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写作指导:古典诗话中的情理矛盾和“无理而妙"的范畴

诗中情与理的矛盾、诗话中引发的争讼可能要从宋代严羽开始说起。当然,在严羽以前,欧阳修、严有翼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接触。欧阳修批评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提示的是,好诗与理的矛盾,好句“好”,好在哪里?并不十分明确。严有翼说得更明白一些:“作豪旬”要防止有“畔于理”。豪就是豪情,也就是豪情与理有矛盾。这实际上是说,感情越强烈越容易与理发生冲突。到了严羽,二者的矛盾才充分揭开:诗有“别才”、“别趣”,也就是特殊的才华和趣味。特殊在哪里呢?第一,诗与理的矛盾极端到毫不相干的程度(非关理也)。第二,诗是“吟咏性情”的。“性情”与“理”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第三,矛盾在哪里呢?诗的兴趣“不涉理路”,也就是不遵循理性逻辑。第四,诗“不落言筌”,“言有尽意无穷”,也就是直接用语言表达出来是有限的,而诗的意味是无限的。诗的意蕴,不在言之内,而在其外,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可捉摸到“无迹可求”的地步,但是可以感受得到。第五,这种才能与读书明理是不相干的,但是不读书不“穷理”,又不能达到其最高层次。这里的“穷理”,很值得注意,不是一般的明理,而是要把道理“穷”尽了,真正弄通了,才能达到“极其致”的最高境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诗又不是与“理”无关,“理”是它的最初根源,也是它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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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羽这里的“理”,有多重意涵,最表层的“理”,就是他在下文中指出的“近代诸公”“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流于“末流者,叫噪怒张”甚至“骂詈为诗”。从这个意义上说,严羽针对的是宋朝的诗风。钟秀观《我生斋诗话》卷一引严仪卿的话说,“沧浪斯言亦为宋人以议论为诗者对症发药”。但是,严羽的“理”的意涵,并不局限于此。他显然还把“理”作为诗歌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理”在诗中,并不绝对是消极因素,其积极性与消极性是随史沉浮的。他在《诗评》一章中这样说:“诗有词理意兴。南朝人尚词而病于理;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之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很显然,他认为不能独立地研究“理”,要把它放在和“词”(文采)、“意兴”(情致激发)的关系中来具体分析。光有“词”(华彩的语言),而没有“理”,成为南朝诗人的一大缺陷;光有“理”,而没有“意兴”,则是本朝人的毛病。只有把“理”融人“意兴”(情致激发)之中,才能达到唐诗那样“词理意兴”的高度统一,更高的典范则是汉魏古诗,语言、情致和“理”水乳交融到没有分别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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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羽把这个“理”的多重意涵,说得太感性,在概念上又有些交叉,带着禅宗的直觉主义,并未把问题说得很透彻,但是,他的直觉很独到、很深刻,因而情与理的关系就成为日后众说纷纭的一大课题。

