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是真正的“高危”工作!

會計被認為是一個“高危”行業,到底是什麼原因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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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法》加重相關的處罰措施

最新修訂通過的會計法,除了取消會計證,調整行業門檻,還有非常重要的一塊,就是加重對於行業違規、違法現象的處罰措施。具體如下:

修訂1:

將第四十條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刪去第二款。

原規定:

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除前款規定的人員外,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修訂2:

將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原規定: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修訂3:

將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中的“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原規定: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每一項都在原有的基礎之上,將懲罰力度直接上升了一個新的等級,可以看到組織者對於肅清行業弊病的決心與力度。未來的會計行業一定會向著更加規範發展!

2

會計成為”高風險“行業

2017年財稅新政不斷,特別是對於會計從業人員就出臺了好幾個政策,特別是會計“黑名單“制度,會計扣分制度,還有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再加上本次新《會計法》重點增加了對會計的約束,現在會計工作真的是越來越難做了,不僅僅是上述的職業風險,主要是較低的薪酬收入、較低的社會認知和較高的職業風險太不成比例。

再來說下會計人員的高風險!會計目前是一門高風險工作,風險高在那裡?高在以下幾點:

第一, 造假賬的需求讓人業人員很為難!

做假賬有很多需求,或者為了適應銀行貸款,或者為了爭取國家政策扶持。所謂造假賬,其實是一項很難的工作。要知道,會計是一套有嚴格邏輯關係的,不僅使用的各會計科目之間有聯繫,業務流程上從材料採購到成品入庫、出庫等流程都是有過渡、有牽制的。這些是需要大量的原始單據來構成的。從每天的材料和成品出入庫,不同的供應商和客戶,每月的資金流,以及上交稅收的單據,都需要會計人員費勁頭腦來蒐集和捏造。要做夠入庫,做大銷售,做出資金流,不是一個簡單的事。而老闆以及其他高層領導對財務認知有限,你做好了他認為是應當,你做不好他認為你是能力不夠,足以讓人鬱悶至死!一個普通的車間工人,都只要求你做出質量精良的產品,為什麼不要求他們做個假部件冒充好部件呢?

第二, 業務不規範造成的賬務處理困難,讓會計人員承擔了較高的做賬風險!

對小編而言,所謂難題,有80%是由於業務不規範造成的。這類問題包括:

(1) 老闆買的資產沒有發票,但價值很高,生產成本中的折舊是 否該計提該類資產,對稅務稽查如何交待?

(2) 平時的採購沒有發票,但又不得不給客戶開票,出現材料負庫存咋辦?有客戶不要銷售發票,造成的庫存又怎麼出庫?

(3) 公司想少交稅,多方蒐集沒有實際交易的材料發票抵扣進項,如何處理對應往來賬目?另外,大量購買進項發票,而對外開具的銷售發票比例很低,造成增值稅稅負過低,以及賬面存貨大量積壓,引來稅務部門關注,怎麼辦?

(4) 公司成立後進行資金抽逃了,賬務怎麼處理?

(5) 公司進行虛假貿易融資,怎樣處理好賬務?

(6) 公司以維修名義購買鋼材並抵扣進項,實際修建了車間廠房,如何賬務處理?

公司這些讓會計人員足以吐血的問題造成了會計人員賬務處理上的高風險。可以說,中小企業為 了保住生存,是很少規範操作業務和稅務的,而這讓會計人員在面對賬務時是如何痛苦?現在生活開支加大,全國性的人工開支增加,老闆每月只給了2000元左右正常會計處理的工資,這額外付出的勞動和風險老闆們給報酬了嗎?情何以堪啊!

第三,對政策的不夠更新瞭解造成財務人員的內在風險!

我在從事會計培訓的同時,接觸了很多的會計人員以及很多的單位。實事求是地說,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普遍存在不高的現象。

第一,用老會計,明顯地知識有斷層,更新程度差;有很多老會計,是半路出家,當月開的票當月不知道下賬,普通的會計科目使用錯誤比比皆是,最起碼的總賬、明細賬以及報表金額相符都做不到!

第二,用新會計,明顯地他們在學校只接受了高層次的理論教育,嚴重缺乏與實踐的掛勾,舉例來說,一個本科生,能夠掌握稅法的原理,考試成績也不錯,但讓他實際操作報稅,他很可能無從下手。還有,稅務上有一個關於一般納稅人輔導期的特殊處理,這個在很多教材和學校裡是講不到的。而我接觸的僅僅因為這一點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就不在少數。有的公司不聘用專職會計,當月開票當月抵扣,結果抵扣進項全部未生效,銷項稅20多萬全額上交,還多交了2.4萬的地稅;有的公司當月開票下月認證進項,造成上交銷項8萬元;有的公司上交銷項2萬元,比比皆是的錯誤讓公司很受傷!

還有一個現象,現在的社會是一個很急躁(嚴格說不是浮躁,是急躁產生浮躁)的社會,較低的收入和較低的社會地位,讓會計人員很難以有心情靜下心來充電。面對著老闆通過偷稅漏稅或通過複雜的人際關係在燈紅酒綠中掙取著不菲的利潤,面對著身邊一個個自己創業的成功典型(典型一般都是成功的,失敗的都被大家忘了),還有車間一線工人和營銷人員的高工資,再看看自己埋頭做假賬掙來的碎銀,悲從中心來啊!

外界對會計人員的認知深度有限,單位給會計人員提供的薪酬有限,不斷變化的財稅政策讓會計人員學習壓力不斷,而越來越急躁的社會環境又讓會計人員難以心平氣和地處於社會的較低層,可以說,目前處於高風險行業的的會計人員確實很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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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想長久幹下去,這些提醒你必須清楚!

提醒1:自己不要參與買票、賣票,也要提醒所在公司的老闆不要觸碰發票這根紅線,記住:切忌虛開虛抵,睜大眼睛看好你的上游,一定找靠譜的供應商進貨!

提醒2:自己單位員工只要離職了,儘快刪除個稅申報系統中的員工信息,避免出現兩處以上有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員工必須到稅局大廳自行申報個稅。

提醒3:自己若由於各種原因離開所在公司,記住離職前先去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信息變更手續,否則你永遠存在關聯風險。

提醒4:自己在所在公司做賬,記住多多關注財稅最新政策,跟上政策步伐,落後了你就沒有價值了。

提醒5:自己所在的單位假若不想繼續經營下去了,記住一定辦理正常註銷手續,切記不要聽之任之、不了了之,否則公司成了非正常戶,股東進了黑名單,你也容易受連帶。

提醒6:自己切記不要突發奇想建議老闆設置“兩套賬”、“多套賬”,兩套賬的公司被判刑的會計比比皆是。

提醒7:自己所在的公司還在用你的個人卡收款付款嗎?自2017.7.1起,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凡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5萬元以上金融機構都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以“合理懷疑”為基礎開展工作),你的大額交易的個人卡已經被重點監控。

提醒8:自己所在公司的會計憑證、賬本等不要隨意銷燬,記住:從2016年1月1日起,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已經實施,會計憑證賬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來15年延長到30年,即便是公司經營不下去提前註銷,也要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保管至期滿後按照相關規定銷燬。

提醒9:自己所在的公司切記不要註冊地址與實際地址分離,一旦工商局、稅務局核實地址,發現你已經人去樓空,就會被列入“地址異常”名錄。

提醒10:記住,你要想長久的待在公司從事會計崗位,不要只幹財務、還要幹業務,把財務前移於業務,成為業財融合的會計。

會計是真正的“高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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