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聲稱小區離不開物業管理公司的人,究竟是些什麼人?

洪福財富


我是物業從業者,也是別的小區的業主。

以下:

你交了費別人不交,享受和你一樣的服務,難道不是侵犯了你的權益?他佔小便宜不要緊,都跟他一樣不交費只要服務,小區早晚完蛋。物業有問題可以反應,員工不解決找主管,主管不解決找經理,物業不解決投訴給物業辦或者街道辦,當然前提是要確認是物業的職業範圍,很多問題物業只能幫忙協調溝通,但是物業解決不了,也不應該有物業來解決,你打死他他也解決不了。

很多人都在說要取消物業,那麼電梯困人誰去救?消防器材月檢誰去檢?車輛亂停誰去調?綠化養護消殺誰去做?公區亮化,電子道閘,滅火器年檢都誰來幹?你們小區沒有這些吧?

電梯運行費0.4元/平方米/月,繳費就用,不繳費佔別人繳費業主的便宜,要臉嗎?不光物業不同意你使用電梯,交了費的其他業主也不同意!


支持1小1崔


我一不是開發商,二不是物業人員,當我贊同物業留在小區,原因很簡單,我曾住過的小區被業主維權“趕走了,經過了業委會自己管理的過程,也經歷了業委管不了後的結局,沒有物業,沒人管,小區髒亂差,房子不值線,租不好租,賣不好賣,深受其害的是業主。在立挺物業,不是支持物業胡來,不支持物業坑害業主,不支持物業侵犯業主權益的做法,我也支持業主依規維權,也希望業主與物業和諧相處,反對針鋒相對。我的經歷告訴我,小區沒物業不行,業主自己管理理論真好,但很難實現。高喊取消物業,解散物業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目地。想借機搶佔屬於全體業主的利益,他們搞亂了小區搞跨了業委自己管理,當業主深受其害,認清領頭鬧維權帶頭人的本質時。遭到業主的指責,漫罵,他們賣房走了,可留下的不僅是個爛灘子,更留下的是教訓。當業主不按著物業管理規定,不交物業費,為什麼媒體記者還支持得不到法規支持的要求呢。因為打了感情牌,博得收視率。為什麼律師話語裡透著拉一方,打一方的表態,會使業主高興不止,那是希望你們成為律師的新市場,新客戶。無論誰支持,都不能違背經濟規律,業主每天都想著辦法去掙錢,物業當然也要想著法子去創收。業主、物業都要合理合法去掙錢,有人把物業收入當利潤計算。越算心越不平衡。我希望業主多學點法規,不再相信那些支持業主維權的騙人鬼話。栽什麼樹苗結什麼果,任何選擇都有相應的後果讓業主去享用,我的經歷,只是我的體會,我並能代表全部,只代表我自己,我不希望主業吃虧。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那些聲稱小區離不開物業的人中,一部分是沒有時間、能力去自理清潔和安全的年輕人或老年人,這些就不說下去了。還有一部分就是和物業有利益關聯、勾結的人,他們巴結物業或利用物業中有關係的人得到物業減免物業費用收取和各種禮物的好處,所以它們會維護物業的存在,像漢奸一樣地替物業繼續存在效勞。一旦物業離開小區,他們就會失去從物業那裡得到的好處和特殊待遇利益,因為民族的劣根性,我們這個民族是最容易出內奸的,只要被一些利益所誘惑,就會產生以出賣朋友或國家、大家利益為榮而獲取個人利益的敗類,大到國家利益,小到朋友利益無一例外。所以小區業主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不願物業離開的人的情況。


睿眼雲鷹


我是小區業主。但是我對不交物業費的人深惡痛絕。我離不開物業,只要我所在的小區發生了驅離物業的現象,我會果斷的搬離。

我現在所在的小區,服務還不錯。但是也有個別不交物業費的。佔不了一成。如果超過四成的話,我還會搬家。

並不是錢多了燒的。物業公司是需要盈利的,他不是慈善企業。保證盈利的情況下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如果物業不賺錢,你想要服務根本是天方夜譚的事。別講什麼大道理。換你也一樣。

所以既然改變不了社會,就要適應它。選擇小區,物業費的繳存率,停車位收費的高低,是我優先要考慮的。我沒有時間浪費在婆婆媽媽的事情上。我希望規規矩矩,依法辦事。生活瑣事,我需要交給物業來處理。


大0慶


我反答一下,認為業主可以離開物業的人有這四種人:一是生活在老舊小區的業主,由於老舊小區欠賬太多,政府投入太少,物業也不想虧本,業主交錢不多要求有點高,所以造成業主和物業的矛盾不可調和。二是生活在正規小區的一些業主,認為我交了較高的物業費,你物業就得把我服務的非常完美,不能有差錯,我就是上帝,不知道也不願意承認物業和業主的社會地位是平等的。一旦物業在服務上有失誤,心裡就不舒服。三是很多業主一直在回味過去的幸福日子,不交一分錢,就享受由街道和企業管理提供的服務,他們不明白,這種服務永遠不會再出現。四是一部分業主認為,自己管理或由業委會管理應該比物業強,至少物業費會降低。但事實證明,這條路幾乎走不通,一個小區選舉一個大公無私、一心為業主服務的業委會太難,凡是攆走物業的小區,業主不僅沒有享受到幸福,反而小區是一片混亂,後悔莫及!


