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乐东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3人涉枪犯罪案件

【案件通报】乐东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3人涉枪犯罪案件

近日,乐东县检察院依法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麦某鹏、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纪某航和王某宝。

2019年3月2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纪某航、王某宝因琐事发生矛盾,纪某航来到麦某鹏的家中拿了一把火药枪并装填上子弹,接着来到九所镇夜色港湾KTV五楼的走廊里找到王某宝,双方发生推搡、拉扯的过程中,王某宝将火药枪抢下后朝地板开了一枪。经群众劝阻,犯罪嫌疑人纪某航离开了现场,王某宝将该火药枪藏在了KTV包厢的沙发底下。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上述火药枪并继续根据案件线索进一步侦查枪支来源,最终抓获制造枪支的犯罪嫌疑人麦某鹏,在其家中查获了由他本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将射钉枪改装成的5把火药枪。

案件摘要

【案件通报】乐东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3人涉枪犯罪案件

经鉴定,纪某航使用的火药枪及在麦某鹏家中查获的5把枪型物品系枪支,具有致伤力。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供稿 | 李宗世

编 辑 | 吉秀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