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理号隋的矛盾,被严羽说得很绝;另一方面,理与情的统一,又说得很肯定。至于怎么统一,则含含糊糊。严羽说,第一,只要把理穷尽了就行。第二,把理与情融合起来就行。第三,如果不融合,理就成为诗的障碍了。严羽的这个说法中还包含着方法论,这个问题不能孤立地研究,只有从情和理的矛盾来分析。“无理而妙”,清贺裳在《载酒园诗话》中也提出这个命题。吴乔在《围炉诗话》中加以发挥:“理岂可废乎?其无理而妙者,妙在‘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但是于理多一曲折耳。”后来方贞观也举例支持。后世支持严羽的一派,把严羽的思想简单化了,贺裳甚至极端到把元结的《舂陵行》、孟郊的《游子吟》当作“六经鼓吹”来说明“理原不足以碍诗之妙”,诗与理之间没有障碍。这就把矛盾全部回避了。而李梦阳则认为理与情矛盾,问题出在“作理语”,纯粹说理,只是个表达问题。胡应麟等则认为“理”是个内容问题:“程邵好谈理,为理缚,理障也。”但是李梦阳毕竟是李梦阳,他漫不经心地点到了体裁:“诗何尝无理,若专作理语,何不作文而诗为邪!”诗是不能没有理的,但是,一味说理,还不如作散文来得痛快。这一点灵气就是反对严羽的诗话家也并不缺乏,不仅仅从情与理的矛盾中着眼,而且从理本身的内涵与体裁的关系来分析。明郝敬《艺圃伧谈》卷一,力主情理统一,反对“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天下无理外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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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说并不是只有一种“诗家之理”,“谓诗家自有诗家之理则可,谓诗全不关理,则谬矣”。可惜的是,他只承认“诗家之理”,并没有涉及非诗的文体,也没有分析非诗之理。明张时为《张时为诗话》有了一些发展,他把诗人之理与儒者之理对立起来分析:“诗有诗人之诗,有儒者之诗。诗人之诗,主于适情……儒者之诗,主于明理。”又说,“诗人之诗”“取料之法中有幻旨”:“本为理所未有,自我约略举似焉,而若或以为然,执而言之,则固有所不通,谭子所谓‘不通得妙’。”这就涉及诗中之理最根本的特点,就是,按非诗之观念来看,是“不通”的,然而,“不通才得妙”。不通,是按逻辑来说的,可是按诗来说,则是“适情”的极致。按着适情的思路,就衍生出另一个情感的范畴:“痴”。明邓云霄《冷邸小言》:“诗语有入痴境。”明钟惺、谭元春《唐诗归》卷十三谭批语:“情痴”,“不痴不可为情”。清贺裳《载酒园诗话》卷一:“情痴语也。情不痴不深。”但是,这个“痴”还是很感性的语言,缺乏具体的理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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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到了王夫之的《姜斋诗话》卷四才有所进展:“非谓无理有诗,正不得以名理之言相求耳。”这可能是在中国诗话史上第一次将“理”的范畴加以分化,正面提出诗中之理与“名言”之理的矛盾。所谓“名言”之理,戴鸿森在《姜斋诗话笺注》中说,就是“道学先生的伦理公式”。这确是严羽所指的“近代诸公”,并没有太多新意,但是,王夫之进一步正面提出:“经生之理,不关诗理。”(同书卷五)这个“经生之理”是很深刻的,实际上已经接近了实用理性不同于审美抒情的边缘,很可惜这个天才的感觉没有发挥下去,但是,多少对理作了具有基本范畴性质的矛盾分析。当然,这仅仅是从反面说,经生之理不是诗理,然而,诗家之理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王夫之并没有意识到要正面确定其内涵。

