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酒精 不做“醉”人

近日,三亞交警依法查處兩起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案件。目前,交通違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5日21時至凌晨1時,三亞交警特勤大隊三級路長帶領路管員分別在荔枝溝路、榆亞路路段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夜查行動。期間,依法攔截兩輛桂A5**SB牌、瓊BY**09牌小轎車,並對其進行檢查。經檢查,駕駛人班某波(男,24歲)、楊某雄(男,40歲)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經三亞市中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抽血檢驗,班某波酒精含量為137mg/100ml、楊某雄酒精含量為130mg/100ml,兩名駕駛人均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詢問,交通違法嫌疑人班某波、楊某雄均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交通違法嫌疑人班某波、楊某雄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將依法對交通違法嫌疑人班某波、楊某雄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處罰,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當中。

遠離酒精 不做“醉”人

交通違法嫌疑人班某波、楊某雄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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