有能力掙錢為父母治病,憑什麼要道德綁架別人?

父母生病了,如果他們能有足夠的金錢開展自救就最好了,那樣根本不用求任何人,也不會有這一篇問答題了。但是從這個標題來看,顯然他們沒有這個能力。他們當初指望的是養兒防老,卻沒想到,兒子沒有能力掙到足夠為父母治病的錢。


這個時候你應該感到羞愧,一個大男人連父母生病都沒有能力幫他們治療。然後你應該設法去正規的借貸渠道借錢為父母治病,而不是大言不慚地跑到網絡去詢問“為什麼有些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給對方父母治病”的奇葩問題。

所以呢,我特別贊成你跟你老婆離婚,這樣她以後才會遇到更多的“可能”,而不用在你這一棵歪脖子樹上吊死。而且一旦你離婚了,人們可能就會忘記你父母沒錢治病是因為你的無能,而會想著:這個兒子多孝順啊!岳父母不幫他“盡孝”他就跟老婆離婚了。 所以,趕緊離婚吧!越早越好!


於小魚有話說


這種岳父母太沒有人性了,自私冷漠,如果可以的話,可以考慮離婚。

都說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提“離婚”兩個字。因為,離婚的代價太大了,現在社會組成一個家庭真的挺不容易,一點小事情就離婚真的是得不償失。

但是,也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犯的,如果觸犯人,肯定要付出代價,離婚也是在所難免的。




既然男女雙方組成了一個家庭,那麼,雙方的父母也都是親人。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也比陌生人強太多,比之前的關係要近,就應該互相幫忙,互相照顧。

如果男方的父母得了重病急需要用錢,岳父母有能力,應該拿出錢和誠意來支持一下,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岳父母不願意出錢幫助幫助男方的父母,反而自己花10萬去旅遊,這個就太過分了。


很明顯,岳父母極端自私冷漠,沒有人性,這種人要不得,以後萬一家裡面遇到什麼事情,他們依然會躲得遠遠的,還有可能會禍害人。所以,這樣一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離婚,要不然以後可能會有更大的麻煩。


就算是普通人看到別人得了重病的時候,覺得好可憐,都會忍不住捐一點錢,盡一點微薄之力,發自人的本能的善良。更何況這種有親戚關係的人呢?寧願自己花錢去享受,也不去幫助親人,這種人不值得相處,更不值得為他們付出。


一定要懂得及時止損,覺得可能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就及時的和他們了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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