把这个问题说得比较透彻的是叶燮,他在《原诗》内篇下中这样说:然子但知可言可执之理之为理,而抑知名言所绝之理之为至理乎?子但知有是事之为事,而抑知无是事之为凡事之所出乎?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征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也。他把理分为“可言可执之理”和“名言所绝之理”,并认定后者才是诗家之理。他举杜甫的“碧瓦初寒外”、“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晨钟云外湿”、“高城秋自落”为例说:“若以俗儒之眼观之:以言乎理,理于何通?以言乎事,事于何有?”的确,按世俗之理,这些诗句全部于“理”不通。“星临万户”本为静止景象,何可见“动”?“月傍”随处,均不加多,何独于九霄为多?晨钟不可见,所闻者为声,远在云外,何能变湿?城高与秋色皆不变,不可能有下降的意志。然而,这种不合世俗之理,恰恰是“妙于事理”的。这种于世俗看来不通的“理”之所以动人,因为是“情至之语”。中国古典诗话在情与理的矛盾上一直难以突破的问题,在叶燮这里,又一次有了突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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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无理的、不通的,之所以妙于事理,也就是因为“情至”,因为感情强烈。如果说这一点还不算特别警策的话,真正的突破,乃是下文:“情得然后理真,情理交至。”他和严羽等最大的不同是,在分析情与理的矛盾时,引进了一个新范畴,那就是“真”。这个真,情真,就成了不通之理转化为“妙”理的条件。从世俗之理看来不合理的,但只要感情是真的,就是“妙”的。而那些一看就觉得很通的,用很明白的语言表达的,不难理解的,所谓“写理事情,可以言言,可以解解”,倒反是“俗儒之作”。如果光是讲情“真”为无理转化为“妙”理的条件,还不能算很大的理论突破的话,那接下来的论述就有点不同凡响了。他说诗歌中往往表达某种“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从不可言到可言,从不施见到可见,从不可径达到撼人心魄,条件是什么呢?他的答案是: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他在诗学上提出三分法,一是理,二是事,三是情。三者是分离的,唯一可以将之统一起来的,是一个新的范畴“想象”,正是这种“想象”的“事”把“幽渺”的变成有“理”、“惝恍”的,把不可感知的“情”变得生动。情与事的矛盾,情与理的矛盾,是要通过想象的途径来解决的,想象能把事情理三者结合起来。为了充分说明这一点,他还举出李白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李益的“似将海水添宫漏”,王之涣的“春风不度玉门关”,李贺的“天若有情天亦老”,王昌龄的“玉颜不及寒鸦色”等句为例。的确,于事理而言,四川的道路不管多么艰难,也不可能比凭空上天更难,这不过是李白对于艰难环境的一种豪迈的情感;宫娥在寂寞等待,不管多么漫长,也不可能像把大海的水都添到计时的“宫漏”中那样,这不过是强调那种永远没有尽头难以忍受的等待;玉门关外绝对不是没有春天的风,这不过是思乡的诗人对异乡的感知变异;大自然是无情的,不会像人一样逐年老去,李贺所表现的是人世沧桑变幻,而大自然却永恒不变;宫女之所以有不及寒鸦的感觉,就是羡慕它身上的朝阳象征着皇帝的宠幸。这些都是不合理的、不真实的,但却是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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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表现之所以是“妙”的,因为是想象的,情感本来是“幽渺9P%6‘惝恍”的,不可言表的,但是通过想象却能得到强烈的表现。叶燮不像一般诗话作者那样,拘泥于描述性的事理,举些依附于景物的诗句,把不合事理的,似乎是不真的形象,叫做不合事理。他的魄力表现在举出直接抒情的诗句,其想象境界与现实境界有着比较大的距离。这种距离不是情与事的差异,而是情感与事理在逻辑上的距离。

这就涉及理的根本内涵,这可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直二十世纪中叶,英、美的新批评,在这方面有若干有学术价值的论断。

在新批评看来,抒情是危险的。艾略特说得很清楚:“诗不是放纵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表现个性而是逃避个性。”兰色姆则更是直率地宣称:“艺术是一种高度思想性或认知性的活动,说艺术如何有效地表现某种情感,根本就是张冠李戴。”这种反抒情的主张显然与浪漫主义者华兹华斯力主的“强烈感情的自然流泻”背道而驰。新批评把价值的焦点定位在智性上,理查兹还提出了诗歌“逻辑的非关联性”,布鲁克斯提出了“非逻辑性”,只要向前迈出一步就不难发现,情感逻辑与抒情逻辑的不同。但,由于他们对抒情的厌恶,始终不能直面情感逻辑和理性逻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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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逻辑,遵守逻辑的同一律,以下定义来保持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情感逻辑则不遵守形式逻辑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是为了保证同一律),以变异、含混、蒙陇为上。苏东坡和章质夫同咏杨花,章质夫把杨花写得曲尽其妙,还不及苏东坡的“似花还似非花”,“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从形式逻辑来说,这是违反同一律和矛盾律的。闺中仕女在思念丈夫的情感(闺怨)冲击下,对杨花的感知发生了变异。变异是情感的效果,变异造成的错位幅度越大,感情越是强烈。