安安2085


說實話,我也有過幾次買房子搬家經歷,接觸過幾個物業,有經過小區自治的,一般來說都是物業管理,個人覺得,不論哪個小區,都有想著自己利益,也很正常,個人都有個人小算盤,在這裡也看了很多評論,說實話,很多評論業主自管的,基本都是老的樓盤,老小區,一方面不怪這些業主,有些物業的確是不讓人省心,一方面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還有一方面,想法是好的,為了讓小區居民更好的得到實惠,這方面來說,出發點是好的,其實網上有很多例子,你不是專業的,最後都是事與願違,吃力不討好,至少我經過的幾個小區的,業主自己管理的沒一搞好的,其實比較好的,是業主門討論,顧請哪個公司,請一個好的公司,好不好,業主門都心裡有數,好的物業公司去管理小區更合適,業主也安心,不合適可以再換,不要去聽那個人說哪個比較好,認識誰誰誰,那些基本都是自己有小九九的,大家都明白不用我說了,你們可以去多個小區考察,多問,看那些小區搞得不錯,是用的哪家物業,這樣更合適


禁忌之吻80131179


今年2月1日,習近平主席“看望慰問了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和物業員工”。

習主席看望慰問物業員工,是對物業行業和物業員工的勞動的肯定。物業員工憑自己的勞動掙錢吃飯,他們的勞動是光榮的,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他們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法律保護。

電梯樓房的電梯和二次供水運行需要有人24小時監管,由物業人員承擔較為合適。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業主聘用的管家,兩家依照物業服務合同各自履行職責,互利共贏,合則雙贏,鬥則兩敗。

在市場經濟年代,享受服務就要付費,小區事項誰受益誰付費。有的業主的思想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要求享受免費優質服務,落伍了。小區無論是由物業公司管,還是由社區管都不可能有免費的午餐。


用戶曦睿


正常人,99%的小區都有物業,1%沒有物業,這1%沒有物業當中90%的小區都是比較差的小區,相比周邊,5%是業委會比較負責,請的人也好,5%是和隨便找個物業差不多的。很多人只知道物業黑,而不知道最黑的是業委會,有了業委會就知道了,比物業還要貪,因為人家不拿工資,還要幹活,憑什麼,心裡肯定不平衡,想撈一些。前段時間頭條看到一個小區每家每月出10塊錢垃圾清運費都收不全,一個沒有物業的小區,連個清潔工的工資都收不上來,為什麼,因為你鄰居不願意交10塊錢一個月,你肯定也不交,大家都不願意交,誰給你幹活,最後找居委會,人家就說,你連10塊錢都不願意出,怎麼讓人家給你幹活,不能白乾吧。


達美TONY


我就是一個支持物業管理的,而且我跟物業沒有任何關係,我跟我三處房產小區的物業人員甚至根本不認識,他們為我提供服務,我付給他們物業管理費,就這麼簡單。人家依法經營,我依規付費。憎恨警察的往往是因違法犯罪受過打擊的人;憎恨交警的往往是視別人生命為兒戲的人;那些總想在公共場合我行我素為所欲為往往是不守規距的人;憎恨物業的往往是拿為人民服務當擋箭牌既想過體面生活而又不想付出金錢的人。

我曾應邀參加過一次業主委員會會議,主題是趕走物業,搞業主自治,我聽了幾個人的發言和設想,表達的核心觀點有三:一.物業公司就是為了賺錢,我們有錢為什麼要讓他們賺;二.我們掏了錢買的房子憑什麼叫他們管著,裝修還得他的同意,憑什麼?三.我們業主完全可以自治,自我管理,按戶按面積分攤工時,排好班,自己為自己服務就行。我聽後一笑,自行走了,我知道這小區完了,立馬著手把房子賣了,這不今年春節串門,這小區一片破敗景象,房價每平此隔壁小區低了一千五。

民主是個好東西,業主自制是個好主意,只是豐滿的理想與骨感的現實完全是兩回事。


手機用戶52921487354


不要物業管理,垃圾誰清理?綠植花卉誰澆水管理?水電暖門窗等一些小零活誰來幫忙維修?難道要每一家自己去街裡找人幹嗎?那不亂套了!物業公司做的不好,可以按照物業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去協商甚至投訴甚至起訴。我現在的小區物業收費挺高的,但是經過兩三年的觀察和實際看,收費高也是物有所值的。一是綠化覆蓋率高,小區的植物和花卉品種豐富,不少都是珍貴樹種 一年春夏秋都有各色花開;二是衛生管理好,垃圾袋每天都換新的,乾乾淨淨的;三是業主家裡有事找物業基本都幫忙,即便半夜有事找物業,也給幫忙;四是小區內不能停車 都放在地下車庫裡,行人安全得到保證。所以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物業,而在於物業做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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