抒情还超越充足理由律,以“无端”为务。无端就是无理。玄学派诗人邓恩(Donne)(无端的泪》(Tears Iddle Tesrs)就是一例。对于诗来说,有理,完全合乎理性逻辑,可就是无情感,很干巴,而无理(无端)才可能有诗的感染力。在这方面,我国古典诗话有相当深厚的积累。贺裳《载酒园诗话》卷一并《皱水轩词筌》,吴乔《围炉诗话》卷一提出的“无理而妙”的重大理论命题,不但早于雪莱所提出的“诗使其触及的一切变形”,且比艾略特的“扭断逻辑的脖子”早好几个世纪,而且不像艾略特那样片面,把“无理”和“有理”的关系揭示得很辩证。

当然,古人的道理还有发挥的余地。

无理就是违反充足理由律。比如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首先,寻寻觅觅,是没来由的,寻什么呢?模模糊糊,没有原因才好。妙处就在某种失落感,不知道失去了什么。其次,从因果逻辑来说,结果怎样呢?寻到没有呢?也没有下文。可妙处就是不在意结果,不在乎寻到了没有。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才能表现出一种飘飘忽忽、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失落感。

无理就是可以自相矛盾。布鲁克斯说:“如果诗人忠于他的诗,他必须既非是二,亦非是一:悖论是他唯一的解决方式。”但是,即使是悖论,也不仅仅是修辞的特点,而且是情感的特点。

陆游的《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明知“万事空”,看破一切,却还要家祭告捷,在这一点上不空,不能看破。从理性来说,应该是否定了“万事空”。但全诗的好处就在这个自相矛盾。

但是,在中国古典诗歌中,这样的直接抒情并非神品。神品大都在艺术感知的矛盾中。如“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把强烈的矛盾(噪和静,鸣和幽)正面展示,却能显示出噪中之静,鸣中之幽。新批评把一切归诸修辞,其实,修辞不过是用来表达情感的手段。千百年来,众说纷纭的李商隐的《锦瑟》在神秘而晦涩的表层之下,掩藏着情感的痴迷。“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很矛盾的。“此情可待”,说感情可以等待,未来有希望,只是眼下不行,但是又说“成追忆”,等来的只是对过去的追忆。长期以为可待,可等待越久,希望越空,没有未来。虽然如此,起初还有“当时”幸福的回忆,但是,就是“当时”也已明知是“惘然”的。矛盾是双重的,眼下、过去和当时都是绝望,明知不可待而待。自相矛盾的层次越是丰富,就越显得情感痴迷。

诗词写作指导:古典诗话中的情理矛盾和“无理而妙

无理不仅是形式逻辑的突破,而且是辩证逻辑的突破。辩证逻辑的要义是全面性。至少是正面反面、矛盾的双方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最忌片面化、极端化、绝对化,而强烈的诗情逻辑恰恰是以片面性和极端化为上。就以新批评派推崇的玄学派诗人邓恩的《成圣》而言,诗中那些生生死死,为爱而死,为爱而生,为爱死而复生,从生的极端到死的极端,在辩证的理性逻辑来看,恰是大忌,但是这种极端,恰恰是情感强烈的效果,是爱的绝对造成这逻辑的极端。这和自居易《长恨歌》中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样,不管空间如何,不管时间如何,爱情都是绝对地不可改变的,超越了生死不算,还要超越时间和空间。有了逻辑的极端才能充分表现感情的绝对。中国古典诗歌成熟期,以情景交融为主。较少采用直接抒情方式,故自居易此等诗句比较罕见,倒是在民歌中相当常见。如汉乐府中的《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种爱到世界末日的誓言在世界爱情诗史上并非绝无仅有,苏格兰诗人彭斯“To see her is to love her,and love but her for ever”爱到“海枯干”、“石头熔化”:Till a’the seas gang dry,my dear,And the rocks melt wi’the sun:1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While the sands o’life shall run"这和《上邪》的“山无陵”、“江水为竭”、“天地合”异曲同工:都是世界末日也挡不住爱情。这种绝对的爱情,和白居易的超越空间和时间的爱情在绝对性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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